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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城 (第9/20页)

的其实是上海人的“精明”这种“精明”是需要认同的。也就是说,当上海的店员为顾客精打细算或精心服务时,他们往往会在潜意识中要求对方是一个有资格享受这种服务的人。这里说的“资格”主要就是精明与否,包括对“精明”是否敏锐和能否欣赏。在他们看来,顾客的计算能力和速度即便不能超过自己,至少也要和自己等值或相同。所以,上海的店员一旦碰到了被他们认为是“不懂经”、“拎不清”、“反应慢”的外地人,便会一肚子的不屑,一脸的不耐烦,甚至懒得搭理。

    北京的“和气生财”却来自北京文化的“大气”也就是说,老北京生意人的“和气”根本就不是什么“服务态度”而是一种“文化教养”它是天朝大国的雍容气度,是世纪老人的闲适安详,是“大人不记小人过”的仁和谦让,是一个正宗北京人应有的教养或者说“礼数”一个有教养的人是不该生气的。即便对方无礼,有教养的北京人也不该失礼,反倒应该更加和气。自己越是和气,就越是显得对方没有教养。这不是“丢份儿”而是“拔份儿”;是宽以待人,也是自尊自重。不管是做生意,还是做别的什么,都这样。有人说,北京的各行各业“咸近士风”便正是看到了这种“和气”不但普遍,而且与“知书达礼一相关,有一种儒雅的底蕴,甚或是一种一书卷气一。所以,一旦这种“礼数”、“教养”或“书卷气”没了,事情也就会变成完全不同的另一个样子。

    北京人的这种礼数、教养、儒雅风范和雍容气度,可以从他们对待外地人的态度上看出。

    一般地说,北京人,尤其是老派正宗的北京人,是不会歧视和欺侮外地人的。比方说,你在北京,如果向老北京人问路,得到的几乎必定是极为清楚、详尽、和气而又有人情味的回答。那神情、那口气、那份熨帖,就像对待一个迷路的孩子。然而这种“和气”的内涵,恰恰是惟独北京人才会有的“京都意识”:咱北京是“天子脚下,首善之区”北京人在“礼数”上,当然应该是全体国民的表率。北京人最值得自豪的,不就是比别人更懂礼么?如果咱们礼貌不周,那就是在全国人民面前一丢份儿一啦!再说了,咱北京是全国的首都,外地人不过是分家出去单过的小兄弟罢现在他们回家来,不认路了,咱当大哥的,不帮他一把,行么?

    所以,在北京,如果不和服务行业打交道,我们不大容易明显地感受到对外地人的歧视和不屑一顾,而这种感觉我们在上海、广州等地却时有体会。北京人其实是自我感觉太好了,好得不必摆出一副惟我独尊的派头,就像不必在北京二字前冠以一大一字一样。

    显然,北京人的自豪感,毋宁说是一种民族自豪感,而非地域或社区自豪感。北京人,可能是中国人中最少“地域文化心理狭隘性”的一群。因为他们不是某个地方或某一区域的人,而是“中央的人”中央只不过高于地方,却并不与地方对立,更不排斥。所以北京人并不“排外”既不排斥外地人,也不排斥外国人,甚至也不(像上海人那样)鄙夷乡下人。他们不大在乎别人说自己“土气”、“乡气”(尽管北京也有“土老冒”之类的词儿)。相反,他们对于乡村还天然地有一种亲切感(比如把“心里美”萝卜当水果吃)。足以让他们感到自豪的是,富丽堂皇、雍容华贵的北京城内,也不乏乡情野趣之地。那里野旷人稀、风物长静,可以体味到人与自然的亲近。这当然是一个农业大国的京都人才会有的情感,决非那些在拥挤狭窄的水泥弄堂里长大的上海人所能理解。

    五、平民与市民

    的确,北京城在本质上是属于“乡土中国”的。

    和中国其他古都一样,北京城也十分乐意地保持着它与广大农村的密切联系,而不是像上海滩那样,把自己和农村对立起来。尽管北京有着高大的城门和城墙,但它们与其说是城乡之间的界限,不如说是城乡之间的纽带。在北京城城墙大体完好、城楼巍然高耸的年代,古朴的城门把庄严的首都和恬静的乡村浑然一体地联系起来。巍峨的城墙下,是“我们的田野一,是河流和湖泊,是羊只和鸭群们的天地。那里浓荫密布,岸柳低垂,芦苇丛生,荷花盛开,充满了田园诗般的情调,而这种情调“在北京各城门附近是屡见不鲜的”登上箭楼远眺田畴,一马平川的华北大平原尽收眼底,古老帝国的悠长韵味便在你胸中回肠荡气难怪喜仁龙要感慨万千。是啊“世界上有几个古都可以提供如此开阔的无建筑地面,可以在其城区内看到如此纯粹的田园生活”

    这种田园风光我们现在是不大容易看到尽管我们在北京的某些街区还能看到进城的农民,看到他们拉来的新鲜蔬菜和瓜果,看到拉这些蔬菜瓜果的木头车子和拉车的骡马(不知还能不能看到骆驼),但总的来说,我们已只能从一些老街老巷的名称那里寻觅当年“田园都市”的蛛丝马迹。北京的地名是很有风味的:三里屯、四眼井、竹竿巷、钓鱼台、樱桃斜街、烟袋斜街、香饵胡同、石雀胡同。不管这些地名是怎么起的,都有nongnong的乡土气息和人情味儿。事实上北京的地名大多非常生活化,比如柴棒胡同、米市胡同、油坊胡同、盐店胡同、酱坊胡同、醋章胡同、茶儿胡同,连起来就是柴米油盐酱醋茶。又比方说,拐弯多的街巷,就叫它八道湾九道湾,或者骆驼脖儿胡同、辘轳把儿胡同;圆圈形的,叫罗圈胡同、磨盘院胡同;口小肚儿大的,叫门葫芦罐儿、驴蹄胡同、茄子胡同;扁长条的,叫扁担胡同;细长条的,叫笔管胡同、箭杆胡同、豆芽菜胡同、狗尾巴胡同;弯曲状的,叫月牙儿胡同、藕芽儿胡同;一头细长一头宽的,叫耳挖勺胡同、小喇叭胡同;如果胡同较短,就干脆叫一溜儿胡同或一尺大街。

    读着这些地名,我们不难体验到一种亲切感。《北京的胡同》一书作者翁立认为,胡同名儿之所以如此通俗化和世俗化,一是因为“北京人直爽实在”所以起名也实实在在,直截了当;二是因为一个地名只有通俗、上口、好记,让人一听就明白,才叫得响、传得开。这当然并不错。但我同时也认为,它们恰好证明了北京是一个“田园都市”否则,就不会有扁担胡同、椿树胡同、辘轳把胡同、磨盘院胡同这些带有nongnong的乡土气息的胡同名,被认为是上口好记叫得响的,岂非恰好说明北京人的内心深处,有一种“乡土情结一?

    北京人的这种心理和这份情感,更像是“平民的”而非“市民的”平民和市民是两个概念。市民是“工商城市”的小民,平民则是“田园都市”的小民。所以,平民更接近农民。老北京的平民,是相当“农民化”的。他们爱吃的是硬面饽饽荞麦饼,是冰糖葫芦豌豆黄,而不是奶油蛋糕冰淇淋;爱喝的是二锅头和大碗茶,而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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