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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城 (第4/20页)

   中国古代的社区(邑)有许多种,也有许多名称,比如邦、都、乡,以及郊、鄙等。其中“邦”相当于国家(故又称“邦国”)“都”相当于城市(故又称“都市”)。“乡”当然就是村落(故又称“乡村”)。此外“郊”就是附庸于城市的社区(郊区)“鄙”就是远离于中心的社区(边鄙),而社区与社区之间就叫“邻一(邻里)。所有这些字,都从“邑”(乡字繁体从邑,写作“榔”;村字别体也从邑,写作“邨”),可见“邑”就是社区。不过,一般地说“邑”主要指城市,比如“都邑”一词,就是大小城市的总称(大曰都,小曰邑;或“二年成邑,三年成都”)。由此又可见,城市乃是最重要的社区。

    然而城市却不是最古老的社区。最古老的社区是乡村。乡村是从原始氏族的集聚地转化而来的。“(乡郎)”这个字,无论金文甲骨文,都是像“两人相向对坐共食一簋”之形。也就是说“(乡郎)”的字形,就是两个人面对面坐着,当中放一个饭桶。所以杨宽先生在《古史新探》中说,乡这个字“是用来指自己那些共同饮食的氏族聚落的”

    后来,阶级分化了,氏族变成了国家,尊贵的老爷天子、诸侯、大夫们也不再和自己的“子民”们共一个饭桶吃饭。他们(当然要带上自己的奴仆)另择“风水宝地”而居,或在原居住地划出一个圈子,形成一个新的社区,并用高高大大的墙把这个新的社区和旧社区乡村隔离开来。这个用墙划出的社区,就叫做“城”也叫“都”或一邑”而那墙就叫城墙。要之,就起源而言,所谓“城”就是古代的王朝国都、诸侯封地、大夫采邑。或者准确一点说,是它们的中心区域。城墙之外的地方,就叫“郊”就叫“野”更远的地方则叫“鄙”是乡村社区的所在地。一墙之隔,尊卑判然;大门内外,贵贱不一。这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城市。或者准确一点说,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城”它一开始就是和门和墙共生的。没有城墙和城门,也就没有所谓“城”恰如喜仁龙所说:“正是那一道道、一重重的墙垣,组成了每一座中国城市的骨架或结构。”因此,当我们突然发现一座圮败的废城时,能够看到的往往只有城墙,比如吐鲁番郊外的高昌和交河古城就是。

    当一座座城邑或城堡被高高的墙和大大的门圈围起来时,城与乡,就成了中国古代两种最主要的社区。介乎其中的则是“市”所谓“市”就是集中进行买卖交易的场所。因为老爷大人们虽然高贵,也要吃饭,而且要吃好的、新鲜的,光靠进贡,似乎不够;乡民小人们虽然卑贱,也要零花钱,也想买点城里的好东西。城里的精品要出去,乡里的时鲜要进来,这就要“城乡互市”也就要有“互市”的地方。这个专门用来做交易买卖的地方,就叫“市一。

    毫无疑问,这种交易买卖,是必须一方迁就于另一方的。老爷大人们当然不会屈尊下乡去采购,他们的仆人也沾光不会屈尊,自然只能由乡里人进城来交易。乡里人原本“卑贱”摆不起谱;乡里人又很“好奇”愿意进城。何况,乡村广阔分散,也不便于集中贸易。所以“市”便主要设在城的周边,成为城的附庸和派生物,以及沟通城乡的中介。它的地位,当然十分卑微。可见,城与市的高低贵贱之别,几乎可以说是“从娘胎里带来的一。

    开始的时候,作为“城”之附庸和派生物的“市”并不是什么社区,而是一种临时性的场所。上古的商业,并非经常性的行为,或三日一市,或五日一市。这时,四方乡民纷纷赶来交易。交易的场所,就成为“市一。交易一结束,这个地方也就什么都不是。直到现在,我国许多乡镇还保留着这种习俗,叫做“赶集”但后来,贸易成了经常性的行为,也有了专门从事贸易的商人,临时性的“集”就变成了常规性的“市”不但供交易所用,也供商人居住,而且也和“城”一样,有了自己的“土围子”于是“市”便成了社区。

    不过,这个社区,是不敢望“城”之项背的。围“城”的是“墙”围“市”的则是“垣”垣也就是矮墙,叫:“卑曰垣,高日墙。”城墙高大魁伟,里面居住着王公贵族、高官名士;市垣低矮简陋,里面充斥着工匠商贾、贩夫走卒。这样的两个社区,当然也就不可同日而语。甚至“市区”的位置,在中国古代城市规划中也有一定之规:或在城南,或在城北,总之是不能进人中心地段,只能卑贱地匍伏在“城”的脚下,仰“城”之鼻息而生存。但,卑贱的“市”好歹总算进了“城”这样“城”与“市”就终于合为一体,变成了“城市”

    然而进城之“市”却仍然保留着它的个性。这使我们一眼就能把“城”与“市”区分开来:城区的建筑是封闭型的,不是院落,就是高墙,要不然就是一张张紧闭的门。在这些院落、高墙和大门之间,留出的是仅供通行的道路。这些道路除了行走别无用处,因此只能叫“通道”不能叫“街道”市区中的街道却不同。它不但供人行走,更供人浏览。街道两旁的店铺,也都一律开放着自己的门户,敞开着自己的门面,以确保里面陈列的商品一览无余。只有在收市打烊以后,才会关上活动的门板,有的(如药铺)还随时可以叫开。当然,这些店铺也绝无封闭的围墙。相反,有的店铺门口还会搭起遮阳避雨的屋檐,或竹架苇席的凉棚,更加具有开放性。这就是“城”与“市”的区别,也是“街”与“路”的区别。所以,我们只能说“逛街”、“上街”、“赶街”(赶集)或“街市”不能说“逛路”、“上路”、“赶路”、“路市”“上路”、“赶路”是到别的地方去“上街”、“赶街”才是去买东西。

    事实上,城中之路不但是通道,也是界限。它们和院墙一起,把一个一个的圈子划分隔离开来。可以说,城区是由路和路旁的院墙构成的,市区则是由街和街边的铺面构成的。因为“市”乃因商业的需要而建立,所以市的名称总是表现出商业性,比如米市、菜市、rou市、煤市、花市、鸟市、骡马市等。它们也能用来做地名,比如北京就有菜市口、灯市口、东西花市大街和花市东斜街等。建“城”的需要却多半是政治性或军事性的。所以我们说起城来,便总是说京城、省城、县城,或冠之以地理、历史、文化的特征,如山城、江城、古城、新城、石城、龙城等等。城与市,不一样,就是不一样嗅!

    其实,不但“市”与“城”不可相提并论,而且“城”与“城”也并非就可以等量齐观。

    前已说过,上古的城,主要是王朝国都、诸侯封地、大夫采邑的中心区域。显然,它们的地位,也不可能一样。《左传》称:“天子之城方九里,诸侯礼为降杀,则知公七里,侯伯五里,子男三里。”不但面积规模有大小之别,而且名词称谓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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