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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回你们错了 (第2/2页)
更何况是这么多人在拼命? 当“独行狼”舞着双斧,使他全身犹如两朵开得极大极盛极亮极厉的斧花之际,其他保护朱仙震的十几名仆从护院,也一齐执着兵刃,红了眼,嘶喊着,杀了出去。 他们也要跟那剑手拼命。 因为对方不让他们活命。 要活下去,就得先要了对方的命。 这时,苍穹又正好殛下一道闪电。 屋里也掠起一道又一道的剑光。 人生在世,有的是这种:不拼命就得丧命的时际。 有时候你并不想要对方的命,可是,你要保住自己的命,恐怕就得要对方丧失性命。 当然,真的用刀剑拳脚拼搏的时候,也许并不太多,但用智谋、诬陷、钱财、名权、利禄等方式转折使人全斲丧了活命的机会,却在这世间时时都在发生着,常常都在发生着的。 只不过,有时是在商场,有时是在政界,有人明着干,有人暗中来,有的人笑着出手,有人骂着出招,有的人打着正义的旗号、法统的招牌下其毒手而已。 人活着就要拼命,不管读书、从商、当官、出家都如此。 不如此就得给淘汰,让人奴役。 连出家剃度的僧侣亦如是,不然就只能是当个烧饭砍柴的杂役沙弥,就别说别行别业了。 只不过,在武林中、江湖上的拼命,更明刀明枪、流血流汗一些而已。 至少,在这“青华别府”朱系世家里的这一刻,这些人杀红了眼豁出了性命,更加分明彰显一些而已。 孙青霞,身高:六尺三,剑长七尺三,外号:朝天一剑。 他从十三岁开始杀人,杀到三十岁那一年,没有人知道他杀了多少人。 他自己也不知道。 在“青华别府”那一场拼命的结果是: 死。 明充尔以及那一干保护朱仙震朱公子的高手、护院们,无一得活。 全都死了。 孙青霞的剑仍淌血。 血沾得越多,滑落得就越快,剑也越来越清亮。 电光乍闪。 剑芒更厉。 这是一把好剑。 “你们付出的代价就是:死。”孙青霞也这么说了“这是把好剑,拿来杀他们太可惜了。” 他对早已唬得脸无人色的朱仙震说:“用来杀你,还差不多。” 朱仙震全身抖哆,突然扔掉了手上的剑,跪了下来,向他“冬冬冬”的叩了几个响头,哭着哀求: “你可以不可以不杀我?能不能饶我狗命?” 孙青霞笑了。 他剑上的血已流光。 他用手指弹了弹他的剑。 嗡的一声。 清脆好听。 他向他的剑吹了一口气,然后耐心等水气消散,再映出他的眉目。 斜飞入鬓的眉。 锐若飞星的眼。 他淡声道:“奇怪,你那天在蕉市得意之时,我却听不到这句话。” 然后他说:“俟我的剑光重新回复清明之时,我就要你的命。” 他补充说:“你放心,我的剑一如我的心,很快就明亮如镜,也一向清亮如镜。” 只听哗啦啦连声密响,雨,开始倾盆而下。 “青华别府”惨案很快就传了开来,沸沸荡荡。 朱仙震朱三公子死了! 朱厉月的公子死了。 这是骇人听闻的消息:不但朱仙震本来也是剑术上有名的高手,而且还是“东南石塌天”陈沙河的爱徒“南面王”朱厉月的儿子! 况且,近三十名高手,不但保护不了朱仙震,反而一起丧命。 其中,连同“混天猴”金不闻、“独行狼”明充尔也未能幸免。 谁都知道,这一猴一狼,都是“老张飞”查叫天的徒弟。 谁敢杀他们? ──孙青霞。 几人下的手? ──只一人:孙青霞。 有无目击证人? ──没有。但已不需要。 因为现场有人用剑刻上几个字: ──杀人者:孙青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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