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卷四十五昭九年尽十二年 (第12/14页)
也。平子初得其言,不甚晓解,故使昭子令自贬黜。见昭子不服,乃自知其非,故“惧而归罪于叔仲子”也。昭子无兄,叔仲子引礼法,连言之耳。 平子曰:“然。”故使昭子。使昭子自贬黜。昭子曰:“叔孙氏有家祸,杀適立庶,故婼也及此。祸在四年。○適,丁历反。若因祸以毙之,则闻命矣。言因乱讨已,不敢辞。若不废君命,则固有著矣。”著,位次。昭子朝而命吏曰:“婼将与季氏讼,书辞无颇。”颇,偏也。○颇,普何反。季孙惧,而归罪于叔仲子。故叔仲小、南蒯、公子慭谋季氏。慭告公,而遂从公如晋。慭,子仲。南蒯惧不克,以费叛如齐。子仲还及卫,闻乱,逃介而先。介,副使也。○介音界。使,所吏反。及郊,闻费叛,遂奔齐。言及郊,解经所以书出。 [疏]注“言及”至“书出” ○正义曰:凡言出奔,皆自内而出。文七年“晋先蔑奔秦”先在秦地,因即奔秦,故不言出也。归父还自晋,至笙,遂奔齐。笙在鲁之竟外,故不言出也。此言“及郊”巳入鲁竟。传言“及郊”解经所以书“出” 南蒯之将叛也,其乡人或知之,过之而叹,乡人过蒯而叹。且言曰:“恤恤乎,湫乎,攸乎。恤恤,忧患。湫,愁隘。攸,悬危之貌。○湫,子小反,徐又在酒反,一音秋。攸如字,徐以帚反。隘,于卖反。悬音玄,本又作县。 [疏]注“恤恤”至“之貌” ○正义曰:《释诂》云:“恤,忧也。”故以恤恤为忧患之意也。湫是湫隘,故以湫为愁隘之意也。《诗》云“攸攸旆旌”故以攸为县之貌也,言南蒯之心若此。 深思而浅谋,迩身而远志,家臣而君图。家臣而图人君之事,故言思深而谋浅,身近而志远。○思,息嗣反,注同。 [疏]“深思”至“君图” ○正义曰:“深思而浅谋”思虑深而知计浅,言其知小而谋大也。“迩身而远志”身卑近而志高远,言其越分以求通也。“家臣而君图”为家臣而谋君事,言其非已所当为也。上二句言其心,下一句指其事。为下句而发上句,故注倒言之。 有人矣哉!”言今有此人,微以感之。南蒯枚筮之,不指其事,泛卜吉凶。○枚,武回反。泛,芳剑反。 [疏]“南蒯枚筮之” ○正义曰:礼有衔枚,所衔之木大如箸也。今人数物云一枚,两枚,则枚是筹之名也。《尚书·大禹谟》:舜禅禹,禹让不受,请帝“枚卜功臣,惟吉之从”孔安国云:“枚谓历卜之,而从其吉。”彼谓人下一筹,使历卜之也。此则不告筮者,以所筮之事,空下一筹,而使之筮,故杜云“不指其事,泛卜吉凶”也。或以为杜云“泛卜吉凶”谓枚雷总卜。《曲礼》云:“无雷同”是总众之辞也。今俗谚云“枚雷”则其义理或然也。 遇《坤》《坤》下《坤》上,《坤》。○坤,苦门反。之《比》。,《坤》下《坎》上,《比》。《坤》六五爻变。○比,毗志反,注同。曰:“黄裳元吉。”《坤》六五爻辞。以为大吉也。示子服惠伯曰:“即欲有事,何如?”惠伯曰:“吾尝学此矣,忠信之事则可,不然必败。外彊内温,忠也。《坎》险故彊,《坤》顺故温。彊而能温,所以为忠。 [疏]“以为大吉” ○正义曰:筮遇比爻而辞云“黄裳元吉”南蒯自以为所谋之事必大吉。 ○注“坎险”至“为忠” ○正义曰:《坎·彖》云“习《坎》重险”是《坎》为险也。《说卦》云:“《坤》,顺也。”六五爻变则上体为《坎》,《坎》有险难,故为刚彊也。《坤》道和顺,故为温柔也。刚彊以御难,柔顺以事主,故外彊而能内温,所以为忠也。 和以率贞,信也。水和而土安正。和、正,信之本也。故曰‘黄裳元吉’。黄,中之色也。裳,下之饰也。元,善之长也。中不忠,不得其色。言非黄。○长,丁丈反。 [疏]注“水和”至“本也” ○正义曰:《坎》为水,水性和柔。《坤》为土,土性安正。率,循也。贞,正也。用和柔之性,以循安正道。既和且正,信之本,故为信也。○“故曰黄裳元吉” ○正义曰:天下之事,虽则万端,总之诸法,大归忠信而已。能忠能信,无施不可。以有忠信,故曰“黄裳元吉”解此爻辞之意。 下不共,不得其饰。不为裳。事不善,不得其极。失中德。 [疏]注“失中德” ○正义曰:极训为中。不得其忠,言其失中德也。此文以上二句类之,当云“善不极,不得为长”文不然者,惠伯之语虽反覆相叠,不可字字相对,随便而言,故与上不类。 外内倡和为忠,不相违也。○倡,昌亮反。和,户卧反。率事以信为共,率犹行也。 [疏]注“率犹行也” ○正义曰:率训循,循道而行,故率犹行也。 供养三德为善,三德,谓正直、刚克、柔克也。○供,九用反。养,馀亮反。 [疏]注“三德”至“克也” ○正义曰:《洪范》“三德:一曰正直,二曰刚克,三曰柔克”孔安国云:正直者“能正人之曲直”刚克者“刚能立事”柔克者“和柔能治”三者皆人之性也。刚则失之于彊,柔则失之于弱,故贵其能刚能柔,谓刚不苛酷,柔不滞溺也。“供养三德为善”者,刚则抑之,柔则进之,以志意供给长养之,使合于中道,各成其德,乃为善也。董遇注本为“共养”解云:“尽共,所以养成三德也。” 非此三者弗当。非忠、信、善不当此卦。○当,如字,注同,或下狼反。 [疏]“黄中”至“弗当” ○正义曰:既言爻为此辞之意,又解此辞所言之义也。五方则为五色,黄是中央之色也。衣裳所以饰身,裳是在下之饰也。元者,始也,首也,于物为初始,于人为头首,元是诸善之长也。五方之中,犹人之心中,心中不忠则不得其黄之召也。身体之下,犹名位之下,为下不共,则不得其裳之饰也。举事不善,则不得其善之中,言为事不中,则非善之长也。更覆言忠、共、善三者之义:“外内倡和为忠”言君在内,臣在外,君倡臣和,不相乖违,是名为忠也。行事以信,无有虚诈,是名为共也。人之为德,有正直、刚柔、供养,此三者之德,使其德无愆,乃名为善也。非此三者,忠也,共也,善也,则于此卦不当也。不当此卦,虽吉不可。 且夫《易》,不可以占险,将何事也,且可饰乎?夫《易》,犹此《易》,谓“黄裳元吉”之卦。问其何事,欲令从下之饰。○夫音扶,注同。令,力呈反。 [疏]“且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