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的你_第十一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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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 (第2/3页)

也不怎么努力去爱的啰?尼尔。”

    不,不是这样子的。我会觉得彭以芳是我最努力去爱,也爱最多的女孩,是因为当时我和她相爱的环境。

    你们不知道相爱的环境会影响两个人的爱情吗?

    我跟田雅容还有柳嘉恩在一起的时候,是个快乐的大学生。大学生的本份只有两个,就是把书念好还有尽情的玩。〈当然如果家境不富裕的话,就要尽情的打工。〉所以那时候的我是自由的,我想见田雅容就可以见到,我想见柳嘉恩就可以见到,甚至随时随地都可以牵着她们的手去散步,或是买张电影票在戏院里耗一整个下午,如果嫌不够惬意,还可以相约夜里躺在cao场中央望着星空看大熊星座够不够明显,外加亲吻拥抱蜜语甜言。

    但是我跟彭以芳在一起的时候,我正好在当兵,每天面对的都是一群狗官狗人,看见这些狗会严重影响心情。当思念排山倒海而来,还得躲在暗处偷偷打行动电话,讲到一半还会因为讯号太弱断讯。每天早上五点半起床,她还在温暖的被窝里,当我有空可以偷打电话的时候已经上午十点多,她已经在百货公司上班不能接电话。

    她下班的时候我正好在点名吃晚饭,她到家的时候我正忙着抢浴室洗澡,她在看电视的时候我忙着我的业务,她要睡觉的时候我还在加班。

    当我真的有空打电话给她的时候,她用睡着的声音跟我说“我很想你,但我好睏,我要睡了。”

    我跟她在一起三四个月的时间,除了放假之外,几乎每天都这样。或许你会说,那放假的时候可以一起出去玩啊。很巧,我也这么想,但现实总会跟我说:“尼尔,你想得太美了。”

    对于一个正被兵役绑死,生命与生活完全没有自由的男人来说,拥有一个女朋友三四个月,其实严格说起来只能算一个月。为什么?我算给你听。假设一个星期放两天假,一个月也才放八天假,四个月下来也不过三十二天。要是再扣掉她有自己的事情要处理或是和朋友要出去,那根本就不到一个月。

    而且,她工作的地点是百货公司,百货公司星期六、日是很难排到假的。要是再碰上什么周年庆,那大概要有两三个礼拜是没办法休假的。

    还有最重要,也最雪上加霜的一点,就是她的百货公司在台北,而我的部队在高雄。所以,我每次一放假,我就立刻飞奔机场,搭机到台北,然后再搭捷运到百货公司里找她。就算用最快的速度赶到,通常到台北也大概已经接近晚上九点了。

    讲了这么多,其实简单的一句话就是“我放假的时候陪她上班,她下班的时候陪我放假。”

    “那是一场很辛苦的恋爱呀!尼尔。”

    几年后,当我跟芸卉聊起彭以芳的时候,芸卉这么跟我说过。她很直接自然的用了辛苦两个字来形容我跟彭以芳的爱情,我听了有些吃惊,不是很认同这个词句,我想反驳她一些什么,但又想不到更适合的词句。

    我在想,如果是彭以芳听见芸卉这么说,她会跟我一样吃惊吗?会跟我一样无法认同辛苦两个字吗?还是,她会点头如捣蒜的说“是啊,真的很辛苦”呢?

    我不知道,也无从去猜测和考证了。

    不过,后来的后来,我开始认同芸卉的形容了。因为,越是辛苦的相爱的环境,会让自己越爱那个人。因为,一切都是那么的得来不易。

    我曾经为了彭以芳的一句“某杂志里的某个绣有蝴蝶的包包很美。”我利用等她下班的时间,找遍了全台北市的精品店,一个九千八,我眼睛都不眨一下的付现金带走。我曾经为了彭以芳在上班的时候一句“我想念淡水的阿给。”我先到家用品楼层买一个保温瓶,然后搭捷运到淡水买阿给,放在保温瓶里面以防它冷掉了,然后再搭捷运回来拿给她吃。彭以芳半夜睡不着吵着要看日出,而且要立刻就看到日出,我还得哄她开心拿着一颗灯泡到阳台外面扮太阳,扮得不像被她看到我的影子还会胡闹。点了一碗牛rou麵刚送来时说她想吃披萨,我就得立刻带她到必胜客。走在敦化南路的斑马线上,她说她想从远东企业大楼那一头斜着横跨安全岛到另一头的AUDI经销商,我就得陪她玩命。连接台北市与永和之间的福和桥,她说她想用走的不想骑车,我就得牵着机车陪她走。木栅动物园里的狮子长得太丑,她要我拿石头丢牠,害我冒着被抓的危险丢了快跑。跟她打赌输了要我站在SOGO百货大门口大喊三声我是笨蛋,我也红着脸照做。

    你说我太宠她吗?你说她根本就是把我当作玩具或是小丑在玩耍吗?我知道我知道,我了解你为什么这么想。曾经,我也在一个人搭机飞回高雄准备收假的路程上想过这个问题,但她曾经这么跟我说过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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