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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三个孩子 (第2/15页)
人,其中一个女人有三个孩子,一营巴黎士兵曾经收养了孩子,所以对这次枪杀十分气愤。这个营叫作红色无檐帽营,它剩下的人不多,但打起仗来是猛虎,他们加入了戈万的部队,所到之处,势如破竹。他们要为那两个女人报仇,要找回那三个孩子。他们不知道那个老头把孩子们弄到哪里去了,所以特别恼火。要是没有那三个孩子,这场仗也许还不至于打到这个地步。子爵是位好心、善良的年轻人,但候爵是位可怕的老头,农民们管这一仗叫作圣米歇尔和贝尔泽布①之战。您大概知道圣米歇尔是本地的天使吧。在海湾里,在海水中间,有一座山是属于他的。据说他打败了魔鬼,把它埋在另一座山下,它离这里不远,叫作通布莱。” “是的,”客人喃喃说“TumbaBeleni②,即贝勒吕斯、贝吕斯、贝尔、贝利阿、贝尔泽布之墓。” ①在基督教中分别为大天使和大魔鬼。 ②拉丁文。 “看来您了解情况。”主人说,然后又自言自语“显然他懂拉丁文,他是教士。” 他又对客人说:“是呀,公民,在农民看来,天使与魔鬼又开战了。当然,他们认为保皇派将军是天使,革命党指挥它是魔鬼,其实哩,要是真有魔鬼,那该是朗特纳克,要是真有天使,那该是戈万。您不吃点什么吗,公民?” “我有一壶水和一块面包。您还是给我讲讲多尔的事吧。” “是这样的。戈万指挥海岸军中的远征队。朗特纳克想在各处发动暴动,让下诺曼底支援布列塔尼,好向皮特敞开国门,用两万英国人和二十万农民来支援旺代大军。戈万粉碎了这个计划。他坚守海岸,将朗特纳克赶向内陆,将英国人赶下了海。朗特纳克到过这里,被他赶跑了。他夺回了蓬托博,把朗特纳克赶出了阿弗朗什,赶出了维尔迪厄,使他到不了格朗维尔,而且想方设法将他赶进富热尔森林,好围困起来。昨天一切还很顺利。戈万率领部队到过这里。但是,形势突变。那位狡猾的老头进行突然袭击,据说是朝多尔方向去的。如果他占领多尔,将大炮--他是有大炮的--摆上多尔山,那么英国人就可以在这个海岸登陆,一切就都完了。戈万是有头脑的人,他一看情况紧急,顾不得向上请示和等待命令,当机立断,下令备鞍上马,套上炮车,拉上队伍就出击。就这样,当朗特纳克扑向多尔时,戈万扑向朗特纳克。这两个布列塔尼人将在多尔相互拼杀。这将是一场凶猛的拼杀。他们现在已经开始了。” “从这里去多尔要多久?” “部队带上给养车,至少得走三小时。不过他们已经到了多尔。” 客人侧耳细听,说道:“确实,我仿佛听见炮声。” 主人也仔细听:“不错,公民,还有排射的枪声,像是撕布的声音。您该在这里过夜,去那边没有好处。” “我没法停下来。我得赶路。” “您错了。我不知道您要办什么事,但是去那边太危险,除非这关系到您在世上最珍惜的…” “的确如此。”客人说。 “…譬如您的儿子…” “差不多吧。”客人说。 老板抬起头自言自语:“可这位公民像是一位教士。” 他想了一下又喃喃说:“不过教士也会有孩子呀。” “给我套马吧,”客人说“我该付多少钱?” 他付了钱。 老板将食槽和水桶放到墙边,走回来说:“既然您一定要走,那么听听我的劝告吧。您显然要去圣马洛,但不要从多尔走。去圣马洛有两条路,一条路走多尔,一条路顺海岸。两条路都不近。顺海岸要经过布雷埃尼的圣乔治、谢吕埃克斯、伊雷尔埃维维埃。您从多尔北面,康卡尔南面过去。公民,您走完这条街就看见两条大路,左边那条路去多尔,右边那条路去布雷埃尼的圣乔治;您听我说,如果您去多尔,肯定会遇上屠杀,所以别向左转,要向右转。” “谢谢您。”客人说。 接着他便策马飞驰而去。 天已经黑了,他钻进黑暗中。 他在老板的视线中消失了。 他来到街尾那两条路的叉口,听见客店老板在远处喊道:“向右转!” 他向左转。
二 多尔 按照教堂文件的描述,多尔是布列塔尼的西班牙式法国城市。其实它不是一座城,而是一条街,一条古老的哥特式大街,左右两侧都是带木柱的房屋,房屋错落不齐,因此在这条宽敞的街上形成岬角和拐角。城里的其他部分是纵横交错的小巷,它们与中心大街相连,犹如小溪汇入大河。多尔城位于多尔山脚下,它没有设防,既无城门,也无城墙,因此无法抵御围困者,但是那条街倒是可以抵挡一阵。房屋形成的脚角--五十年前还在--以及大街两旁的往廊使大街成为坚固可守的战场。有多少房屋就有多少堡垒,入侵者必须逐一攻克。老菜市场大致位于大街中段。 克鲁瓦布朗夏尔客店的老板说对了。在他说话的当时,多尔城已陷入狂暴的混乱之中。早上抵达的白军和晚上突然赶到的蓝军,双方突然展开了夜战,但力量悬殊,白军有六千人,蓝军只有一千五百人,但都同样顽强。引人注目的是,这一千五百人竟向那六千人发动进攻。 一边是嘈乱的人群,另一边是军队。一边是六千名农民,他们的皮短衣上挂着心形的耶稣像,圆帽上系着白色饰带,袖章上写着基督教箴言,腰带上吊着念珠;他们手中的长柄叉多于马刀,他们还有术带刺刀的长枪;他们用粗绳拖着大炮。他们装备简陋,纪律松弛,武器粗劣,但却十分狂热。另一边是一千五百名士兵,他们头戴三色帽徽的三角帽,身穿大垂尾、大翻领的上装,挂着交叉的武装带,手持铜柄短马刀和上了刺刀的长枪。他们训练有素,排列整齐,既顺从又狂暴,善于指挥也善于服从。他们也是志愿兵,然而是革命派的志愿兵。他们穿着破旧,光着脚。农民游侠们为的是君主政体,赤脚英雄们为的是革命,双方的首领是队伍的灵魂,保皇派那边是位老者,共和派这边是位青年;一边是朗特纳克,一边是戈万。 革命有丹东、圣茹斯特、罗伯斯比尔这样的年轻巨人,也有奥什、马尔索这样的理想青年,戈万属于后一类人物。 戈万三十岁,高大魁梧,眼神像先知一样深沉,笑起来像小孩。他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咒发誓。他打仗时随身带着梳洗用具,特别在意自己的指甲、牙齿和那头棕色秀发。行军休息时,他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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