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奈尔·伍尔里奇作品选_三点钟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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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点钟 (第1/9页)

    三点钟

    她为自己签署了死亡执行令。他一遍又一遍地对自己说,这事不能怪他,她是咎由自取。他从没见过那个男人。他知道有这么一个男人,六个星期前他就知道了。一些蛛丝马迹告诉了他。有一天他回家,看见烟灰缸里有一只烟蒂,一头还是湿的,另一头还是烫的。他们家屋子前面的柏油路上有汽油滴,而他们并没有汽车。那也不可能是送货车,因此从这些汽油滴可以看出汽车在那里停了很久,一个小时或者更长。有一次他还亲眼看见过那辆汽车,当时他从两条街区之外的另一条路上的公共汽车上下来,看见远远的转角上停着一辆汽车,是一辆二手货的福特。他回家时,她常常是慌里慌张的,似乎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或在说什么。

    他假装没看见这些事情;他,斯塔普,就是这么一种人,只要有可能藏匿,他从来不将自己的憎恨和怨气形诸于色。他在自己心灵的阴暗处培育这些憎恨的怨气。这是一种危险的人。

    如果他对自己坦诚的话,他应该承认,这个神秘的下午来访者只是他给自己找的一个借口,早在抓到她任何把柄之前,他就朝思暮想地要除掉她,过去这几年里,他心里一直有个东西在催他杀,杀,杀。也许自从那以后,他就一直在医院里治疗震荡症。

    他没有任何寻常的借口。她没有私房钱,他没有为她买保险,他除掉她后得不到任何好处。他也没有别的女人来代替她。她没有与他唠叨、争吵过。她是个顺服的、讲求实际的妻子。但是他心里那个东西不断地嘟哝着杀,杀,杀。直到六个星期之前,他一直与之搏斗,将它强行压制下去,害怕和自我保存的因素多于良心上的自责。自从发现每天下午他不在家时,家里就会有个陌生的男人来看她之后,心里那股象九头蛇一样凶猛的杀气就被释放了出来,而且,他的心里又产生了一种新的刺激:要杀就两个一起杀,而不是只杀一个。

    于是,从那天以后的六个星期里,每天下午他从店里回家时,都要带回一点小东西,很小的东西,它们本身毫无害处,毫不伤人,即便有人看见它们,也不会起疑心——他有时候修表用的小段小段的细铜丝。每次一个小包,包着的东西除了爆破专家外,谁也认不出来。每一个小包里的容量,如果点燃的话,都足以轰!像信号弹一样燃起旺火。像那样散放着,不可能烧死人,不过如果靠太近的话,也回灼伤皮肤。但是像他那样将它们紧紧地塞进小盒子里,塞进原先放在地下室里的一只肥皂盒里,把它们挤压到不能再挤压的程度,那么,整整三十六天(因为他星期天从来不往家里拿这些东西)积累下来的这些东西的能量,那就另当别论了。别人决不会知道。这座不堪一击的房子里不会留下足够的这些东西让别人来辨别。他们会以为是阴沟气,或者是附近地底下的一股自然气。两年前,在这座城市的另一边,发生过同样的事情,当然没有这么糟。他就是受了那件事的启发才想到了这个主意。

    他还往家里拿了电池,那种普通的干电池。只带了两节,每次一节。就这些东西本身而言,他从哪里拿来那是他的事情。谁也不会知道他是从哪里拿来的。妙的是他每次却只拿这么一点儿。被他拿走东西的地方甚至都没有发觉少了东西。她没问他那些小包包里是些什么,因为她根本就没有看见过它们,他每次都将它们藏在口袋里。(当然,他回家时从来不抽烟。)但是就算她看见了它们,可能也不会问他。她不是那种爱问东问西的唠叨鬼,她或许会以为那是手表零件,他带回家晚上加班用的,或是派别的用场。再说,这些天她自己也是魂不守舍的,试图掩盖有人来看她的事实,就算他把一只老爷钟抱来,她或许都不会注意。

    嗨,更加糟糕的是,当她那双忙碌的脚在底层这些房间里不以为意地来回走动的时候,死神正在她的脚底下织着网。他在店里修钟表,电话铃响起来。“斯塔普先生,斯塔普先生,你家屋子遭风袭击了!”

    脑子里一阵轻微痉挛,将事情那么美妙地简化了。

    他知道她不打算跟那个不知名地陌生人出走,一开始他不明白她为什么不这么做。但是现在他想他得到了一个满意的答案。这是因为他,斯塔普,在工作,而那个人显然没有工作,如果她跟他走的话,他无法供养她。肯定是这么回事,还会有别的什么原因呢?她也想要吃她的蛋糕。

    这么说来,他的全部好处就是让她能够头顶一片瓦?哼,他要将这片瓦掀到天上去,让它摔得粉碎!

    说到底,他并不真得要她出走,这样做并不能让他心里老叫着杀,杀,杀的那个东西得到满足。它要除掉他们两个,此外什么都不行。如果他和她有个五岁大的孩子,他会把这个孩子也包括在屠杀的范围内,尽管那么点大的孩子显然是无辜的。医生会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并会匆忙打电话给医院。但遗憾的事,医生不是人们肚子里的蛔虫,人们也不会将他的心事钉在广告牌上到处示众。

    最后一只小包是两天前带回家的。现在,那只肥皂盒里已是应有尽有。两倍这么高的能量就能炸掉自家的房子。还足以炸碎街区周围所有的窗子——不过那里根本没有什么房屋,他们住在远离尘嚣的地方。这个事实使他对道德品质产生了一种矛盾的看法,好象他在做一件大好事;他将摧毁的是他自己,而不会危及任何其他人的房子。电线已经放置妥当,为发出必需的火花而配置的电池也已安装好。现在唯一需要的只是最后的调试,电路耦合,然后——

    杀,杀,杀,他心里那个东西幸灾乐祸。

    今天是动手的日子。

    今天整个上午他百事不管,一心侍弄着闹钟。那是个只值一美元半的闹钟,但他对它的珍爱超过了对待别人的瑞士怀表或白金钻石手表。将它拆开,洗净,上油,拨准,再装好,这样它就绝对不会坏他的事,不会到时候不闹,不会停止走动或发生什么其他什么故障。自己做老板,自己开店,就有这么一个好处,没有人高高在上,对你说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他在店里也没学徒或帮手,会来注意他这么专心致志地侍弄这只闹钟,然后将这件事告诉别人。

    平常日子他下午五点下班回家。那个神秘的来访者,闯入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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