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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干杯吧托玛斯middo (第2/4页)
来没有你的地方,你哪儿都不在。 你哪儿都不在,人们对你视而不见。放逐者就是那失去语言的人。 贫血的向日葵 迁徙他乡不见得就是放逐,因为放逐不是身体所在的异动,而是一种心理状态。改朝换代时闭门读书的人,虽然足不出户,是典型的自我放逐;乘着五月花号驶向“美国梦”的人,即使飘洋过海,却未必能称为放逐。所谓放逐,必须是一种迫不得已的远离中心和自身存在意义的边缘化。放逐中的人是一株不由自己的向日葵,微仰着贫血的脸孔,节节转动朝向一个太阳——那十万八千里外的客观上存在或者早已不存在的中心。那个中心,有许多的名字:民族记忆、旧朝天子、血缘文化、母语故乡… 张岱年轻时极爱繁华,好精舍美婢,鲜衣美食,华灯烟火。五十岁那年明朝覆亡,他“避迹山居,所存者破床碎几,折鼎病琴…布衣蔬食,常至断炊…,回首二十年前,真如隔世”这份隔世之感,和杨炼幽明断绝的鬼语无宁是一种跨代的呼应。“身虽死泉下,心犹念本朝”的张岱选择作为一个永远的边缘人。 可是没有边缘,又哪里有所谓中心?每一场或大或小,或急剧或和缓的改朝换代里,都有一群人跃入中心,另一群人退居边缘。半世纪前国民党来到台湾,大陆人掌握主流,台湾本省人销声匿迹。在日据时代家庭小康、刚想在文坛上起步的叶石涛,突然发现,受日文教育、不能以汉文写作的他,竟然成为自己国家里的外国人。“50年代,我是彻底的旁观者,因土地改革而失去土地的没落地主家庭,变成日无隔宿之粮的穷苦人家…,我的文学生命似已结束。我被社会所遗弃。…经常住在被一片广大的甘蔗田所围绕的农舍里,靠酒精炉烧饭煮菜,晚上点油灯…,这样度过了被人践踏,爬在泥土上的苦日子。” 有趣的是,那掌握主流的大陆人啊,竟是另一种边缘人,你看余光中的诗: 当我死时,葬我,在长江与黄河之间枕我的头颅,白发盖着黑土在中国,最美最母亲的国度从前,一个中国的青年曾经在冰冻的密西根向西瞭望想望透黑夜看中国的黎明用十七年未展中国的眼睛饕餮地图,从西湖到太湖到多鹧鸪的重庆,代替回乡 多愁善感的诗人在动乱中来到小岛,他马上化为一株向日葵,引颈望向失去的中原。乡愁不经意地成为诗人创作的源泉,但是时代对叶石涛那一辈人就比较寒冷;那些无法从失语症恢复的人,就自边缘坠落至遗忘的深谷,不再被人记得。 哈,托玛斯·曼! 写作人最恐惧的噩梦,我想,可能就是被人遗忘,被自己在乎的人遗忘。 托玛斯·曼初初流亡美国的时候——那是1938年,他的德国被纳粹占领——他是多么的充满自信。美国记者问他,放逐是不是一个沉重的负担。他回答:“Woichbin,istDeutschland.”我托玛斯·曼人在哪儿,德国就在哪儿。 够狂吧?他的意思是说,即使流亡,他也不会变成边缘人,因为他托玛斯·曼本身就是中心,不管他在哪里。 在1938年,膜拜他的美国读者和曼自己恐怕都相信他的沉着与自负;毕竟他才在1929年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可是历史转动的力量可能总要大于个人的意志力,即使是一个伟大的人。曼的英语并不十分好,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日耳曼文化的成品。随着年月增加,他对美国的疏离感越来越深。在一次欧洲之旅结束后回到纽约,海关的美国官员问他是否就是那个鼎鼎大名的托玛斯·曼;是的,我就是。兴奋的美国人说:“Welcomehome!”欢迎回家! 曼给赫曼赫塞的去信描述了这一段,然后说:“家,是什么?我早就不知道了!”还没回家十天,他又写着:“我喜爱这房子和花园,但是要死吧,我还宁可死在瑞士!” 为什么要死在瑞士呢?后来我们知道,因为瑞士是个属于德语文化的国家。曾经有人将托玛斯·曼和法国的PaulClaudel比较,说曼受美国的礼遇,他的流亡生涯未免太舒服了。曼辩道:“我的日子也许过得不错,可是他的际遇比我好:他仍能住在自己的国家里,他的作品被人以原文阅读;而我的作品呢,只是一个译本,影子一样的存在,而且我的族人连一行都没读过。”托玛斯·曼对自己小说的英文本毫不在乎;德文版要出现时,他却字字计较,坐立难安。 托玛斯·曼终于如愿以偿埋葬在瑞士,在德语的氛围里。哎,不是说,你人在哪儿,德国就在哪儿吗?为什么又苦苦赶回来的路? 巨大如托玛斯·曼,竟然也是一株向日葵啊! 回家 托玛斯·曼无法以美国为家,但是他幸而有个瑞士;他的墓志铭总算刻的是德文,唯一能够传达属于他的“民族记忆”的文字。和他一样运气较好的,是余光中。“血系中有一条黄河的支流”的余光中以及他的同侪(托玛斯·曼的血系中有一条莱茵河的支流),也在不经意间找到了他们的瑞士。诗人从美国回到台北的厦门街; “回来多久了?”菜市场里发胖的老板娘秤着白菜问提篮的妻,跟班的我 诗人大概心里暗暗一惊: 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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