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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3 (第3/5页)
槿栖拒绝了。 “我这里有个钟点工,下午会来料理家事。”他说。 “你是,”我狐疑地问“住在这儿的?”我知道打听人家的隐私很不礼貌,但从前看见佟太太驾着车等他下课的样子,谁都不会怀疑他们是一对神仙美眷,至少是貌合神离的那种标准眷属。婚姻的过程是可怕的,别告诉我结婚十年以后男人对女人还有激情。结婚更可怕,忽然之间,家里多一个人,要尊重他,迁就他,承受一班复杂的亲戚。还有,晚上迟回家要事先交代,晚上不回家要被人打破头。 “我一星期有一半时间在那边的家。”他坦率地说。 “我要上课了,”我看了看时间“把影碟给我吧。” “啊对,”他一拍头“看看,我几乎忘了。” 他推开另一扇门,去取那张碟片,那是一间卧室,很宽敞,一张巨大的床,上面铺著七彩手钩的毛线花被,小块小块拼成的,墙是米色,木地板擦得很亮,铺着很厚的棕色间杂米色的毯子。最动人的是,在窗边竟然有一张古老的摇椅。看得出来,佟槿栖是真正懂得享受的那种人,葱郁讲究的是浮华与光艳,而佟槿栖完全明白自己需要的是什么。 “这一张是《重庆森林》,”他递给我,然后取出一只长长的盒子“这是送给你的。” “是什么?”我的心剧烈地跳了一下。 他打开来,呵,是桑乍,在他太太的店里见过的木头乐器,那美丽贵重的手指琴,可以随心所欲弹出清澈的乐音。我忍不住抱在怀里,用一根手指轻轻拨动,苍茫清脆的声响令人有置身林木深处的感觉。 “去吧,别迟到了。”他温言道,伸手拉开大门。他很斯文,并没有因为礼物而变得轻狎,他的态度让人觉得那件礼物似乎就是一本书,或是一支钢笔,可以很坦然很舒服地接受下来。 他送我到楼梯口,与我道再见。我以为他会确定下一次的约见,然而他什么都没有说。我走出去,有些风,我在风里伫立片刻,抬起头,佟槿栖的家是在三楼,阳台上有大盆大盆的巴西木。 葱郁的生日在周末,3月29日。我带了桑乍作生日礼物,除此之外我实在想象不出别的东西,我可不想在小礼品店里买上一只音乐盒,盒子启开,火柴大的小人站出来,掂起脚尖跳舞,一只英文歌反反复复地奏响,当我年轻时候,我喜欢听收音机。当我年轻时候,我喜欢听收音机。那是小孩子送给小孩子的,放在床头,午夜轻轻响起,有一些些惊欢羞怯的情怀藏在里面。把它送给葱郁,简直是个笑话。当然我也不可以送廉价的绣花胸罩,商标模糊的口红,或者是十块钱一大瓶的伪劣夜巴黎香水—— 是是是,我承认我为这件事伤透脑筋,而这处心积虑辗转反侧的种种考虑并非源于亲密无间的表姐妹之情。说实话,最近我在葱郁跟前越来越自卑,初到这城市时盲目的骄傲与快乐已经荡然无存,我一点一点地看到了自己的微渺。尽管她是我的表姐,尽管她常常用救世主的方式教诲和拯救我,但一切都是那么的不自然,就像《项链》里贫穷的玛蒂尔德太太,交了个阔绰的朋友,而每一次的会面留给她的只有无穷尽的伤感。 我携着琴盒,步行四十分钟去葱郁的公寓。我没有搭乘公交车,这是下班的高峰时期,我怕挤坏我手里的宝贝。在大厦门前我遇见葱郁匆匆走出来,她的造型让我大吃一惊,完全是儿童Look,齐耳顺眉的童花头,一顶粉嫩嫩的翻毛帽子,帽檐站着蜡笔小新家的小白,一条缀满荷叶边、绣满粉嫩小花蕾的洋娃娃式的连身长裙,棒针粗毛衣,圆圆头带搭绊的meimei鞋,走起路来差点没有一蹦一跳。 “你来了正好,”她一把拽住我“跟我去派对吧?”她对我挤挤眼,她这表情真是牵一发而动全身,把平时不太醒目的细微的皱纹都调动起来。我顿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好不容易才忍住笑。你不知道,28岁的女人装起嫩来是很吓人的。 我被葱郁不容分说拉进TAXI,整个车程中她都在打手机,嗲声嗲气地报告车子行驶到哪个路口了,又问客人到了多少。我很奇怪她会自己老老实实坐计程车赴约,通常都是男人驾着车在楼下苦等至少半个钟头。间中她不住照镜子,检查妆容,抽空草草对我解释: “我朋友替我组织的生日PARTY,是最近流行的草地PARTY。” 江湖上刀光剑影了这么多年,葱郁好歹也学会了喜忧不形于色,看她那兴奋的样子,再笨我也猜得到这派对与派对的主人必定有些来历。搞不好葱郁就此归隐山林,出嫁做少奶奶去了。可我说过,嫁人真是误入歧途,如若有了孩子,更加不得了。那小人牌轰炸机需索无穷,旋风式的走到哪里便破坏到哪里。我亲眼看见葱郁朋友家的三岁小儿,站在椅子上,用力扯住百叶窗帘,身子一坠,把整幅帘子拉下来。恐怖恐怖。 但不结婚呢,也是恐怖的。有个女艺术家,在美国做一场行为艺术展览,其中一张引人注目的大床,床沿刻满男人的名字,全是与她睡过觉的男人,足足两百多个。我怕葱郁这种善于异想天开的女人,有一天也够资本搞一次这样的展览。 车子停在本市最有名气的五星级饭店门口,穿白色制服的侍者一路引领我们来到饭店的后苑,那儿有一片很但的草坪,草坪边缘是茂密的林木。长长的餐桌上摆满花卉与香槟,篝火已经点燃,凉棚下散布着沙滩椅,三三两两坐着聊天的人群。 葱郁的出现并没有引起我预想中的轰动,没有人朝她糊蛋糕、扔彩带什么的,每个人似乎都有自己的伴,没人注意到PARTY的女主人已经悄然来临,就像一朵开在暗夜的花,很有点锦衣夜行的味道。 我不知所措地跟着葱郁在人丛里穿来穿去,有人认得她,冲她微笑示意,含蓄有礼,看得出来这里的客人都是有些身份的。葱郁终于在靠近树林的地方找到了她的猎物,我只能用猎物这个词语,因为葱郁一见到他,眼睛里绝对是老谋深算的、富有经验的猎人表情,带着小心翼翼的、步步为营的招引,以及蓬勃欲出、难以掩饰的渴望,既充满惴惴不安的温情,又有一种咬牙切齿的残忍,仿佛恨不得立时三刻就让那家伙断了气,乖乖温顺地躺进自己的皮囊。 那男人背对着我们,正与人轻声交谈。葱郁甜腻腻地叫了声“庄哥”他回过头来,手里正端着一杯红酒,琥珀色的液体荡漾着,直映进他炯炯有神的眼睛里去。 “来了?”他淡淡地回应。 这位庄先生非常英俊非常高贵,年纪大约在六十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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