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树_第九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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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第8/9页)

德太太搞清楚的。

    欧达乌德太太说,她还是个黄花姑娘,或者更接近于少妇。不管怎么说,她已经不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小闺女了。如果你愿意,那就算她是个少妇吧。她的名字叫马德琳。至于姓什么,就说不上了。不过这无关紧要,欧达乌德太太说,因为即使知道她的姓,你跟我也得不到什么好处。不管怎么说,这位马德琳像书上说的那样,是个出名的美人儿。她云游四方,参加各种赛马,那种轻松自在的比赛。看起来,请她的人有的是,特别是那种自在轻松的比赛。这位马德琳回过英国老家,也去过许多别的国家,到处兜售她的美貌。她本来应当嫁一位勋爵,倒不是没有做过努力,而是她不走运。人们都这么说。不过,她还没有死心。现在,按照弗里斯贝太太的说法——弗里斯巴依太太是阿姆斯特朗家的厨子,她的丈夫先前是个海员,一直出海未归——这也是主要的一点,现在似乎是小阿姆斯特朗在追求这位马德琳。他正竭尽全力想把她弄到手,送她礼物还有马匹。她呢,时冷时热,不过大多数时候是冷,因为她才不是傻瓜呢!看起来想娶这位马德琳的有钱人多的是。她只须说句话,其实大概早就说过了,装在黑丝绒盒子里面的钻石,刻着名字的象牙刷子就会送到她面前。不过这似乎只是她捎带着办的事情。她做事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对于大多数人,只有结婚戒指和法律才是最顶事儿的东西,这位马德琳怎么能例外呢?

    说完这番话,这位女邻居像平常从帕克门前经过那样,抖了抖缰绳走了。艾米·帕克依旧呆在她的老地方。

    这以后,她干什么都无精打采。她时常想起马德琳。她抹掉沾在手上的肥皂沫,连身体也变得懒洋洋的了。

    直到孩子们要她准许他们干什么事儿时,不耐烦地大声喊.“行吗?mama!妈——妈!”

    她的一双眼睛因为思想自由驰骋而显得漠然。她回答道:“行啊,当然行。为什么不行呢?”

    他们很为她这种冷漠的殷勤而惊讶,轻手轻脚地、若有所思地走了出去,不再急着去做mama允许做的事情。而mama呢,一双眼睛像钻石一样闪闪发光,继续凝视着她内心深处的那个自我。

    有一天,刚下过雨,她说他们应该到农场散散步,这是一种调节。至于跟什么调节,她自个儿也回答不上来。她戴了一顶旧帽子。那是顶棕黄色的帽子,相当难看。孩子们跟着她,为这次不合时宜的散步老大不高兴。他们跟着她,从湿淋淋的枯草中间走过去。农场里,所到之处都飘着一股雨水浇湿的青草和松脂的味道。微风轻轻地吹,把树叶吹得翻转过来,银光闪闪,更充满欢乐的气氛。这和煦之中蕴藏着一种焦躁不安和变化无常。这只是夏日更扎扎实实的灼热短暂的间歇。那湿润的轻风和碰到身上的冰冷的绿叶,勾起回忆,令人遐想,直到艾米·帕克好像已经飘然而起。孩子们意识到她的这种“升腾”变得热切而又有几分伤感。

    “mama,”男孩说“我能去爬树吗?”

    他喜欢爬高,喜欢从一个树权攀上另一个树权,直到他自己就是那弯曲的树顶。现在,这种欲望非常迫切。去触摸那粗壮的树干,与之奋斗,直到终于征服它。

    “你真的认为这对你会有什么好处吗?”母亲很吃力地问,就好像她一直在爬一座高山,尽管他们脚下这道山坡的坡度还很小。“上回你扯烂了裤子。你的两个膝盖上还都是伤疤呢!”

    “啊,求求你,当然有好处,”他叹了一口气,紧紧地拉着她的手,就像一个什么动物贴在她的身上。“让我去吧。”

    “我就不喜欢爬那些破树!”小姑娘说。

    她摇晃着她那平直的、淡黄色的头发。

    “你爬不了,”他说。“你软得像面条。你是个女孩。”

    “我不是!”她喊着,扭歪了那张薄薄的小嘴。

    “那你是啥?”他说。“也许是个小牛犊?”

    “我要是个小牛犊,你就是头小公牛,”她叫道。“人们养小牛犊,可是宰小公牛。”

    “不是都宰,”他说。“不宰最好的。”

    “得了,去吧。去爬吧,”母亲说。

    她慢悠悠地走着。一片金合欢树树丛的边缘有一根圆木,她在那上面坐了下来,脊背靠着金合欢树黑乎乎的树干,手里摆弄着枯草的草梗。小姑娘朝野兔的洞xue张望着,她采了一大把花,又扔到地上,拣起一块很有趣的石头。她不耐烦了,想回家。

    “我们为啥非要待在这个破地方呢?”她问。

    艾米·帕克自个儿也不知道为啥。除了在这儿她可以变得心平气静,可以使自己的想象力自由驰骋,不像待在家里遐想时总有一种负疚之感。

    “还不走吗?”塞尔玛说。

    “马上就走,”mama说。

    她在心里想。如果有一位勋爵骑马上前,她是否就能拒绝他的求爱。想象中,她穿着一件她从来没有过的紫红色的礼服。她会说些什么话,心里还没谱,但是她已经感觉到、已经明自该说些什么了。至于那位勋爵,靴子擦得锃亮,走到那块草地上,咧着厚嘴唇朝她微笑。那天,当她走上杂货铺的台阶时,她曾经感受到这张嘴里吐出来的热气。勋爵也许会赐给她几个孩子,还会赐给她宝石。勋爵的相貌永远无可抗拒地和小阿姆斯特朗相似。她打了一个寒战,认出勋爵手腕上长着和他手上一样的黑毛。不过他那双眼睛有一种与情欲无关的柔情,一种慈爱。这种慈爱与柔情又像是她丈夫眼睛里的那种表情。

    于是,她靠着结实的树干,挺直了腰。

    “怎么还不走呢?”塞尔玛问。

    她走过来,站在那儿。这才是他们的孩子。

    “好了,这就走,”艾米·帕克说。“雷呢?去告诉他,该走了。”

    这周围因为有那幢房子、房子周围的树木、后来又盖起的一间间棚屋,以及他们的脚踩出来的条条小路,便给人一种真实和永恒的感觉。在这个现实的中心是她的丈夫,当她沿着从他们那幢房子“辐射”出来的条条小路中的某一条走过来的时候,她的丈夫甚至连眼皮都不抬。因为他知道她总要回来的。她是他的妻子。或者有时候,他也会抬起头瞥上一眼,但她却总也说不出,他到底看见了什么。他不会让她瞒过他的一双眼睛就闻人他的心扉,甚至在他表现出最大的慈爱和亲密的时候,甚至当她把他抱在怀里,让他贴在她身上的时候。

    “雷!”塞尔玛在树木间焦急地边跑边喊。“我们要走了!雷!你在哪儿呢?”

    这时,他已经牢牢地抓着树枝,爬得很高了。任何一点皮rou之苦都驱使他向上猛爬。他轻蔑地朝一个废弃了的鸟巢望去。如果那里面有蛋、有鸟,他一定会劫掠一空。但是因为空空如也,他便从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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