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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第3/4页)
币断电话,我半天都不能还神。这件事越来越不对,时间大神远远没有我们想象的那样简单。那是一种可怕的发明,它可以将过去未来真实和虚假完全颠倒过来,让人迷失在时间的丛林里,不能自已。而且,冥冥之中,它似乎在左右我们的情感,改变生活的轨迹,虽然它是由人类发明,可是它对于人类所起到潜移默化的能力,竟是我们无可逆料不能阻挡的… 我终于重新抓起电话,拨给沈曹… 电话铃声响了一次又一次,回应我的却始终是冷漠的电话留言:“这里是沈曹的家…” 我第一次发觉,自己和沈曹其实是这样的陌生,一旦他关掉手机,我便再也没有办法找到他。 所有的疑虑都压在了心底。我不敢再去招惹时间大神,也刻意地回避与子俊见面。我不想在沈曹失踪的情况下和子俊修复旧好,那样对他们两个人以及对我自己都相当地不公平。 我不能在这种情绪下做出任何判断。 一次又一次地独自探访常德公寓,打扫房间,给水仙花换水,坐在沙发上听一会儿音乐,甚至学会了抽烟…是照着沈曹留下来的烟蒂的牌子买的。 虽然没有见沈曹,可是他的痕迹无处不在。 我也终于回公司上班。 在苏州呆了几天,已经生了厌工情绪,再回到工作岗位上,只觉漫漫长日苦不堪捱。上头交下来的工作,直做到午饭时间还不能交差。 阿陈于是有话说:“做人要知足,每天在冷气房里坐八小时就有薪水可算,还要唉声叹气的话,只怕天老爷也嫌你罗嗦。”他说话的口吻就好像他就是天老爷了,至少也是在替天行道,一副圣人智者的腔调,只差没在额头上凿四个字:永远正确。 不过话说回来,工作管工作,情绪管情绪,我是不应该把八小时以外的喜怒哀乐带到上班时间来晕染的。 因此我低下头说:“对不起,我马上做好。” 阿陈对我的柔顺很满意,或者说是对他自己的训诫如此奏效很满意,于是越发用告解的口吻滔滔不绝地说教起来,并且老调重弹地又批评起我的白衬衫来,似乎我从头到脚无一是处,简直就不配做一个女人。 我终于忍不住:“陈经理,如果你再一直这样说下去的话,我只怕做到下班时间也做不好了。” 阿陈的脸瞬间充血,变成猪肝色。 我觉得快意,早就应该叫他住嘴的。 一个可以轻易言败的人 但是阿陈不是一个可以轻易言败的人,他的脸由红转白,由白转青,忽然一扭脖子,咬牙切齿地说:“顾锦盒,别以为你攀了高枝,搭上沈曹,就可以狗仗人势,三分颜色开染坊了,姓沈的早就另结新欢了,未必还肯罩你!” 这已经迹近污辱了,我忍无可忍,暴喝:“我不需要任何人罩!” 整个办公室的人都抬起头来,他们习惯了我的逆来顺受,大概没有料到兔子急了真会有咬人的时候,脸上纷纷露出吃惊和好奇的神色。 我受够了,忽然间,我觉得这一切是这样的无聊,阿陈的见风使舵,同事的幸灾乐祸,我自己的隐忍含糊,都让我觉得再一分钟也不能忍下去。我摔出手中的档案,一字一句地宣布:“我辞职。凡是沈曹势力范围,我绝不涉足。我和他,井水不犯河水!” 众目睽睽下,我拂袖而出…这样的任性,一生能有几次呢? 坐在电梯里的时候我恨恨地想,如果借助时间大神去到三十多年前,阿陈初出生的时辰,我扮个护士进去婴儿室,掐住他的脖子猛一用力,或者这个人便从此消失。 忽然觉得这情形似曾相识…岂非有点雷同美国大片《终结者》中的桥段? 我独自在电梯里“嘿嘿”冷笑起来。 但是一来到常德公寓,我的眼泪便垂下来。 沈曹另结新欢?难怪办公室里每个人见到我都是那么一副怪怪的表情。开始还以为是我多疑,然而连实习小女生们也满脸好奇,对着我不住打量并窃窃私语,原来在她们心目中,我已成了沈曹昨日黄花的旧爱。 在我最需要安慰的时候,沈曹,他并没有在我身边,反而雪上加霜地使我更立于无援之地。 我抚摩着时间大神的指针,犹豫着要不要再借用一次…不不,当然不是三十年前的医院婴儿科,想一想还可以,真要杀人害命我还没那胆子,况且阿陈那种人,并不能伤我那么深,也就自然不会让我恨得那么切…我想见的,仍然是张爱玲。 张爱玲爱上的胡兰成,曾是一个声名狼藉却偏偏才俊风流的多情种子。他追求她,却又背叛她,终于使她写下了那封哀艳凄绝的断交信: “我已经不喜欢你了。你是早已不喜欢我了的,这次的决心,我是经过一年半的长时间考虑的。彼时惟以‘小吉’故,不欲增加你的困难。你不要来寻我,即或写信来,我亦是不看的了。” 那封信,写于一九四七年。 一九四七年,那便是我想去的年份了。 彼时的张爱玲,在明明白白地面对了胡兰成的负心之后,却还是要忍辱负重“经过一年半的长时间考虑”才终于痛下决心写了这封绝交信。当时的她,是如何思虑清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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