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神记_卷六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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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六 (第5/8页)

,那怪异的事情是马长角。这是贤能的人不满足的象征。”又说:“天子亲自征伐,马就长角。”

    汉文帝后元五年(公元前159年)六月,齐国雍城门外有狗长角。京房《易传》说:“执政的人有失误,臣下将要危害他,那怪异的事情是狗长角。”

    汉景帝元年(公元前156年)九月,胶东国下密县有个人年纪七十多岁,头上长角,角上有毛。京房《易传》说:“宰相专制,那怪异的事情是人头上长角。”《五行志》认为人不应当长角,就好象诸侯不敢兴兵去讨伐京城。此后就有吴楚七国的叛乱。到晋武帝泰始五年(公元269年),元城有人七十岁,头上长角,这大概就是赵王司马伦篡权变乱的应验。

    汉景帝三年(公元前154年),邯郸有狗和猪交配。这时赵王惑乱,就与吴、楚等大国一起造反,对外还结交匈奴作为后援。《五行志》以为狗是军事上失去支援的征兆,猪是北方匈奴的象征。逆耳的话听不进去,和不同类的异族匈奴结交,因而生出灾祸来。京房《易传》说:“男女关系不谨慎,那怪异的事情是狗和猪交配,这是违反道德的,国家将有战争。”

    汉景帝三年(公元前154年)十一月,有白色脖子的乌鸦和黑乌鸦在楚国的吕县成群地搏斗。白脖子乌鸦没有胜利,掉进了泗水之中,死亡的有几干只。刘向认为这位似于白色和黑色的征兆。当时楚王刘戊暴逆天道,使用腐刑来侮辱他的老师申公培,并与吴王策划叛乱。乌鸦成群搏斗,是军队打仗的象征。白脖子的乌鸦体形小,表明小的一方要失败,它们掉到水里去,表明楚王将死在水乡。楚王刘戊不领悟这一点,就起兵响应吴王,与汉帝大战,结果兵败而逃,一直逃到丹徒县,被越国人杀死了,这是白脖子乌鸦掉进泗水去的效验啊。京房《易传》说:“背叛骨rou之亲,那怪异的事情是白乌鸦与黑乌鸦在国内相斗。”燕王刘旦阴谋叛乱的时候,又有一只乌鸦与一只喜鹊,在燕国王官内的水池上搏斗,结果乌鸦掉进水他里死了。《五行志》认为楚王、燕王都是有骨rou之亲的诸侯王,但却骄横放肆而策划不义之事,都具有乌鸦与喜鹊相斗而死的征兆。行为相同而征验相合,这是天象和人事之间默契的表现。燕王的阴谋没有暴露,只是燕王一个人在王官中自杀了,所以一只黑色的(“水色”指黑色)乌鸦掉到水池中死了;楚王公开起兵,军队在战场上大败,所以乌鸦众多而带有白色(“金色”指白色)的死了。这是自然规律极其精细的效验。京房《易传》说:“专擅征伐劫杀,那怪异的事情是乌鸦与喜鹊相斗。”

    汉景帝中六年(公元前144年),梁孝王在北山打猎,有人献上一条脚从背脊上向上长的牛。刘向认为这近似于牛的灾祸。在内部考虑事情蒙昧昏乱,在外部大兴土木超过了规定,所以牛的灾祸就发生了。脚长在背脊上,是下级干犯上级的征兆。

    汉武帝太始四年(公元前93年)七月,赵国有条蛇从城外游进来,与城内的蛇在孝文帝庙下搏斗,城内的蛇死了。后来第二年的秋天,发生了卫太子的事情,这事情是由于赵国人江充引起的。

    汉昭帝元凤元年(公元前80年)九月,燕国有黄鼠衔着自己的尾巴,在王官南面的正门年跳舞。燕王去看它,黄鼠跳舞如故。燕王派官吏用酒rou来祭它,黄鼠便跳个不停,跳了一天一夜就死了。当时燕王刘旦策划叛乱,这是他即将死亡的象征。京房《易传》说:“诛杀不顾情面,那怪异的事情是老鼠在门内跳舞。”

    汉昭帝元凤三年(公元前78年)正月,泰山郡芜莱山南麓,轰轰轰地有几千个人的声音。人们赶去一看,只见有大石头自己耸立起来。高一丈五尺,大四十八围,埋入地下的部分有八尺深,以三块石头作为它的基脚。这大石头耸立起来后,有白色的乌鸦几千只聚集在它的旁边。这是汉宣帝中兴的吉兆。

    汉昭帝的财候,上林苑中一棵大柳树折断倒在地上。有一天它又直立起来,长出了树枝树叶。当时有虫子吃它的叶子,吃去的部分形成文字,这文字是:“公孙病已立。”

    汉昭帝的时候,昌邑王刘贺看见一条大白狗戴着祭祀宗庙时乐人所戴的方山冠却没有尾巴。到熹平年间(公元172年——178年),宫禁之内给狗戴帽子、佩带印绶,将此作为娱乐。当时,有一条狗突然跑出来,奔进司空衙门,看见这情景的人,没有不惊奇的。京房《易传》说:“国君行为不端正,臣下要篡权,那怪异的事情是狗戴了帽子跑出朝门。”

    汉宣帝黄龙元年(公元前49年),未央宫辂軨厩内的雌鸡变成了雄鸡,毛色都变了,但不啼叫,也不健壮争斗,脚爪后面也没有一般公鸡那种突出来象脚趾似的鸡距。汉元帝初元元年(公元前48年),丞相府史家的母鸡孵蛋,却渐渐变成了公鸡,长出了公鸡的鸡冠、鸡距,报晓啼叫,健壮好斗。到永光年间(公元前43年——前39年),有人献上长角的雄鸡。《五行志》认为这是王莽篡权的应验。京房《易传》涕:“贤能的人处在政治黑暗的乱世,识时务反会遭到伤害,那种招摇撞骗迷惑众人的人占据了职位,那怪异的事情是鸡长角。”又说:”妇女独擅政权,国家不得安宁,雌鸡象雄鸡一样啼鸣,君主不会荣耀。”

    汉宣帝的时候,在燕国与泰山之间,有三个男人合娶一个老婆,生了四个孩子。等到要分老婆孩子的时候便不能平均了,竟至于打起官司来。廷尉范延寿断案说:“这已经不是人类的事了,该用对待禽兽的办法来处理,孩子跟母亲而不跟父亲。请杀了这三个男的,把孩子还给母亲。”汉宣帝叹息说:”断案的事情为什么一定要称道古代呢?象范延寿这样,那就可以说是既符合道理而又满足了人之常情。”范延寿大概是观察了人情世故才知道判刑的,他还不知道根据人事上的反常现象及将来的应验来判罪。

    汉元帝永光二年(公元前42年)八月,天上落草,草叶子互相缠绕,象弹子一样大小。到汉平帝元始三年(公元3年)正月,天上又落草,草的形状就象永光时落下的那样。京房《易传》说:“君主吝啬俸禄,信用衰减,贤能的人离去,那怪异的事情是天落草。”

    汉元帝建昭五年(公元前34年),兖州刺史浩赏取缔老百姓私自设立的农业社(“社”是相当于“里”的基层行政单位。)山阳郡橐县茅乡的农业社内有一棵大槐树,官吏砍断了它。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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