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二十章南征北战90 (第1/3页)
二十章 南征北战(90) 之轩回到了“药师佛府”便直接朝安置师妃暄的厢中默默思量道:“看来我大限将至,命中注定应当圆寂于此地。既然如此,反正也时日无多,活不长了,不如拼了这一身修为,不惜性命也要将秀心的这个后辈给救活过来。秀心和这古城千家百姓应当会保佑我救人成功。舍身救人,乃深得我佛慈悲之意,想来佛祖慈悲,定然能收我入那极乐世界,与秀心相见。” 石之轩刚刚走到厢房门口,忽然脸色一变,停住了脚步,沉默了片刻,随即叹息一声,推门而入,却见师妃暄的床头早已经坐着一位衣饰素淡雅丽,脸庞深藏在重纱之内的女子。那女子见石之轩进来之后,便娇笑道:“之轩啊!数月不见,想不到你竟然两鬃雪霜,垂垂老矣!” “玉妍,我大限将至,即便你不杀我,我也没几日可活了。”石之轩叹息道。原本以石之轩的盖世武功,自然是不惧祝玉妍的,但此时石之轩元气大伤,兼之又自觉大限将至,心如死灰,压根就提不起半点斗志来,甚至连逃跑的念头也懒得动了。 “呵呵呵,想不到啊!真是想不到啊!想不到你石之轩也有今天。”祝玉妍扯掉面纱,露出娇艳不老的容颜,笑吟吟一脸幸灾乐祸道“呵呵,真是老天开眼啊!‘趁你病,取你命’乃我圣门天经地义之真理,今天你就别妄想能活命了。除非你能给我个不杀你的理由?” 看着祝玉妍一脸胜券在握,猫戏老鼠地神情,石之轩苦笑道:“有这个必要吗?即便我真能找出再多的理由,你仍旧是不会放过我的!不过在你杀我之前,请让我先救一救那个后辈。这对你们阴癸派也将会大有影响的,若是她死了,秦川那傻小子也会殉情,而你的得意徒弟,那位被人称为乐土皇后娘娘的婠婠也会和秦川一起殉葬。你们阴癸派的损失可就大了。光靠一个边不负是成不了事的,而且他早已和你们脱离关系了,如果真有个风吹草动,相信出卖起你们来,是绝对不会有半点犹豫的。” “胡说!如果师妃暄和秦川死了,秦川长子秦尧舜自然应当继位,吾徒婠婠当为太后,垂帘听政!”祝玉妍冷笑道。 “是吗?那么玉妍想来也可以当太皇太后了!阴癸派也可以一手遮天。把持乐土朝政,真是可喜可贺啊!”石之轩嘲讽道。 祝玉妍玉脸一寒,随即猛然间想到了什么,神色顿时变得难看起来,喃喃道:“子幼母少,子幼母少…去母存子!”由于秦川颇为忌讳魔门头号邪教阴癸派,因而婠婠入了乐土之后,很少有机会能和阴后祝玉妍她老人家深入交流。所以祝玉妍对于乐土地民主思想和人权制度,以及秦川的性格为人都不是太清楚,于是以己渡人。顿时得出了一个令自己毛骨悚然的“合理结论”在祝玉妍看来,如果自己是秦川,临死前要立婠婠生下的幼儿秦舜继承大宝,所要做的第一件事定然是学那汉武帝,将婠婠给杀了。免得她日后乱政并且给自己带绿帽子,顺便也应该将阴癸派给剿灭了,以免“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日后图生事端。 见祝玉妍自己想歪了,石之轩自然也不会愚蠢到主动去纠正她的认识错误,反而添油加醋道:“玉妍,你好好想想,如果你是秦川,要去母存子杀你那宝贝徒弟,那么你会网开一面,放过阴癸派么?” 祝玉妍脸色越发阴沉,她开始极度重视起秦川的时候,正是秦川在洛阳劫法场闯皇宫,在阴癸派看来是为了莫名其妙匪夷所思的理由而不可理喻地大开杀戒,在她的印象中,秦川可是极为危险疯狂残忍嗜杀的狠毒雄。石之轩身为邪王,自己也不是什么正人君子,因而丝毫不介意为女婿乱扣屎盆子:“秦川光是自身就有屠城灭国之力,又搞出了什么毁天灭地的‘天谴’武器,且爪牙遍布天下,如果他要收拾你们阴癸派,你们认为能逃得了吗?能保留下一丝香火吗?” 祝玉妍脸色数变,她也是一个心机深沉之人,顿时有了计较,化被动为主动,冷笑道:“如此说来, 这师妃暄可万万不能死。她不死,秦川也不会寻死,吾徒也不会死,我阴癸派也就能逃脱灭顶之灾了!嘿嘿,如此说来,之轩救了她,便等于救了我阴癸派,嘿,这个理由还真是高明呢!” 石之轩淡然道:“我想救她,可不是为了卖好给你们阴癸派,而是为了我的女儿。然而是否能救活,我却毫无把握,也只能不惜生死,拼尽全力,去尝试一番。成与不成,我都必将元气大伤,命不久矣,至于她的死活,则要看老天的意思了。哎,以玉妍的见识,当知我这是真话。” 祝玉妍笑道:“呵呵,之轩,你以为装可怜,我就会心生怜悯,放过你吗?你可真是越活越天真了!” 石之轩叹息道:“玉妍,你可知道,秦川现在将全部地希望都寄托在我能救活师妃暄之上了,如果他得知你杀了我,必然会将师妃暄的不治而亡迁怒到你们阴癸派的头上,到时候你们阴癸派可要遭受灭顶之灾,可没有人会在乎你们是否死得冤枉。再说我女儿现在在乐土圣殿里也是数一数二地大人物,如果她存心要和你们阴癸派为难,恐怕你们的日子也不好过。要知道乐土的‘天谴’可是掌握在圣殿手中。” “你在威胁我?”祝玉妍眼露凶光,阴恻恻道。 “我没有威胁你的意思,只是想提醒你。如果石之轩还是当年的石之轩,反正要死了。借此机会最后算计一把,拖你们阴癸派陪葬也是理所当然,自然不会好心点醒你。”石之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