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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三叠纪 (第8/8页)
带了一本一九七0年十月号的PLAYBOY杂志在手,它对我产生了极大的帮助。原来这本杂志有一个特色,就是它的中间大跨页不是一个女人,而是一对双胞胎姊妹的裸照… (略-编者狗屎编者-文岭)是我相当喜欢的一幅画面。这本杂志,一直陪着我过了将近一年的岁月。在苦闷、不自由的监狱生涯里,她们带给我许多刹那的快乐时光。另外家里送进一本PLAYBOY日历,中有她们两人另一裸照,也是我的最爱,日历上这张姊妹都跪在床上,别有情味。这对双胞胎名叫MaryandMadeleineCollinson,PLAYBOY登出她们裸照后十六年(一九八六),又出版《姊妹们》(Play波ysSisters)一册,把双胞胎同类的裸照集成一册,其中也有六张这对姊妹的,可是都不如我带进牢中的这两张。可见照片与其本人其实落差颇大,传神入画,妙手偶得,其他照片也好、本人也罢,都不一定恰合尊意也! 一九七二年二月二十八日,我从台北博爱路警总保安处移送景美军法看守所,牢门一入,由监狱官郭同奇检查,此人脸上的表情除冷酷外,看不到别的。在他的冷酷检查下,我从保安处带来的书刊都被"保管"了,MaryandMadeleineCollinson姊妹等裸照也一起离开了我,使我大起"恐慌。"因为未来漫长的坐牢生涯,再也不见意yin、手yin的道具了,这可真难挨也。 三年以后,监狱官换人了,我跟这看守所也熟了,那时看守所辅导官是政工干校出身的冯音汝少校,他为了使"囚情稳定",在书刊进口方面,给了我这特级囚犯不少优遇;在寄出信件的字数和检查方面,也给了我这特级囚犯一些方便,虽然是责任使然,但在出入之问,既不像其他辅导官那样政上干,想来还是该感谢他的。更感谢他的是,一天晚。他同意我到库房里,把被"保管"的美少女照片带回押房来,于是,那天晚上对着双胞胎姊妹,我做了一生中最痛快的一次手yin。 后来为了蔡添树越狱事件,看守所所长徐元麟和冯音汝都遭撤换,而我的案子也确定了,随时有移监到"仁爱教育实验所"的可能,因此我把两张双胞胎姊妹的裸照,藏在《蓝登字典》的硬纸封面中,果然在一九七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我被突然移监到土城,照例又"保管"起我在景美军法青守所的许多书物,但字典等工具书除外,于是夹带中的双胞胎姊妹便幸存下来,一直陪找到一九七六年十一月十九日出狱,方才完成"阶段性使命"。 PLAyBOY杂志与我还有后缘,后未它的中文版不但一再访问我,并在英文一九九0年年刊(PLAYBOYEnterprises。Inc。1990AnnualReport)里刊出我的照片。那次刊出,是从十五种外语版中每年一百八十位名人中选出三位,李敖即在王位之中,在我照片下美女大腿如林,亦趣事也。 我在十房坐牢时,对面是第三房,是小房间,有一位囚犯独居。囚犯大陆籍,平头,黑黑的,面目瘦弱。他的最大特色就是不说话、也不看书、写书、也不出来放风、也不提出任何抗议和要求。对外界的一切,一概不理。他每天没有一点声音的活着,像个鬼似的,令我们十分好奇。我们对他的任何关切,如送食物、用品等给他,他也一概不理。有一次寒流来了,狱方加发毯子,监狱官孙红全(这个人不错)沿房开门,问寒间暖,问到这位第三房的怪人,也全无反应。我比照"息夫人"的故事,把这怪人取名为"息先生"。他这种一句话也不说、一点声音也没有的囚犯,为我生平仅见。我想他一定是受了人生最大的刺激,因而看破红尘,宁愿自闭的。这样子与"鬼"为邻好一阵后,我们往往忘了第三房还有一个人在。听说他早就服刑期满,只因为只身在台,找不到保人,因而不能出狱。他后来被送到绿岛"候保队"了,这样子的囚犯,某年某月某一天要魂断孤岛,也是自在意中的。"息先生"的例子,使我特别留意到囚犯的交保间题。留意之下,发现政治犯胡虚一他们所说"从没见过一位难友是无保放人的"之言,确是实情。不过,在我入狱之前,我却听说有过无保放人的例子,那是魏廷朝对我的一段自述。魏廷朝第一次坐牢出狱时,是没有交保的。这一自述,给我很深的印象,所以记得清清楚楚。魏廷朝这次跟我坐牢时,他因为早我二十四天被抓,所以早我二十四天出狱。他出狱后,"仁爱教育实验所"负责人告诉我:现在你李敖要出去了,依法要有人做保才能出狱,你随便找两个朋友保你吧! 我一听,就立刻拒绝了。后来他们纠缠不止,我这时记起魏廷朝无保放人的自述,我说,保什么啊?魏廷朝就无保释放过,为什么老找我麻烦,不料他们说,谁说魏廷朝没交保了? 我们拿证据给你看!随后他们果然拿出证据给我看,原来魏廷朝是交了保的!看了证据后,我心里一阵沮丧,在我眼中的台湾英雄,原来如此!不过,既然事已穿帮,我还是"执迷不悟",我说,不必管魏廷朝如何了,反正我自己去英雄就是,我就是不肯交保。所方看我态度强硬,就暗示我没保就不会放人,我说我就是没保,你们不放我可也。最后他们屈服,破例无保释放。后来得知,我是国民党所抓成千上万的政治犯之中,惟一一个无保释放的个例。 最有趣又最恶心的是:我的开释证明书上有例行印好的"行状及悛悔情事"专栏,中有例行的思想已改正字样,看了又好气又好笑,明明政治犯无过可悔,却硬要说他悔了过,这种强制悔过症,在我以前,就施之于中国共产党的建党元勋——陈独秀身上过。一九三七年八月二十五日陈独秀出狱后,立即给《申报》编辑部写信,表示:"鄙人辛苦狱中,于今五载。兹读政府明令,谓我爱国情殷,深自悔悟。爱国诚未敢自夸,悔悟则不知所指。""我本无罪,悔悟失其对象: 罗织冤狱,悔悟应属他人。"陈独秀这一书面声明,《申报》不敢把它登出来。四十年后,国民党"进步"了,至少不再发消息说李敖"爱国情殷,深自悔悟"了——他妈的国都被你们丢光了,还爱个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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