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意恩仇录_8快意恩仇录株纪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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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快意恩仇录株纪 (第2/6页)

有一次他跟我说,一次文艺什么会上拖他去,他感觉好像被人耍了,后来转而自思,被耍就被耍吧,也就即席安之。我听了,心里很难过,我觉得一代大儒,不可以软弱如此,但梁先生却如此软弱,他太令人失望了!当年郭良蕙出版了一部名叫《心锁》的书)台湾省政府新闻处以(52)公新一字第0三一九号函,予以查禁,同时"中国文艺协会"拦腰做上一票,趁机把郭良蕙开除了会籍。郭良蕙跑到梁实秋家去抱怨,梁实秋是这样答复的,他说:"郭良蕙啊!这件事有两个错误:第一个错误是他们不该开除你;第二个错误是你不该加入。"梁实秋把这个故事告诉了我,我觉得很可以警世,所以至今没有忘记。梁实秋说这故事的时候,他自己也是"中国文艺协会"会员,而我却不是——对国民党的任何会,我是不屑参加的。

    一九六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文星》杂志被罚停刊一年,《纽约时报》请我写新闻槁,乃与萧孟能一同拜访梁实秋,请代为英译,但他表示为难。谈了两小时,告辞出来,萧盂能和我都觉得梁实秋连这点小忙都不帮,真与文星对他的尊敬不太相称了。

    文星风雨飘摇之日,我被警备总部捕去约谈,最后由特务陪同,放出找保。我走在马路上,心想这种政治性的案子,谁敢保我?看样子只好找一位德高望重的有名气大人物保一保,方不致连累他。想来想去,以为人既放出找保,事情不大,因此路过梁府,登门为请。不期梁实秋在特务面前,婉为拒绝。他对我说:"你还是找别人保吧,实在找不到别人,我再保你。"我识相而退,最后找到立委王兆民先生保了。当天晚上,他打电话给余光中,表示未能保我,至感难过。从此以后,我恍然大悟:决定自己处逆境时,绝对不要妄想正人君子会援之以手。此后二十年问,我再也不敢"连累"他了。直到一九八七年五月间,为了他一稿两卖,涉及文星版权的事,我们才通过信。五个多月以后,他就死了。在他死前最后十年,他与我比邻而居(他住在我家大厦旁边的电梯公寓里),古人"天涯若比邻",我却"比邻若天涯",梁实秋说他自己在台湾过的是"苟且偷安、逃避"的生活,我却不屑如此。双方有这么大的差距,多么"天涯"呀!

    我写《胡适评传》出版后,梁实秋写了一篇《读第一册》,对我是很捧场的。那时我在文星威风八面,文星势力如日中天,文坛中人,做"敖之颂"者,自余光中以下,颇不乏人;而余光中以上,梁实秋等亦与焉。后来文星被封,最早对文星不够意思的,却又是梁实秋、余光中等正人君子。萧孟能当时在日记中曾痛感于此。梁实秋在文星盛世,与我们交情,大有王婆口中之"小",那时胡秋原骂萧孟能"一书贾耳",梁实秋乃写篆文"一书贾耳"一方,以赠孟能。那时我尚未戒酒,梁实秋乃以金门名酒两瓶,以赠敖之。后来文星被封,梁实秋与李敖划清界限,日见其严。从此这篇《读第一册》之文,即不见收于他的文集矣!不但生前如此,他去世后,报章上炒他的遗作,解数毕出,从少不更事之文,到老犹多情之作,无不遍搜靡遗。但我奇怪,梁实秋生前的这篇重要怯文,却为什么总被忽略了?

    想是李敖问题大多,以致祸延梁文吧?

    余光中也是文星时认识的朋友,此人是王安石看不起的。"福建子"为人文高于学、学高于诗、诗高于品,但聊天时满有趣,尤善巧思。他为人最喜招朋引类、结党营诗,我在文星时,他极力拉拢我,邀我参加师范大学的"现代诗朗诵会",奉我为贵宾,介绍到我时,人人争看文化太保真面目,掌声之大,任何人不能比。事后诗人夏青说:"他这种散文家这样受欢迎,我们下次非让他也朗诵几首诗不可!"余光中又拿梁实秋和我的文章在师大的翻译课班上试由学生翻译,试验结果,认为我的文章比梁实秋的容易译,换句话说,语法比梁的西化得多。他又约我到他课堂上讲了一次演。凡此种种,都是刻意交好的动作,后来文星被官方封门,势利眼的余光中也就见风转舵。最不该的,是他明知文星被勒令停业,他在香港谈话却说文星结束,是经济上的原因、是经济上的经营不善!他对国民党政府的血手封店,不敢置一词,反倒如此曲为之讳,真是太没脊梁了。余光中曾有一文名《岂有哑巴缨思?》他不敢说真话,至少也该哑巴一下,别说假话,可见"哑巴缨思",亦未易为也。为了报复他的可恶,近二十年后,我受萧孟能太大朱婉坚之托,到法院告余光中违反著作权,为了他把卖断给文星的著作一物两卖,在法院,余光中狡赖说所谓的文星书店只以出版一次为限,事实上,若只以出版一次为限,即付"三千元",当年余光中尚无此身价!

    余光中这种自抬身价以为狡赖的方法,在我代朱婉坚控告满脸买卖人相的蔡文甫时,也同样发生过。蔡文甫竟说他当年跟文星签约,是"不平等条约",我在法庭上斥责他,说:

    "当年签约你蔡先生又不是小孩子(那时他实年三十八岁)、又没有心神丧失、又没被暴力胁迫,契约如有不平等,你为什么要签?何况那个约,比你们现在九歌出版社跟作者的约,在许多地方,还对作者有利得多,你说不平等,是什么意思?当时买断你的大作,付了你三千元,那时一幢新公寓才不过十二万元,三千元不是小数目,如果说有不平等,我看该是文星根本不该出那三千元!其实一块钱都不必付你,你也会高高兴兴给文星出书,因为你当时尚未成名,一登文星,身价十倍。如今你这么有名啦,也该想想当年文星捧你有功吧?也该回馈回馈文星书店负责人萧太太吧?可是,你出了文星的书,甚至礼貌上都不送萧太太一本,我给你的存证信你也悍然不回,今天还说什么不平等的话,你可真好意思!你现在也是开出版社的人了,假如有一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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