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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第3/4页)
他跟刚喝了十人品脱啤酒的人没什么两样(绝对尿得出一大泡),恩。你会不会觉得他太粗鲁了?” “当然不会。他十分值得观赏,充满悠然自得的欢乐。我无法形容我的激动。”他走过来拥抱妮珂。“你真好。我可以想象他在那儿媒戏。我知道要把他安置在哪里,就在那棵树下。”他突然停下来,一只手放在嘴巴上,看着赛蒙“哎呀!我怎会没有给你一杯酒呢!我会好好告诉你那棵树的故事。” 潘太太优雅地把痰吐进锡盆里,并且在笔记本上记下她对饭店酒单的想法。她坐在泥巴覆地的狭小酒窖里,没有标签的酒瓶排满她面前的桌子,寒气由她鞋子上细小的破洞传来。四十瓦特灯泡的微弱光线,在她对面男人专注的脸上投下分明的阴影。 “嗯,然后呢?”康斯坦先生是当地少数几位知名的酿酒商,他们甘冒自己酿酒的风险,而不是将葡萄卖给合作社。如果酿的酒很棒,利润就高。就如同潘太太所说的,如果大饭店向他们购买了几十箱,酒的声名就会远播,价格自然水涨船高,那康斯坦先生就可以买下隔壁那两公顷的土地,那就可以让隔壁邻居相形失色。所以他必须让这个高大的女人对自己印象深刻。 “一杯土产的酒…不错!”有礼貌却面无表情的潘太太看着他“还有要补充的吗?” 康斯坦笑着说。“太太,这是珍贵的美酒啊,真正的美酒啊!”很遗憾她居然不吃他送给她的乳酪,这种口味浓烈的乳酪一吃,连醋都会变得可口,可见她还真是行家。他将颜色丰富浓厚的酒倒入两只玻璃杯,摇晃一下。“看到它的颜色了吗?”他拿起酒杯,闭上眼睛,用力地吸进浓郁的酒香,还摇头以示对自己努力成果的欣赏。他啜了一口,咀嚼后吞下,再度摇摇头。“多棒的味道啊!真棒!” 潘太太已经在不少酒窖看过多次类似的表演,她不为所动,微笑着拿起自己的酒杯“进行不匆不忙的品酒仪式。除了酒无声地自潘太太的唇滑到后齿,和着吸进的气,被吞了下去。“好!”她非常轻描淡写地点了两次头“很好喝,非常好喝。”当她伸手取过乳酪,康斯坦又为她斟满了杯,心想,不知道自己能否卖个好价钱。 那群伙伴将紧身裤扔掉,庆祝春天的到来。将军检视着穿着黑色合身新短裤的他们。他多付了点钱找模特儿,坐在他车子的后座,还找来前任自行车冠军的签名歪歪斜斜地写在前面。虽然这些男孩的腿开始看起来专业,大腿小腿都展现出结实的肌rou,但还是太苍白了。不过,没关系,只要几个礼拜时间,这个问题就解决了。他还注意到他们记得刮腿毛,深感满意。如果你不慎跌跤,擦伤严重,毛茸茸的腿最麻烦了。 令将军惊讶的是,他们全都能够适应这样的纪律与集训健身的痛楚,对于自己能骑乘几周前办不到的山路,感到骄傲不已。他心想,成就感真具有神奇功效,尤其是与“钱途”有关。这就是他觉得犯罪令人心满意足的原因。 “很好。”他展开一幅地图,并且将它铺展在汽车的引擎盖上“今天早上骑七十五公里,回程经过依斯勒一上一索格,这也是作案当天我们要走的路径。经过银行时,可不要看得太入神。” 当他们研究着标注记号的路线,将军从车子里取出包包,拿出一些东西:七副太阳眼镜、七项颜色鲜艳的棉帽。 “好啦,最后一件事。”他拿出这些装备“这就是伪装。戴上这些,你们看起来就跟路上另外五千位自行车选手没什么两样。没人形容得出你们的发色,或者眼球的颜色。你们将会消失无踪。” “这个还真不赖,是吗?”乔仔戴上眼镜,把帽子拉低,盖住前额。“你觉得如何?” 尚恩上下打量着他。“迷人极了!尤其是腿!” 将军说:“走了!这可不是什么时装秀。你们知道出城的路吗?我会陷入车阵之中。”七项棉帽一齐点点头,将军也点头回应。这样简单的伪装,应该可以行得通。就算他们快速通过他的眼前,他也认不得他们。 赛蒙及恩尼斯站在饭店外,抬头看着旅馆的外观。站在他们身旁的,是特别由伦敦赶来的画家柏特,他正卷着烟。他说:“我要花几个礼拜的时间,还是明亮的笔触,不过有了日晒风吹,就会有那种历史的光泽。那就会是我们所想要的效果。” 柏特是专画有岁月痕迹作品的艺术家——不论是用拖拉画法、破布滚画法,还是以海绵作画,只要运用他厢型车里的家当,”可完成相当风行的涂漆效果或者假造的烟渍天花板。他的车就停在他们身后的停车场,是一部有轮子的老家伙。车子两侧,画着宗教礼拜堂中的一个细节一神的手指指着一则传奇:亚伯特-华迪:你想要的效果。这句话和车子一样吸引人。 柏特的最新力作便是旅馆的招牌。两尺高的字母衬着荫影,褪色的黄字,褪色的蓝底,还有红色的细框线。看起来好像经过五十年的岁月洗礼,仿佛就要脱落,在过去的两天里,许多碎片纷纷落下,强化了这样的印象。 “柏特,真了不起!这正是我们想要的效果,恩,你说是吗?” 恩尼斯热切地点头。“亲爱的柏特,真是太棒了。你知道吗,我在想是不是能拿餐厅那面墙变点花样。” “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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