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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席恩 (第3/3页)
我的,我要守住它。” jiejie良久地注视他。“你要守就守吧,”她说“下半辈子都守在这儿吧。”她叹口气。“我说你是个傻瓜呢,也罢,含羞的少女懂什么呢?”走到门边,她给了他最后一个嘲讽的微笑。“要知道,这是我见过最丑陋的王冠了。自己动手做的?” 她任他浑身发抖地站在原地,大摇大摆地走了,并果然在把马喂饱饮足后便撤离了临冬城。她如约留下半数部下,接着穿过布兰和瑞肯用来脱逃的猎人门绝尘而去。 席恩站在城墙上,目送他们离开。看着jiejie消失于狼林的薄雾中,怀疑从心底油然上升:自己为何不听她的话?不跟她一起去? “她走了,是吧?”臭佬就在身边。 席恩没听到他接近的响动,也没闻到他的气味,此刻最不想见的人就是他。这家伙知道得太多,听凭他晃来晃去真有些不自在。我怎不把他和其他人一起干掉?这念头让他焦虑。旁人容易被臭佬的外表迷惑,其实他能读会写,更狡猾过人,真不知他何时会出卖自己。 “亲王殿下,请容我多言两句:令姐抛弃您的举动实在令人寒心,这十个人,远远不够。” “我很清楚,”席恩。这不正是阿莎的目的? “哎…或许我能帮您,”臭佬说“给我一匹骏马,一包钱币,我去为您募集帮手。” 席恩眯起眼睛。“能募多少?” “或许一百,或许两百。甚至更多。”他笑了,淡色的眼睛闪着光。“我是个土生土长的北方人,小有名气,有很多人会为我臭佬卖命。” 两百人算不上一只军队,但临冬城这么坚固的城堡也无需成千守卫,只要他们知道用长矛的哪一头去杀人,便足以扭转大局。“那好,你说到做到,我一定慷慨大方。说吧,事成之后,要什么奖赏?” “这个嘛,殿下,自打跟随拉姆斯大人以来,我就没碰过女人。”臭佬说“我盯上那个帕拉很久了,虽说她已被开苞,不过嘛…” 他已和臭佬走得太远,无法回头了。“带两百人回来,她就是你的。少了一个,我就让你去cao猪。” 夕阳落山之际,臭佬出发了,带走一袋史塔克的银币和席恩最后的希望。聊胜于无,只怕我是再也见不着这滑头了,他苦涩地想,只是心里不肯放弃这最后一根稻草。 今晚他梦见的是劳勃国王抵达临冬城那天奈德·史塔克举行的欢迎宴会。洋溢歌声和欢笑的大厅,寒风在外呼啸。起初,席恩只是喝美酒、吃烤rou,边开玩笑边打量来往女仆,满心欢愉…突然发现整个厅堂暗下来,连音乐也不再悦耳,一阵不和谐的嘈杂之后,便是诡异的宁静,所有音符都停止。猛然间,嘴里的美酒变成苦味,他慌忙自杯间抬头,原来同席就餐的都是死人。 劳勃国王坐在正中,肚上有道大裂缝,内脏流上餐桌,无头的艾德公爵陪在他身边。下方的长凳上,尸体们坐得整整齐齐,互相举杯庆贺,灰褐色的腐rou从骨头上软泥似的脱落,蛆虫在空洞的眼眶里爬进爬出。他认得他们,认得每个人:乔里·凯索和胖汤姆,波瑟、凯恩和马房总管胡伦,这一大群人南下君临,却一去不返。密肯和柴尔并肩而坐,一个滴血,一个滴水。本福德·陶哈和他的野兔兵团几乎占据了一整个长桌。此外,磨坊主的老婆,法兰…甚至那个席恩为了拯救布兰而在狼林射杀的野人也在其中。 这里还有别的面孔,那些他从未目睹、只在石雕上见过的面孔。那位身材苗条,头戴碧蓝玫瑰花冠,身穿沾满血污的洁白裙服的姑娘,一脸哀伤,想必就是莱安娜。她哥哥布兰登站在她身旁,他们的父亲瑞卡德公爵则在她身后。墙边,影影绰绰的形体在黑暗中移动,苍白的身影有严酷的长面孔。看到他们,席恩只觉恐惧犹如尖刀刺穿全身。高耸的大门轰然撞开,冰冻的寒风灌进大厅。罗柏踏出暗夜,缓缓进逼;灰风双眼如炬,亦步亦趋。人和狼带了几十处重伤,浑身浴血。 席恩狂叫着醒来,把威克斯吓得魂飞魄散,光着身子逃出房间。不一会儿,卫兵们手执长剑冲进来,他命他们去找学士。当鲁温睡眼惺忪、衣冠不整地赶来时,席恩已灌下一杯葡萄酒,手止住了颤抖,开始为自己的惊慌失措而羞愧。“只是梦,”他喃喃道“不过只是梦。什么也不代表。” “什么也不代表。”鲁温严肃地同意,并留下一贴安眠药,席恩等他离开便将其倒进便池。鲁温是学士,可他也是人,没人喜欢他。不错,他想让我安睡,最好是…一睡不醒。他和阿莎有同样的渴望。 他召来凯拉,一脚踢上门,骑到她身上,用这辈子前所未有的狂暴狠狠cao这婊子。他完事之后,她不住哭泣,颈子和rufang到处是淤伤和齿印。席恩推她下床,扔去一条毯子“滚出去!” 但他还是睡不着。 黎明终于来了。他穿好衣服,踱出房门,爬上外城城墙。城垛之间,凛冽的秋风盘旋不休,吹得他脸颊发红,刺痛了他的眼睛。阳光从沉寂的树木之间滤过,下方的森林由灰而绿。向左,他望着高过内墙的塔楼,初升的太阳为它们镀上金色的冠冕。在一片绿海之中,鱼梁木那一撮红叶跃动着火焰的光辉。这是奈德·史塔克的树,他心想,这是史塔克的森林,史塔克的城堡,史塔克的宝剑,史塔克的神灵。这是他们的地盘,不是我的归宿。我是派克的葛雷乔伊,生来便应在盾牌上刻起海怪纹章,在辽阔的盐海中乘风破狼。我该跟阿莎一起离开。 城门楼的铁枪上,头颅无声地凝视。 席恩静静地回望他们,风用幽灵般的小手牵起他的披风。磨坊主人的孩子年纪和布兰、瑞肯相仿,连体形肤色都一样。当臭佬剥去他们的面皮,并将头颅浸过焦油之后,这些奇形怪状的腐败血rou便很容易被别人认作是王子的头颅。人就是这样的傻瓜。我说那是羊头,他们就能找出羊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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