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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筱乔 (第1/3页)
四、筱乔 曜,我是不是该抱着你 2007年5月27日有风 这个城市春季的风沙很重,人们出门,总是流着泪,红着眼。 我站在“帝都”的门口,胃里一阵阵翻江倒海似的恶心,不停的弯腰,每一次都头晕目眩。 透过玻璃看着自己惨白的脸色,只盼着快点下班。 正想得出神,一行客人走了过来,我赶紧弯下腰,刚要说话,胃里的酸水就先冒了出来。 我立刻捂住嘴,可还是弄脏了眼前那双锃亮的HERMES男式皮鞋。 我慌忙抬起头,道歉的话还没有说出口,就被一双冷冽的眼睛牢牢的摄住。 我仿佛被人钉在了地上,一动都动不了。 一行人停在这里,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我的身上,空气瞬间凝结。 很快,大堂的经理就跑了过来。 问明了情况,经理忿忿的瞥了我一眼,然后转过头对着他,满脸堆笑,不住的道歉, 我垂着手站在那里,看着皮鞋上的污秽,不知所措。 他始终一言不发,直勾勾的看着我,目光阴郁。 我吓得向后缩了缩脖子,经理却在这时推了我一把,将一块手绢递到我手上。 我楞了一下,立刻明白了经理的意思,赶紧俯下身,穿着裙子只能半跪在他笔直的西装裤下,手忙脚乱的为他擦鞋, HERMES,他以前就很喜欢这个法国牌子。 过去他曾笑着对我说,HERMES在法语里是希腊神话中波西神的猫头鹰,它是神的信使,也是亡灵的接引神,黄泉的引导者。 他喜欢它,不仅因为它象征了非凡的成功与奢华。 更因为这个以HERMES为姓氏的家族,依靠马具制造起家,却在短短几十年里就建立了属于自己的集团王国。 在历经五代的传承和百年的辉煌后,依然保持着经典,驰名世界,屹立不倒。 这种成功,是他毕生所求。 一字一句,恍如隔世。 这双鞋,很尊贵很漂亮,穿在他脚上就更尊贵更漂亮。 看着他的脚,我又开始恍惚,直到听见一声咳嗽,我才回神。 抬起头,大家都在看我,他们的眼神告诉我,玷污他的高贵是我的不对,所以我理所当然要弥补我的过错。 “倪先生,真不好意思,她是新来的,不懂规矩,总是笨手笨脚,您多包涵。” 经理陪着笑脸,他却始终不肯放晴。 我攥着手绢,冷汗都冒了出来。 如果他当真不依不饶,那我无疑要丢饭碗。 哪个时代都有英雄,在最恰当的时间出现,千钧一发之际拯救弱小于水生火热之中。 可是,如果我能料想到后来发生的事,我到宁愿他从没有出现过。 一双有力的手臂将我从地上拖了起来,我回头,看到一双睿智冷静的眼眸,掩藏在金边眼镜之后。 祁沐风,青松白雪般的男子,永远这么温文儒雅,且风度翩翩。 这样的人无论他做什么,即使再不合时宜,也只会让你觉得这是理所当然。 就像现在,他拿出一条干净的手绢为我擦了擦唇角,然后接过我捏在手里的沾满污渍的手绢,随手扔在了地上。 没有人说什么,除了一个人。 “祁总真是体恤员工,连这种事也要亲力亲为。”他看着祁沐风,一双星目似笑非笑 祁沐风回以浅笑,轻道“筱乔可不只是我的员工,还是你我的朋友,关心一下也是应该的。话又说回来,既然是旧相识,倪总又何必咄咄逼人?” “朋友?”凌厉的眼神扫过来,我顿时一哆嗦,下意识的向后退,一直退到祁沐风的身后,他的目光更冷,嘴角微微挑起,这代表了不屑。 “我们之间从来就不是朋友,以前不是,现在不是,以后更不会是…”他对着我突然扬起唇角,这是我从未见过的笑容,暧昧,冰冷,残忍,嗜血,像极了非洲草原上的食rou动物。 我是个没什么胆量和骨气的女人,这他早就知道的。 他以前就常抱着我说,我们家筱乔是个小笨蛋,最适合做个躲在男人身后的小女人。 是的,他早就看穿了我,现在有意刁难似乎就是为了证明这一点, 我躲在祁沐风的身后瑟瑟发抖,我抖得越厉害,他的笑容就越轻蔑。 “倪总是要去见威尔迅先生吧,如果不介意,我的办公室倒有一双备用的,只是不知合不合用?” 他冷哼一声“不必了,我跟祁总的习惯不同,不喜欢穿别人的旧鞋。” 这话让人很难堪,大庭广之下说就更难堪,我有些站不稳,小腿一直打颤。 风很大,卷着沙刮进我的眼睛里,很疼,很想哭,我转了转眼珠,还是忍住了。 “那就请倪总自便了…” 祁沐风说完,拉起我就走…。 我恍恍忽忽的被他塞进了车里,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跟他走,甚至没问他要把我带到哪里去,我只知道,我不想留在那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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