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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闻 (第2/13页)
升官的希望吸引着所有的人,他们愿意为此付出任何代价,包括努力工作、小心做人、拍马奉迎、投机钻营、贿赂上司,等等。可悲的是很多人虽然如愿以偿,却丧失了人格和人性。几乎有个规律,凡是拿钱买来的官,必然贪得无厌;凡是当孙子讨来的官,必然欺压百姓。有媒体披露,广东省番禺市前公安局局长因贪污巨万而被判极刑,可他在遗书中追悔莫及的却是这两大憾事:一是曾经花天酒地,却没有喝过路易十三,家里有几瓶却被抄家时没收了;二是在香港等地出入那么多高级场所,有钱,也有资格,却没去住过总统套房。人性堕落到这个地步,真是荒谬绝伦! 我在小说里更关注的是残酷的现实对人性的淘空和戕害,而不是简单地揭露所谓黑幕。比方贪官一倒台,身边喽啰一窝儿端且不说,他们的家人都会牵连进去。我吃惊的是他们全家男女老少贪污犯罪,居然可以其乐融融地生活在一起。全家都是坏人,生活在一起怎么就不别扭?我的这种疑问显然是迂腐可笑的。他们不但不觉得别扭,只要没有东窗事发,他们都以高等人自居,成天白着眼睛看人哩!每见报端披露某某贪官落马,妻儿老小尽数入狱,我眼里所见更多的是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人性悲剧。 伊渡:你在这里悲天悯人,感叹他们身上的人性悲剧,可是他们自己并不这么看。他们最多恨自己不走运,那么多贪官平安无事,自家却翻了船。 王跃文:你说得有道理。官员及其家人们长期高高在上,他们身上的优越感早已模糊掉了起码的道德原则。这种情况中国古来如此。《红楼梦》里面写贾府抄家之后失盗的那些情节,就很像写现在的事情,极有意思。贾母死了,贾府上下都去了铁槛寺,只留惜春、贾芸和几个家人守园子。凤姐正害着病。结果,奴才周瑞的干儿子何三纠集盗贼进园偷东西。贾政听人来报信,头一句就问:失单怎么开的?知道家里还没有向官府开失单,贾政这才放了心,说:还好,咱们动过家的,若开出好的来,反担罪名。读着这节故事,最耐人寻味的是贾府上下都知道如何报失单是件大事。贾府才被抄过家,再有好东西被偷了,麻烦就大了。因而,不管文武衙门的人如何催促,贾府的家人都推说被偷的是老太太的东西,掌管这些东西的鸳鸯又随老太太去了,只有等回了老爷们才好报去。 伊渡:《红楼梦》里面写贾府的贪很隐晦,甚至让人发生错觉,以为他们家风清白。里头写到贾政有回派到外地做官,因为太清廉了,跟去的奴才捞不着好处,都不愿干了。 王跃文:不然为什么叫“假政”呢?贾府肯定有贪污之罪,不然何以招抄家之祸?不过曹雪芹写小说,话通常不往明里说的。但是,贪污并不妨碍贾府门庭之荣耀、道德之优越。贾府乃功勋之后,世袭爵禄,往来于王侯,酬对于官宦,言必家国大事,或称浩荡皇恩。俨然清白世家,仁德诗书相传。那贾政更是庄敬方正,同僚膺服,士子仰慕。贾政作为朝廷高级干部,教育儿子极是严厉,宝玉只要听得老爷叫他,两腿就会打颤。这种尊贵门第的男女,正眼不看人的。他们比别人高贵。遇着下人偶有小错,就打他一顿,撵出园子了事。 拿迂阔的眼光看,贾府既然是贪污之家,便不是什么好人,有何面目人模人样呢?古代有株连之法,的确过于苛严了。但如果要向贪污之家开罪,株连还真有些道理。家中有人做官,贪污钱财,自然是全家老小都知道的。却不见谁检举。自家老子或丈夫、妻子、儿女私吞公款,索人贿赂,全家窝在一起,心安理得花着肮脏钱,其乐陶陶。所以严格地说,贾府就是贪污之家,老少都是坏人。可他们居然可以相敬相爱,活得那么自在。相比之下,贾府里那些下人,无非只是上夜时吃个酒,或背后说过主子几句话,屁股便要挨板子,真是冤枉。他们其实比老爷太太们干净多了。 伊渡:不过我也听说过个别贪官是自己夫人检举的,那是因为丈夫养了二奶,她想教训教训。不料,一检举,出了大麻烦。她没有想到自己丈夫的贪污问题那么严重,结果弄得家破人亡。我听说过几起这样的案件,做妻子的事后都追悔莫及。 王跃文:那就让坏人们好好儿窝在一起吧。我并不认为亲人反目成仇是好事,要紧的是亲人之间应有相互的道德约束。不要就只有等到一家人都烂透了。 坏人们可以好好地做一家人,这笔账只怕要算在孔子头上。《论语》里说了个故事:叶公对孔子说,我们那地方有个人很正直,他父亲偷人家的羊,这个人向官府证明他父亲的确偷了。孔子听了却不以为然,说:我们那地方所谓正直同你说的标准不同,父亲替儿子隐瞒罪过,儿子替父亲隐瞒罪过,这样做才是正直。也许孔圣人的哲学太深奥了,枉直可以颠倒?世人自然听孔子的,而不会听叶公的。中国人未必人人都读过《论语》,却都自觉遵循着孔子圣训:“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我很佩服曹雪芹的功夫,他写贾政这位朝廷高级干部,并无半字贬损,甚至还让人觉得溢美。但只一句话:“失单怎么开的?”这位高级干部“假正”的嘴脸便出来了。 伊渡:我从媒体报道上发现,中国对贪污腐败官员判罪的尺度似乎弹性大了些。有的贪污受贿几百万就杀掉了,有的鲸吞千万以上仍可活命。 王跃文:具体法律问题我说不清楚,或许刑不上大夫吧。举个例子:浙江有个村,村里召开十九个人的干部扩大会议,因为放在西湖边的国宾馆开会,成为备受媒体关注的腐败案件。五天的会议,开支四万三千多块钱。我算了一下,人均每天开支四百五十八块钱。结果,有关责任人都受到处分,包括撤消村支部书记职务,所有开支予以清退。也就是俗话说的,吃进去的你要吐出来。我并没有替这些村干部鸣不平的意思,他们大手大脚花着农民兄弟的血汗钱,真的太荒唐了。但是,凭良心说,同很多会议比起来,尤其是同很多高级会议比起来,这些村干部花的钱并不多。问题在于村干部同国宾馆,反差太大了。村干部是没有资格去国宾馆开会的,你去了本身就是问题,不用说你还花了那么多钱。 我想说的意思是,就连腐败都是有级别的。有些人有资格腐败,有些人没资格腐败;有些人的腐败不算腐败,有些人稍微出格就是腐败;有些人的腐败甚至是有制度保障的,比方各种高级豪华接待场所里的享受。我想把这种现象叫做“腐败歧视”就说那个国宾馆,每年各种各样的高级人物要在里面上演多少腐败闹剧,人们都司空见惯,而村干部跑到里面去开会,那就不得了啦!就是天大的腐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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