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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第2/6页)
你、你确定想参加?”不顾他自己未来几年在唱片界的声势可能就此下杀?女歌迷若知道予风心有所属,会不会放弃他?现在这社会对偶像的崇拜是很现实的,偶像明星一旦让自己在歌迷心目中的幻想破灭,也就可以准备下台一鞠躬了。 “我确定我想找到她。”他肯定地说,而后又有点担心地看着以安说: “很抱歉我自作了主张,但是我希望你不会阻止我。” “我疯了才不会阻止你。”以安一个头三个大的喃喃自语:“不过,显然我是疯了。” 稍稍平静下来后,以安又问:“不过,予风,假如颜小姐根本不想被你找到呢?”这么多年来都没有留下任何音讯的一个人,想被人找到的机率应该很低吧? 予风的表情错愕得像是他从没考虑过这个问题。“那么当我找到她以后,我会跟她道歉。” 以安不安地再问:“那…假如她已经结婚,有了自己的家庭呢?”那这样公开在媒体上寻人,多少会造成一点困扰吧? 予风的脸色顿时灰成一片。“我没想过她可能已经结婚了…” 以安小心翼翼地说:“我是说,假如…” “假如…”他不敢去想这个假如,但在以安的提醒下,又似乎不能不去想,毕竟都已经过了那么多年,她是极有可能结了婚,甚至还可能有了家庭、孩子… “予风?” “…假如她结婚了,那么我会祝福她。”心碎的祝福她。 唉“那就放手去做吧,别让你自己觉得后悔或遗憾。”这是身为朋友的他,所能给的最好的建议了。 如果找一个人真有那么困难,那么没道理透过专业的征信社还是没有线索。 而如果找一个人若真有那么容易,更加没道理,在消失六年后,被找的那个人会突然出现。 他只希望事情的结果不至于太糟。 他甚至不敢期待,予风上这节目会有好事发生。 他想他得做好最坏的心理准备。 * * * * * * * * 分别六年后,叶予风经常想起,假如他当年能够更了解依农一点,或者至少更了解自己一点,那该有多好? 夜里,他困坐在以安的公寓里。他的住处现在日夜都被神通广大的记者团团包围,以安便把他一处登记在亲友名下的公寓借给他住。 他苦笑。这一切,只能说是自作自受吧。 为什么他要在失去以后才晓得要珍惜? 为什么他就不能早点明白,他对依农的感情不仅仅只是友情? 他所失去的一切使他日夜追悔,他愿意付出一切,只求能有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但,还来得及挽回吗? “依农,你在哪里?”寂寥的黑夜。 “依农,你听得见我为你而唱的歌吗…”寂寥的黑夜抚不平男人的心碎。 在无眠的夜色中,他弹着吉他,唱起他为她写的歌。 啊,在许多年以前,一个男孩遇见了一个女孩… * * * * * * * * “看来你不喜欢吃丝瓜和菇类的食物,也不喜欢吃太咸的东西,不过你倒是满敢吃辣的。” 学校附设的自助餐厅里,颜依农与叶予风占据着一张方桌的一端,一边检视餐盘里的菜色,一边在笔记本上涂涂写写,一条一条地罗列出颜依农的偏好与偏恶。 自上回依农坦承她不知道自己最喜欢什么、最讨厌什么之后,没多久,他的手上就多了一本空白的笔记本。 连续两个礼拜下来,为了找出依农的最爱,他几乎使尽了浑身解数。 他们不仅试吃着各种能买得到、看得到的食物,也到唱片行试听各种不同风格以及不同歌手演唱的音乐。 最后他发现她经常在重复听海飞兹的小提琴协奏曲,而且极端地挑食。 颜色方面比较好解决。他拿了一堆色纸卡让她挑选,结果她挑了明亮黄色后,却造成他的疑惑;因为依农最常穿在身上的衣服是蓝色和白色。但她却挑了黄色?女人心,真难懂。 此外他还发现她几乎没在运动,于是不由分说的,一有空就拉着她往体育馆跑。 她是只早鸭子,怕水,身体的骨骼肌rou却相当柔软。 她打起羽毛球时,球总会偏离轨道,但她在桌球桌上,动作却相当敏捷,才练习短短几天,就已经在球桌上打败了他。 在一连串紧锣密鼓、毫不松懈的“试验”之下,依农的喜好档案终于出炉。 现在他已经知道:她喜欢吃烤玉米,不喜欢细面条;她最喜欢的冰淇淋口味是酒酿黑樱桃;她喜欢看动作片胜过温吞吞的文艺爱情片;她深深迷恋海飞兹所诠释的小提琴协奏曲;而她明明喜欢黄色系的颜色,却经常穿蓝色或白色系的服装,只因为那是她衣橱里最常见的颜色。 她爱跳舞,虽然跳得不怎么样,却很乐在其中;她爱唱歌,虽然唱得也不怎样,却依然很喜欢抢麦克风。(这是昨天他们两个一时兴起杀去钱柜歌时发现的,真是个意外之喜),她还极爱小猫小狗,因为有一回,他看见她流连在宠物店的玻璃橱窗前,徘徊不去。 有时候他会想,如果她出生在一个正常温暖的家庭,她一定会是个喜欢笑的女孩。虽然他没有过问她的家庭背景,但他隐约察觉到她的家庭存在着某些问题。尽管他并不清楚详情,也不敢主动过问,但是他依然忍不住希望有一天她会愿意告诉他关于她的故事。 因为伤痛如果能说得出口,往往是因为痛楚已经比较轻、比较不疼了一些。 他希望她可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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