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干行_第十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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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 (第6/10页)

山来,中原群峰,简直是巨无霸身边的小厮了。

    话说高战行行复行行,一路上观摩胡域风光,赏略异地情味,再加上心腹之患的隐毒已除,心中自是十分快意。

    但他也并不想多加逗留,因为远在千里之外的中原,还有多少挂念他的人在想他哩!

    然而幼居关外的他,一旦处身在迥然不同的大西北,这份愉快又岂是笔墨可形容的了?

    前些日子,他和金英一起自中原去天竺,当然也路经了天山山脉,但是初见维族风光,反而不能细心地去咀嚼,去观赏。

    西域的气候是醉人的,人们几乎没有风雨烦人之心,但唯一稍为缺憾的,是烈烈焦阳。

    就是在一个大太阳的日子里,自通化(乌鲁木齐)往甘肃走的官道上,正自有一骑不缓不急地走着。

    马上坐了一个英伟的汉子,一望而知,他是个维族的好汉,那头红棕色的马儿,比起当地的尺寸来,虽不算十分高大,但自它那强壮的四肢,稳健的脚步可知,端的是一匹良驹。

    高战,敢请通知麻佳儿老英雄。”

    巴桑大失所望地道:“阁下可是辛太侠差来的?”

    高战一惊,奇怪地说道:“不是。”

    巴桑脸容猛然一板道:“那就对不起,今儿老庄主不会客。”

    像高战这般年青的人,此时早已按捺不住,但他天性宽广,生来和平,明知其中有些古怪,但心中暗暗定下主意,向巴桑又是一揖道:“既然如此,高战就此告辞。”

    他那爽朗的声音未歇,庄里面又走出了一个老维人,用维语对巴桑道:“老总管,庄主请辛大侠进去。”

    巴桑回头对人道:“依喀则,这人并不性辛,回庄主去。”

    那人敬了礼,方才回身进去。

    高战见他们一言一语之间,除了庄重有礼之外,还有着丝丝隐忧,他以为有个性辛的寻上门来,心中更加决定要插上一手。

    高战见无话可说,便上了马佯装走开,走到附近的一个山坝子里,他静静地守候着,但他的内心却浮起了阵阵疑云。

    他想:“英弟曾说过麻佳儿英雄庄行径,名震西域,还有谁敢来虎头上抓虱子。那人既然姓辛,当是个汉人,当今中原武林中顶尖高手,姓辛的只有一个,那便是辛捷辛叔叔,但麻佳儿是个正人,辛叔叔为何要挑他梁子?假如辛叔叔是以武会友,那么这英雄庄中人眉色之间为何如此忧郁不展?而且辛叔叔为南荒三奇之事,正自不暇哩!”

    他百思不得其解,于是心想能使麻佳儿如此重视的人,只有辛捷叔叔,于是静静地坐下来练功,以等候“辛叔叔”来临。

    自从他内毒疗愈之后,更意外地增加了几分功力,因为那恒河兰九果不但能解毒,而且可以引导真气。

    高战自觉本已逐渐缓慢前进的功力,经兰九果这一提引,其势不下一日千里,突飞猛进。

    因此,他盘腿坐功之时,心中有一股大快之意,好像在沙漠中行将待毙的迷路人,忽然找到了甘泉一样。

    当他行功才两周之时,他忽然听到不远之处有快马奔来,他心中一阵翻滚,他希望来者是久未见面的辛叔叔。

    于是,他缓缓地站起身子,轻飘飘地走上了山丘。

    英雄庄在半里多外,闪耀着点点明星似的灯火。

    山下那人驱骑狂奔着,后面也有一人骑着马在追,但相形之下,在前面那人的脚力可好得多。

    只听后面那人悲声大叫道:“小主人!小主人,你去不得,老庄主会杀掉你的。”

    那喊声在晚风中是何等刺人。

    前面那人忍不住回头大叫道:“莫果儿吾你快回牧地去!”

    他们虽以维语说话,但高战听那“小主人”的声音,虽然悲愤已极,但仍有着内家高手特有的一股中气。

    他骇然了,在这偏僻的桑姑屯里,竟有着一个出身中原武林中的维人高手,这是何等惊人的事。

    他们一前一后,如风也似地从山腰下经过,转眼之间又没于黑暗之中,高战茫然地走下山来,他现在只想着和辛叔叔见面。

    蓦然,他发觉自己的座骑不见了,而且是消失的无影无踪,竞连一丝儿痕遗迹都找不着。

    他这下更是又好气又好笑,他想:“这一定是英弟弟捣的鬼,英弟早上才依依不舍折转回家,说不定还没走开,在自己身劳,和自己开玩笑,不过,不对不对,英弟弟的功力还没到这个地步,怎会把自己搞的如此之惨?”

    于是,刹那间,他毛发悚然了,因为这分明是一个武功极高的高手,一把抬起他的座骑,轻轻带着走,要不然,这么连马蹄也找不着一个。

    他细细凑近了一看,果然有几个稀疏的脚印,每步竞有七八丈宽,一直到了停马之处,最后那脚印微微深些,想是停脚的原维族的男儿最重宝马,不是说笑话,妻子的价值,在他们心目中,还远不如座下良驹,盖众妻易得,而宝驹难求也。

    维族是爱好和平的,但并不是因此而厌武,因此,维族的男儿莫不是策骑驰战的好手,这也就是他们为何要爱马如命的原因了。

    因此,维人评定一个男子在众人心目中的地位,是看他拥有几多良马?

    也因此可知,这官道上策骑走着的那人,决不是一个通常的维民,至少也是相当于战士的阶级。

    那人有着一双碧蓝的眸子,一个高挺的鼻梁,低洼的眼眶,洁白如雪,而且还有白中适红的肤色,这一切的一切,都明显地表示,他是一个标准的维族好汉。

    他腰上也挂了一把短短的宽刀,虽然只有尺来长,但自它那古旧的铜色可知,这把刀起码有三百年的历史。

    原来维人勤于练武,因此刀剑等兵器都是世传的,年代一久,这种世传的兵器,通常并不用于作战,而只是拿来作为荣誉的象征,代表着一个世系战士家族。

    由他这把佩刀可知,这人不但是个战土,而且也是世家子,这种人在维民中最受尊敬,因为他们的祖宗多多少少的民族的英雄,曾为维吾尔族的利益而奋斗。

    他两眼望着远山,嘴中喃喃自语,也不知是在说着什么,但自他那愤怨的目光可知,他心中有着万分的怨愤。

    他喃喃的声音,终于变响了,他自言自语地道:“故乡,故乡,我终于回来了。”

    正在这时,自叉道上奔过来数骑,马上的是三个年老的维人,他们奔近了,看清那人是谁,忽地一惊,忙勒住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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