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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第2/3页)
资助,要他捐钱给教会、邀他投资他们的计划,而且年年参加他的年度舞会。 一场云娜自己从未参加过的舞会…以前是太小,后来则不能。他不会邀她去他的家,而她也不想去。这情况让她多少觉得有些孤独无助,就像随波逐流的小船。她有能力让其它的小船航行在英国上流社会的大海上,她可以教导她们如何掌舵,自信而优雅地在海面上遨游,她自己却只能逆风而行。 第二大早上,明克刮过了下巴和两颊上的胡子,唯独留下上唇的部分没有动。才过了一夜,他的嘴唇上方已经有了黑色点点的胡渣子。他扭动嘴角,用手指拉紧脸颊上的皮肤,如同往常一样地刮着胡子;两边脸颊、下巴,除了鼻子底下的地方。 他洗了把脸,站直身体,盯着镜子擦干自己的脸。嘴唇上方的胡渣子看起来像是煤灰,剃干净的脸其实是比较好看的。但再过几天就好了,他想,回复原来的他。可是这个新的他站在那里,一副喝了黑啤酒后忘记抹嘴的样子。 我到底该做哪一个自己?他问。 这个问题令他感到不安。 哪一个自己?并不会有两个他啊! 别想这些了,别让事情太复杂。云妮比较喜欢他没有胡子的样子,任何让她想到自己是男性的事物,都会引起她的警觉心。好,他会温柔地待她,他要成为一个她所见过最具有绅士风范的绅士。她所有那些高贵的规矩都是垃圾,可是他已经可以开始理解绅士们为什么愿意忍受。 他瞪着镜子,转动头部。上星期来了个理发师,拿剃刀修了他的头发。他的发尾和衣领交界的地方有了清楚的一条线,再没有东西搔着他的脖子,一切都整整齐齐的。他的衬衫衣领束着脖子,有时候令他几乎要窒息。弥顿教了他如何打领结,可是他今天弄得一团糟。 它皱巴巴地从脖子的两侧垂挂到胸前。 他的外表已经愈来愈像…他们要他当个什么?子爵?可是内心里他仍然觉得自己还是那个来自康瓦耳的明克,住在伦敦魏斯特市场旁的一家鞋店里。 云妮喜欢这个结果,这使得部分的他…下身部分…想要继续下去。为了接近喜爱的女人,更疯狂的事他都做过。然而另一部分的他,却迟疑不定。 他说话的方式愈来愈不一样,行为举止也大不相同。但奇怪的是,最近有些时候他连想法都不同了。可恶,他会担心该用形容词或副词,但这有何差别?他干么要在意? 他会想着,有个像包云妮这样可敬的女人不是很好吗?可是他要做的事会使云妮不再可敬。不,不,他纠正自己,不是包云妮,他不要她;他得不到她,而是…噢,或许是个裁缝师的助手,但她要像包云妮,善良、聪慧、工作勤奋,而且忠诚。他所认识的那些出身高贵的女人,个个全都结了婚。可是云妮…一个像云妮那样的女人会是忠诚的,对人和事都忠诚。例如昨天,即使几小时前才几乎被他吓掉了半条魂,下午便又马上开始教训他。因为她要把事情做好。所以,她也很有勇气。 他再度拿起刮胡刀,对着镜子里的那个家伙说话,故意把每个音节都说得清清楚楚。“我觉得你最好还是把胡子刮掉,老家伙。” 笨蛋,但他懂得喜欢干爽的房间。住在鞋匠的地下室时。只要下雨,就有水从墙壁渗进来。他也喜欢一天终了的时候没有累得半死。规律的食用好的食物优点也很多。还有新的字…尤其是学到新的字,特别一点的字,并且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感觉真的很好。 让人听得懂自己在说些什么,那种感觉真是出乎意外的好…有所感觉,有能力将它说出来,并且让他人知道地想表达的是什么。轻易地表达自己,让他卸下了一种之前他并没有意识到的紧张。让别人理解自己要的是什么,十分有用。弥顿最近已经听得懂他的话了。李茉莉也因为他的玩笑而哈哈大笑。有用而且有趣。当他下一次站在某个正经八百的管家面前,说明他不是上门来乞讨,而是来帮她解决伦敦长久以来的问题,将大有帮助。 有用。明克低头看着锐利的刮胡刀,还有它的珍珠手柄。这是他所拿过最平整的刀片,他喜欢它滑过皮肤的感觉。它把胡子刮得很干净。 他看着握住把柄的手,上面一点伤疤也没有,没有抓伤,也没有咬伤的痕迹,因为这只手从没有伸进老鼠洞里过。小心翼翼的人才会有双什么事也不做的绅士的手,有时间思考的手…问题是他也没想什么好事。拿心爱的胡子换来看一眼那双他根本就不该碰的美腿,生在一个他无法拥有的女人身上。 然而最愚蠢的部分是,他又拿起刷子在装了肥皂泡的杯子里搅着,然后涂在嘴唇上方。他刮掉了那些该死的胡渣子,为了云妮而刮。因为他想再看该死的、没有意义的一眼。 讽刺的是,走廊的另一端,云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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