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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天下第一小贩 (第3/3页)
再捉活的,岂非连点皮都不会碰破? 小贩模样的中年人,正是韦沧海最倚重的“大将”号称“天下第一小贩”的刘范刘买卖儿。 知道他叫“刘买卖儿”的人,普天之下也找不出几个来。铁剑堡的人,大都仅晓得他姓刘,都叫他“刘爷”堡主和几个威望高些的人叫他“刘先生”或者“小刘” “买卖儿”是他的乳名,在他出生的那地方的人们,把孩子们的玩具一类的东西称作“买卖儿”也就是北方人口中的“玩意儿” 长大以后,他自觉这乳名有损自尊,就自己给自己改了名字。他在不同的时期,用过许多不同的名字。他进堡时用的名字是“刘范” “刘范”也可以写作“留饭“、“刘贩”他也的确是最会留客的人,也是最会做生意的人。 你想高欢怎么会跑得了? 刘范大手一挥,示意众卫立紧紧跟上高欢,但不要追得太近。 困兽反噬,向来是猪人最应该防范的一种事。若既若离,也向来是高明的生意人常用的手段。 他不急。 高欢冲得飞快。 他本来是想用“拖刀计”的。他本以为那个中年小贩会立即紧逼过来,那样的话,他就会在适当的时机以更快的速度往回冲,擒下中年小贩。 只要擒下中年小贩,这群人也就只是一群乌合之众了。 可他根本没料到,对手竟非常狡猾,根本就不上他的当。 他们只是跟在他身后二十余丈的地方,不愿再靠近点。他们是想让他自己把自已累垮。 他再跑下去,和自点xue道有什么两样? 幸好,这里离昌平城门不远。如果他能坚持跑进城,要找个藏身的地方就容易多了。 可他支持得住吗? 他的胃正开始隐隐绞痛,他的头已开始发胀,眼睛已开始发花。 他的双腿软绵绵的。 原来那么轻轻的贞贞,现在却重若千钧。 贞贞想跳下来自己跑,可她不敢挣扎。她怕她一挣扎,敌人就会赶上来。 高欢脸上的冷汗滴下来,落到她脸上、身上,又热又咸。 她知道他已经不行了。 刘范忽然察觉高欢是在往大路上跑,在往城门方向跑。 城楼已在望,虽说还有三五里地,可要就让高欢按现在这个速度下去,一会儿也就到了。 一旦让高欢进了城,那可就难找了。 刘范低叱了一声;“快!” 十一条大汉都突然加速,眼见与高欢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二十丈…十五丈…十丈…五丈,… 刘范冲在最后面。 他并不急于抢头功。他宁愿将这头功让给其他人。他的功劳已足够多了,何不让这些年轻人也有个提升的机会呢? 他更清楚立即会发生什么样的情况——高欢一定会突然反冲,格杀冲在最前面的几个人。 他可不愿在那种情况下和高欢交手,他没有绝对的把握时,一向是绝不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的。 如果是他冲在最前面,他一定不会死,但也一定会受重伤,高欢也会伤得很重。那样的话,他不仅没有不折不扣地完成任务,自己也丢了半条命,何苦呢? 更何况,他听说高欢这小子几天来连着挫败不少顶尖高手,和高欢这种有实力没有名气的人交手,是出力不讨好的蠢事。 他不做蠢事,三十岁后就从不做。 离城门已越来越近了,刘范都已能看清城门口往来的行人的表情了。 有不少人正往这边看。连城楼上不多的几个懒洋洋的兵勇也被惊动了。 再跑三十余丈,高欢就能冲进城。而高欢现在已在刹那间加快了速度,将离他最近的追兵抛下了十来丈。 能进城先进城,进城后再说其他。 刘范一声呼啸,左足尖一点,身子已凌空飞起,如鹰隼般超过了前面的五个人,左足尖再一点地,又超过了五个人。 他已冲在最前面。他离高欢已不足十丈。 偏偏这个时候,高欢已游鱼船挤进城门口看热闹的人群中。 刘范落下地,僵住。 他万万没有料到,已是强弩之末的高欢,竟能在刹那间疾驰如利箭。 高欢已入城。 “生意”难道就这么砸了不成? 绝不! 刘范要做的“生意”一定要成功,否则他怎么配被称作“天下第一小贩”? 转眼之间,刘范已想好了对策。 他用最简洁和语言吩咐刚冲过来的十个护卫火速分守四门,一旦发现高欢,即刻紧追不会。 他自己已趁人群混乱之际,混入了城,门楼上的兵勇已经骂骂咧咧冲下来准备拿人。 刘范没让他们拿住,他早就溜得没影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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