愤怒的小野猫_第二章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二章 (第2/3页)

趟,再怎么麻烦的女人也困扰不了他。

    至于现在,既然她是来服侍他的,那他也不打算客气,先享用美人的温存再说。他很清楚,她即使不在这里,也有可能在另一个男人的怀抱里,不知为何,这竟让他胃里泛起一股酸涩之味。

    “这把黄金钥匙不能给你。但是你放心,往后你的生活都由我来负责,你再也不用过这种抛头露面的生活了。”蒙翱看着她信誓旦旦地说道。

    他这是什么意思啊?想要负责她的人生,门儿都没有!

    “大统领,我听不懂你的话,既然你不肯给我那把钥匙,那我只好放弃走人了。”李嫣随即站起身,用力地想挣脱蒙翱的箝制,打算在他还没发觉她是谁之前离开。

    “你在说什么啊?”蒙翱不理会她的抗拒,迳自把她拉回到床上。“李厘叫你来服侍我,今夜你就别想再到其他男人的房间,知道吗?”

    “不,误会的是你。蒙大统领,我不是李厘派来服侍你的女人。”李嫣伸手推阻着他靠过来的胸膛,一边惊惶地拍掉他欲解开她衣扣的大手。

    蒙翺渐渐失去耐心,他知道有些欢场中的女人喜欢先假装抵抗,以挑起男人的占有欲,所以他对眼前女子的反应不感到奇怪,只是靠着蛮力继续为她宽衣解带,丝毫不理会她强烈的反抗,及连声的惊叫和诅咒。

    “该死了!蒙翺,你住手,听到没有?!”李嫣又羞愧又气愤地挣扎咒骂道。怎么办?这个色鬼真的把她当成妓女了,想到自己即将面临的危险,她更加使劲地扭打他和连声诅咒。

    蒙翺完全不理睬她的抵抗,待她身上只剩下一件单衣时,他还暧昧地笑了笑。“姑娘,我了解你或许是为了挑起我的欲望而这么做,但老实告诉你,我比较喜欢的是直接来,所以你只要按照我的吩咐做,给我快乐就好。”

    给他快乐?李嫣气得差点吐血,但现在不是她发飙的时候,她必须阻止他,不然就完了!

    在蒙翺把她放在床榻上,俯头要吻住她的双唇时,她再也管不了那么多,端出公主的威严厉声警告道:“你最好现在就离开我的身子,否则我保证你绝对难逃一死!”

    蒙翺被她脸上的神情引出兴味。他必须承认,甚少妓女有如此高超的演技和气派,如果他是刚出社会历练的毛头小伙子,准会被她这一套精彩至极的伎俩给吃得死死的,只可惜他是经过大风大狼、无畏生死的大将军,她在耍把戏的时候,似乎忘了这一点。

    “为什么我碰了你,就难逃一死呢?”他藏起想要嘲弄她的笑容,眯起眼睛看她准备怎么回答。

    “因为我是李嫣,当今皇上的掌上明珠。”李嫣骄傲地宣布身分。

    她满以为会看到一个惊骇失措的男人,因为了解到自己犯了天大的错误而马上跳离她的身子,却不想他看她的眼光竟是认为她疯了似的,到最后他甚至将头埋在她的颈项间大笑起来。

    “哈哈哈…”寝室里只听得见他醇厚低沉的笑声,他笑得几乎喘不过气来了,却仍不肯停歇。看见他这副模样,李嫣只有一个念头,就是他疯了,因为他知道自己的性命已经快完蛋了。

    真是可惜,堂堂一个大将军竟然这么经不起威吓。不知为何,李嫣突然对这个男人感觉很失望。

    算了,只要他能让她平安的离开此地,她就放弃向父皇投诉吧,毕竟杀了这个有功于朝廷的大将军,对国家一点好处都没有。

    当李嫣终于下定决心,准备告诉他这个好消息时,蒙翺突然止住笑声,抬起头以一种好玩的眼光注视她。

    “姑娘,你要我相信,李厘会派自己的堂妹来服侍我?”他终于开口,语气中充满了嘲弄的意味。

    李嫣为之气结。他根本不相信她,还拿话来取笑她!亏她刚才还好心的想为他脱罪,这个自负、高傲、目中无人的臭男人,真应该打入十八层地狱去!

    “该死的!我说过我不是妓女,你听不懂吗?”她两眼冒火,像只愤怒的小野猫。

    蒙翱挑了挑眉。“我是不懂,一个公主怎么可能说出这种粗俗的言语呢?还有,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可是自己走进我的房间,坐在我的床榻上对我上下其手。请问『公主』大人,你是平时就很习惯夜探男人的房间,找寻可以令你满足和快乐的对象吗?否则你又要如何解释今夜的举动呢?”

    李嫣涨红了脸,她承认,自己的行径确实不像个公主,此刻换做任何人都不可能相信她的。此时她终于知道自己实在太天真了,无论她的身分是公主或者是小偷,潜入男人的房间里对他动手动脚,任谁都会想到“那方面”的事。

    最重要的是,她应该在他醒来的第一时间拔腿就跑,而不是留下来跟他“解释”自己的行为,这回她可真正尝到既惊且惧的感觉了。

    “蒙翱,我知道你有点醉了,但我说的都是真话,你一定要相信我。天底下没有女人敢冒充皇室之女的,不是吗?”李嫣看出事情的严重性,收起张牙舞爪的模样,改以温和的态度试图说服他。

    “那可说不定。在欢场中,有很多男人会要求妓女扮演他们心目中的女人,以增加欢爱时的愉悦。”他眨眨眼睛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