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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伤心快活人 (第2/3页)
争名;自眠花之故,方柔激更无斗胜之志。 此际,纳兰和方柔激,各据一方,闪幌而退,两人已隔三丈之遥。 情况比前还凶险。 凶险多了。 两人相距愈远、冲力愈大、杀力愈强。像方柔激和纳兰这样的高手,距离愈远发招,只怕杀伤力更无法估计。 果然,纳兰夹着一声大喝,冲杀向方柔激。 方柔激手中的金虹剑,也给激发出杀气,如同丽日一般,光华灿亮! 方柔激也给激发出强烈不可攫的战志! 纳兰冲近,只在一个“要命的距离”下,加上两人的速度,只不过是刹瞬间之一刹瞬的事,但方柔激已出剑。 他几乎有“已击中对方”的感觉。 但他以多年的剑决经验也及时告诉了他:那是错觉! 纳兰已在那一霎间旁飞远飏,望空而去。 方柔激一下子失去了纳兰的踪影。 忽觉头背一寒, ──纳兰的剑尖,已抵住他的后脑。 方柔激长叹一声:“你杀吧,死在你手里,总胜于他人。” 他手中的金虹剑却在不甘于此,发出悲鸣。 “嗖”的一声,后头之寒芒忽灭。 纳兰收剑。 方柔激徐徐转过身子。 纳兰俯身,拾起剑鞘,递给方柔激。 “什么意思?”方柔激接过剑鞘,还剑入鞘,神情落寞,问:“不是说过谁败谁死的吗?” “你没有败;”纳兰道“我不曾胜。” “胜就是胜,败就是败,你不必使些话来安慰我。” “你根本无心作战,打出来的不是你全盛和全神以赴的成功,所以根本不是我击败你,而是你击败了你自己。” “…”“或者说,是嫂夫人击败了你。一个人,如果自己不要胜利,没有人可教他成功。如果他斗志强烈、不屈不挠,就算命运也得避他三分;试想:一个人的生命如同激流之势,岩石、山壁还是剑,还一样能阻得了它的奔流?” “你不明白。” “我是明白,但我没法子帮你分担而已。你惦念嫂夫人之情,可感可佩,但嫂子若然在世,她必定很不高兴你这样子的自暴自弃。怀念一个逝去的人并不能叫她复活,但过度怀念一个失去的人却足以使自己夭亡。” “我明白了。” “?” “你约我决战,只不过是要我重新振发,要激发我的斗志?” “这也是真的。当我看见我的好友‘风流剑客’方柔激如此灰心丧志,要比我杀了他还心翳。如果你要求生,想求胜,我焉能如此轻易击败得了你?换作平时,我早已倒在湖边喝盐水了。” “你倒有自知之明:你根本败不了我。” “好,这次与你重遇,就只有你刚才的最后一刻和刚刚这一句话,才有点像方柔激。” “不过,我也胜不了你。” “我们是好朋友。”纳兰道“好朋友之间,根本不需分胜负,只希望对方更好,是不是?” “但我已失去活下去的目标;没有了目标,胜败对我已不重要。我本来就是一个不需要大家评价和认定中求存的人。我最疼惜眠花,她已离我而去,我抱着痛苦的记忆腼颜求生,何必!” “她是去了吗?” “什么?” “我看她仍活着。” “你说什么!?” “她不是一直活在你心中吗?” “这…”“要是连你也死了,世上就没有想念她的人了。你别以为死了之后就可以和她相会,世外还有没有仙境鬼城,谁也不知,对不知的事,一个剑客,不如相信自己还能掌握着的剑。你要是真的对她内疚,你就该罚自己活下去,永远惦想着她;如果你要对得起她,便应马上振作,成为一个有用的人──一个心颓志沮的人想着一个美丽女子,岂不是辱没了宋眠花!” “…你说的似乎有点道理。” “但很无礼,我是你的好朋友,这时候,我也不想说一些不着边际、无聊的、安慰的话。” “不过,因为眠花之逝,我对许多事情的看法,都有了更易。恐怖…雄心不复在,斗志亦不如往昔炽了。” “譬如?” “以前我要争霸天下,以毕生心力,注于剑上。那时,我觉得手执金虹剑者,必须要不住拚斗、不断格杀,才能对得起这一把战者之剑、古之神兵!可是,现在,我知道胜败原是空,追逐又何用?况且,放下了剑反而悟了剑道:永远天外有天,山高有山,要想天下无敌,也不过天下只一人,谈何容易!也许,只有仁者无敌,但我向主以恶制恶,以暴易暴,未尝仁也!再在江湖里混世,也不过是丢人现眼而已!” “剑道就是天道!” “天道即心!儒士们一向都认为‘仁者无敌’,何也?因为仁者人也,亦即二人之意,必须合乎二人之间的人情,也有天理,而天理不外人心,法理不过人情。顾恤人情,本身就是一种德行,应该加以阐扬,可是为了得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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