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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第二十节 (第8/15页)
在注经的时候都用谶纬,由此可见经学衰落到了何种地步。谶纬之学流传了三百多年,已经从骨子里渗进了经学各派,要想彻底根除神学对经学的侵蚀,没有外部竞争的动力,没有新兴学术的援助,没有一代代儒士的努力,根本不可能。” “但儒学面临的挑战还不止如此。” “儒家的基础是名教之治,所谓名教,就是以‘正名定分’为主的礼教,包含忠、孝、仁、义、礼、信等教条。这些名教经过董仲舒等大儒的改造后,又添加了‘天人感应’、‘君权神授’等神学成分,并发展成为‘三纲五常’的道德规范,这使得新儒学带上了浓厚的宗教神学伦理道德观,遭到了历代大儒比如扬雄、桓谭、王充等人的猛烈批判,儒学的至尊地位因此受到动摇。接着它又遭到了两次党锢之祸,这给了奉儒家学说为主臬的儒士们以沉重打击,马融、蔡邕、郑玄、许劭等大儒就是在那个时期开始求助于道家学说,以黄老之学注解儒家典籍,以道家学说解释儒家名教,试图援道入儒,为名教的合理性提供新论证,极力挽救和重振儒学。” “中平元年黄巾起事,西凉边章韩遂起事,中平六年董卓进京、祸乱社稷,从初平年间开始,袁绍、刘表、曹cao等人又互相混战,这些人表面上高唱着礼法名教,实际上却干着种种卑鄙无耻的勾当,把儒家学说的仁义道德作为自己篡夺社稷的工具,肆意践踏和亵渎儒家的礼法名教。传承数百年的儒家名教之治再也无法维持天下的稳定,保护社稷江山,儒学随即陷入了难以自拔的困境,它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一落千丈,儒生们也因此悲观彷徨。更多人清楚地意识到儒学已经衰落、凋零,正在像马融等大儒一样积极寻求挽救和振兴儒学之道。” “儒学的生存危机迫在眉睫,而解决儒学危机的办法就是儒道相融,利用道家黄老之学改良经学,抛弃经学中腐朽的伦理道德观,恢复儒学在人们心目中的尊崇地位,从而让儒学重新焕发青春,重新发挥其巨大的力量,重新承担起振兴大汉的重任。” 李弘沉吟良久,担忧地说道:“儒道两家的学说,彼此对立而又相互排斥。儒家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宗师孔子,主张仁义,以名立教。道家以天道无为立论,主张道法自然,万物自然化生,其治国理念则表现为清静无为。这两家学说有互相融合的可能吗?” 李玮想了一下,缓缓说道:“儒学与道学在其核心和主旨上的确不同,但从某些方面来说,两者观点上又有很多近似之处,尤其是黄老之学的主要典籍《黄帝四经》和儒学在治国理念上更是互通互补,彼此并不矛盾。” 儒学主张的是“人能弘道,非道弘人”的人本主义,它要求人们过着伦理社会的道德生活,遵守古代圣贤的遗训,克制自己的**,指导自己的生活,使自己成为社会上德行优良、理智坚定的善人。儒家的人生哲学,在自我方面强调修身,在政治方面注重德化,在人伦方面恪守礼法,期望人在一生中退可以齐家,进可以治国平天下。 黄老之学是道家的一个学派,和原始道家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融铸道法,兼采儒墨、名家、阴阳家等各派之长。(黄老之学不同于老庄之学,这一点非常重要。) 黄老之学以“先天地生”的“道”为世界的本源和决定万物兴衰存亡的客观法则,要求人们遵循它,并将老子玄远的“道”加以发挥,广泛运用于社会、政治、人生各个方面。黄老之学主张“无为而治”但摒弃了老子消极遁世的内容,将“循理而举事”的合理行为视为“无为”从而将其发展为积极“入世”的治道,要求统治者节欲、惠民、行仁义,不要强行干扰老百姓的正常生产、生活,以利于社会的安定和生产的恢复、发展。在政治思想上,黄老之学以道家为本,将“法治”与“德治”相结合,认为“无为”不仅是一种高超的统治之术,更具有丰富的道德伦理内涵。这种“无为”非《老子》的那种绝对的、无条件的“无为”而是一种新的“无为”学说。 由此可见,两者在最终目的上是一致的,只不过两者实现目的的手段和方法不一样而已。 那么,两者应该如何融合?在什么地方融合才能有助于社稷的振兴,中兴大业的成功?对于今日朝廷来说,朝廷的需要,中兴大业的需要,就是两者应该融合的地方。 朝廷最需要什么? 大汉律法的绝对威严,令行禁止。 在皇权和相权有效制衡基础上的君权至上。 对天子和朝廷的绝对忠诚。 百姓安居乐业。 黄老之学的“无为”并非绝对“无为”而是在“法令既明”前提下的君无为(陛下垂拱)臣有为(参等守职,遵而勿失)“法”具有无上的神圣性。因此,君主在根据“道”的要求制订了“法”之后,便应一切“皆断于法”而不应该“以私而废公”、“以我而释法”这种不以一己之私利而废天下之公法的“公正无私”的思想在本朝初年很好地得到了贯彻,例如,当年孝文皇帝与其廷尉张释之在处理所谓“犯跸”案与“盗取玉环”案时所采取的态度便是这样一种公正无私的态度。朝廷所信奉的这种“公正无私”的道德思想,使得大汉在立国之初迅速走向了安定和繁荣。 “以法治国,公正无私”是朝廷迫切需要的,也是社稷振兴和大汉昌盛所世代需要的,但目前的经学死死守着“以德治国,德主刑辅”的治国理念,根本做不到这一点。 黄老之学的“无为”是以“有为”为前提的“无为”是君“无为”而臣“有为”是一种君主驾驭臣下的统治之术,因此这种“无为”又可以称为“无不为” 在《黄帝四经》看来“道”虽然“无为”但“道”却又生“法”因此作为“执道者”的君主的“无为”也应象“道”那样,是在制定了法令制度后的一种“无为”但是,君主虽然可以“无为”大臣们还是必须“左执规、右执矩”以使法令得以实施。也就是说,君主不要事必躬亲,事事cao劳,要任其自然,要善于利用和依靠大臣们去处理各种政事。在臣下奋发有为的基础上君主便可以“无为”了,但君主并不是什么都不干,君主的职责是“虚静谨听”对大臣们处理政事的情况进行审察,看他们的所作所为是否名实相符,并据此决定生杀赏罚。 大臣们又应该恪守哪些原则呢?一要谦虚谨慎,勤于政事;二要以身作则,摒除私欲;三要宠辱皆忘,知足常乐。如此一来,国政就会出现“以无统有,执一统众,以寡治众和以静而广”继而“得众心”的国泰民安的局面。 在黄老之学看来,君主如果能做到清静无为,设官分职,定好名分,便可坐享其成。而作为大臣,如果能恪守清廉勤谨,不求名利,谦恭地教导百姓,那么天下必然大治。 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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