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_卷十五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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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十五 (第4/5页)



    南昌,(上。倚郭。至元二十年,割录事司所领城外二厢、东南两关来属。)新建,(上。倚郭。)进贤,(中。)奉新,(中。)靖安,(中。)武宁。(中。至元二十三年,置宁州,县为倚郭。大德五年,于分宁县置宁州,武宁直隶本路。)

    州二

    富州,(上。)本富城县,又曰丰城。唐自丰水之西徙治章水东,即今治所。宋属隆兴府。元至元十九年,隶皇太子位。二十三年,升为富州。

    宁州,(中。)唐分宁县。宋因之。元至元二十三年,于武宁县置宁州,武宁为倚郭县。大德八年,割武宁直隶本路,遂徙州治于分宁。

    吉安路,(上。)唐为吉州,又为庐陵郡。宋升为上州。元至元十四年,升吉州路总管府,置录事司,领一司、八县。元贞元年,吉水、安福、太和、永新四县升州,改吉州为吉安路。户四十四万四千八十三,口二百二十二万四百一十五。领司一、县五、州四。(大德二年,吉、赣立屯田。)

    录事司。

    县五

    庐陵,(上。倚郭。)永丰,(上。)万安,(中。)龙泉,(中。)永宁。(下。至顺间,分永新州立。)

    州四

    吉水州,(中。)旧为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安福州,(中。)唐初以县置颍州,后废,复为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太和州,(下。)唐初置南平州,后废为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永新州,(下。)唐为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瑞州路,(上。)唐改建成县曰高安,即其地置靖州,又改筠州。宋为高安郡,又改瑞州。元至元十四年,升瑞州路,领一司、三县。元贞元年,升新昌县为州。户一十四万四千五百七十二,口七十二万二千三百二。领司一、县二、州一。

    录事司。(至元十四年始立。)

    县二

    高安,(上。倚郭。)上高。(中。)

    州一

    新昌州,(下。)唐为建成县,属靖州,后省入高安。宋割高安、上高二县地,升盐步镇为新昌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袁州路,(上。)唐为袁州,又为宜春郡。元至元十三年,置安抚司。十四年,改总管府,领四县,设录事司,隶湖南行省。十九年,升路,隶江西行省。元贞元年,萍乡县升州。户一十九万八千五百六十三,口九十九万二千八百一十五。领司一、县三、州一。

    录事司。(至元十三年,设兵马司。十四年,改录事司。)

    县三

    宜春,(上。倚郭。)分宜,(上。)万载。(中。)

    州一

    萍乡州,(中。)本为县。元贞元年升州。

    临江路,(上。)唐改建成为高安,而萧滩镇实高安境内。南唐升镇为清江县,属洪州,后又属筠州。宋即清江县置临江军,隶江南西道。元至元十三年,隶江西行都元帅府。十四年,改临江路总管府。元贞元年,新淦、新喻二县升州。户一十五万八千三百四十八,口七十九万一千七百四十。领司一、县一、州二。

    录事司。(宋隶都监司。元至元十三年,设兵马司。十五年,改录事司。)

    县一

    清江。(上。宋即县治置临江军。元至元十四年,升军为路,而县为倚郭。)

    州二

    新淦州,(中。)唐以来为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新喻州,(中。)唐以来为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抚州路,(上。)唐初为抚州,又为临川郡,又仍为抚州。元至元十二年,复为抚州。十四年,升抚州路总管府。户二十一万八千四百五十五,口一百九万二千二百七十五。领司一、县五。

    录事司。(至元十四年,废宋三厢立。)

    县五

    临川,(上。)崇仁,(上。)金溪,(上。)宜黄,(中。)乐安。(中。)

    江州路,(下。)唐初为江州,又改浔阳郡,又仍为江州。宋为定江军。元至元十二年,置江东西宣抚司。十三年,改为江西大都督府,隶扬州行省。十四年,罢都督府,升江州路,隶龙兴行都元帅府,后置行中书省,江州直隶焉。十六年,隶黄蕲等路宣慰司。二十二年,复隶行省。户八万三千九百七十七,口五十万三千八百五十二。领司一、县五。

    录事司。(宋隶都监司。元至元十二年,设兵马司。十四年,置录事司。)

    县五

    德化,(中。唐浔阳县。)瑞昌,(中。)彭泽,(中。)湖口,(中。)德安。(中。)

    南康路,(下。)唐属江州。宋置南康军,治星子县。元至元十四年,升南康路,隶江淮行省。二十二年,割属江西,领一司、三县。户九万五千六百七十八,口四十七万八千三百九十。领司一、县二、州一。

    录事司。

    县二

    星子,(下。南康治所。)都昌。(上。)

    州一

    建昌州,(下。)唐初置南昌州,后废,属洪州。宋属南康军。元元贞元年升州。

    赣州路,(上。)唐初为虔州,又为南康郡,又仍为虔州。宋改赣州。元至元十四年,升赣州路总管府。十五年,设录事司,领一司、十县,隶江西省。二十四年,并龙南入信丰,安远入会昌。大德元年,宁都、会昌二县升州,割瑞金隶会昌。至大三年,复置龙南、安远二县,属宁都。户七万一千二百八十七,口二十八万五千一百四十八。领司一、县五、州二。州领三县。(本路屯田五百一十余顷。)

    录事司。

    县五

    赣县,(上。州治所。)兴国,(中。)信丰,(下。)雩都,(下。)石城。(下。)

    州二

    宁都州,(下。)唐为县。元大德元年,升宁都州。领二县:

    龙南,(下。至元二十四年,并入信丰县。至大三年复置。)安远。(下。至元二十四年,省入会昌县。至大三年复置。)

    会昌州,(下。)本雩都地。唐属虔州。宋升县之九州镇为会昌县,复升为军。元大德元年,升会昌州。领一县:

    瑞金。(下。旧属虔州,大德元年来属。)

    建昌路,(下。)本南城县,属抚州。南唐升建武军。宋升建昌军。元至元十四年,改建昌路总管府,割南城置录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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