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五十三章决裂 (第3/4页)
住最好的,还给你用最好的!你虽然名义上只是个义女,可你去瞧瞧你在张家的闺房,你再去瞧瞧长宁公主的闺房,你瞧瞧你们的闺房差多少!她还给你一个对你如此之好的娘,张夫人这些年是怎么对你的,但凡你还有一丁点的良心你都应该能感觉的到!还有…她的生活什么时候轮到你来指手画脚!她有多少个男人我都没有计较你凭什么说她脏!没有她这个脏女人,就没有你这个光鲜亮丽的安宁公主!” “…别口口声声的都是她对不起你,我告诉你!今天如果换成了别人,你试试看别人会不会一巴掌拍飞你!你敢刺张夫人一簪子试试看!看看她还会不会待你如初!你去试试看!” “滚!”他就是一个jianian夫,凭什么来教训她! “最该滚的就是你!”汪航远冷笑着扔掉她“是非不分的玩意儿!你幸好不是我女儿,如果是我女儿,我就不是一掌拍飞你这么简单,直接宰了你都是轻的!” “畜生!” 汪航远眸子里怒色一闪,抬手就要劈向她! “住手!你给我住手!”徐兮之血红着眼睛,她剧烈的喘息着“汪航远,不许你伤害她!” 汪航远怒视徐兮之“她都这样了,你还袒护她!” “那是我女儿!你知不知道!她是我唯一的血脉!你胆敢再伤害她一下…咳咳…”她说的太急,忽然咳嗽起来,脸憋得通红“你敢伤害她…我…咳咳,我不原谅你…”“不原谅我?!”汪航远冷笑“现在是谁该不原谅谁!徐兮之,你骗的我好惨!” 她别过头去,无言以对! 她的确是骗了他! “徐兮之,你说如果我一掌拍死你的安宁,会怎么样?” 徐兮之目赤欲裂“你敢!” “要不我们试试?” “不!”徐兮之慌了,她知道汪航远这个人,这些年她也是仗着他爱她所以才对他颐指气使,他从来都不是一条狗,从来都不会因为别人的命令而取执行什么!他想杀安宁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你不许动她,否则——” “否则就要把你的暗卫给弄出来了,对吗?”汪航远讥讽的瞧着她“那暗卫应该也是楚王爷给你的吧,他对你还真是好的很,明明知道我和你偷情竟然都能不闻不问,是太大度了,还是早就不爱你了?” 这话直刺她心脏,她怒目以视“不用你管!” “是,不用我管!我也早就不想管你们这乱七八糟的事情了!”他血红着双眼,扔掉手中的拂尘,脱掉身上的太监服侍,扔掉他头上的太监帽子,拼命的擦拭掉脖颈上的rou色泥巴“我就是疯了!疯了!就因为一个水性杨花人尽可夫的你,我竟然委屈了自己这么多年!徐兮之,从今以后我和你再也没有一丝干系!我以后可以尽情的留胡须,可以不用压抑自己大声的说话,可以不用再每天在别人都清醒之前给自己的喉结做伪装!更不用面对宁奕异样的眼神还可以装作没瞧见!徐兮之…”他最后看她一眼“我们——完蛋了!” 他说完,目光最后在她流血的胸口上看最后一眼,决然的踩过让他受辱了多少年的太监服,头也不回的离开! “汪航远——” 汪航远的脚步一顿,可却也只是瞬间的停留,随即他毫不犹豫的踏出寝宫的大门! 这一刻,他宁愿去面对皇宫中的侍卫们,也不愿意再面对这个无情的女人! “安宁…你怎么样了…咳咳…”徐兮之脸色惨白的扶着床架起身,踉踉跄跄的走到张嫣然的身边,张嫣然此时情况很是危险,她身上都是血,血淋淋的让徐兮之不敢扶她“安宁…你告诉娘亲,你有没有事,我让杜嬷嬷给你请太医…” “够了,你还要装模作样到什么时候!”张嫣然的腰肢方才被撞到廊柱上,疼的厉害,喘息都觉得疼,口中吐出一口血沫子,她知道肯定是伤到肺腑了。左手失血过多此时已经凉的没有知觉了,脑中也一阵阵的眩晕。她用右手撑着地毯爬起来,眼神冷的淬了冰一般的凉“今天没杀了你…我改天还会来的…”她说完抹去嘴角的血迹,深一步浅一步的往外走,她这个样子也杀不了徐兮之了,可也不想看到她!她要去楚王府…她要去找楚离哥哥。 她要和楚离哥哥…说清楚… “安宁,你不能走!”徐兮之的伤势比她要轻一些,此时爬了起来,拉住她没有受伤的右手“你这个样子没办法离开,娘亲也不放心,我找太医来,让太医给你包扎…” “让你滚…你听…不懂?”她艰难的回头,坚持要离开。“我看你一次就想死一次…” 徐兮之泪流满面的跌在地上。 事情怎么会发展成这个样子…安宁怎么会知道真相…究竟是谁告诉她的… 知道这件事的人没有几个,杜嬷嬷不可能,张太医没有这个胆子,还只剩下楚瑜和楚管家,也就只有他们两个知道了!以前知道这件事的人不少,都被她给处理掉了,安宁的身世就连张夫人都是不知道的。 那么是楚瑜还是楚管家… 这个时候追究这些也没用了,她也害怕瞧见张嫣然憎恨厌恶和鄙夷的眼神,她的一句话比往她心上捅刀子都要痛,她轻声喊“暗卫…” 一道烟灰色的影子飘下来。 他是专门听从徐兮之命令的暗卫,是保护徐兮之安全的暗卫,方才张嫣然刺杀徐兮之的时候他就想出来,可是徐兮之没有让他出来,而且他知道张嫣然是徐兮之和楚王爷的女儿,所以才没有敢动手! 也幸好没有动手,要不然以徐兮之的态度,恐怕还有的惩治他。 “去!跟上安宁,把她打晕了送到楚王府,让楚王爷务必治好她…”她喘息着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