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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3/8页)
机会。 这次实验由陶澍亲自主持,在上海设立“海运总局”他亲自雇好专门运载关东豆麦的“沙船”一千艘,名为“三不象”的海船几十艘,分两次运米一百五十多万石到天津,结果获得极大的成功,省时省费,米质受损极微。承运的船商,运漕而北,回程运豆,一向漕船南下“回空”海船北上“回空”现在平白多一笔收入,而且出力的船商,还“赏给顶戴”做了官,真正是皆大欢喜。 但是到了第二年,这样的好事竟不再做下去!依然恢复河运。因为,不知道有多少人靠这条运河的漕船来剥削老百姓,他们不愿意革新! 漕运的弊端与征粮的弊端是不可分的,征粮的权责属于州县,这七品的正印官,特称为“大老爷”在任两件大事:刑名、钱谷。延请“绍兴师爷”至少亦得两名:“刑名师爷”和“钱谷师爷”县大老爷的成名发财,都靠这两个人。 钱谷师爷的本事不在算盘上,在于能了解情况,善于应付几种人,第一种是书办,世代相传,每人手里有一本底册,哪家有多少田?该纳粮多少? 都记载在这本册子上,为不传之秘。第二种是“特殊人物”他们所纳的粮,都有专门名称,做过官的绅士人家的“衿米”举人、秀才、监生是“料米”这两种米不能多收,该多少就多少,否则便有麻烦。再有一种名为“讼米”专好无事生非打官司的讼棍所纳的粮,也要当心。总而言这一名话,刁恶霸道,不易对付的那班“特殊人物”必须敷衍,分量不足,米色粗劣,亦得照收不误。甚至虚给“粮串”——纳粮的凭证,买得个安静二字。 有人占便宜,当然有人吃亏,各种剥削耗费,加上县大老爷自己的好处,统统都出在良善小民头上,这叫做“浮收”最“黑”的地方“浮收”到正额的一半以上,该纳一石米的,起码要纳一石五斗。于是有所谓“包户”他们或者与官吏有勾结,或者能挟制官吏,小户如托他们“包缴”比自己到粮柜上去缴纳,便宜得多。 第三种就是漕船上的人。漕船都是官船,额定数字过万,实际仅六千余艘,分驻运河各地,一地称为一帮。这就是游侠组织“青帮”之帮的出典。帮中的管事及水手,都称为帮丁,其中又有屯丁、旗丁、尖丁之分。尖丁是实际上的头目,连护漕的千总、把总都得听他的指挥。州县衙门开仓怔粮,粮户缴纳,漕船开到,验收装船,名为“受兑”一面征粮,一面受兑,川流不息,那自然是再顺利不过的事,但是这一来漕船上就玩不出花样来了。他们的第一个花样是“看米色”由于漕船过淮安时,漕运总督要“盘粮”点数,到通州起岸入仓时,仓场侍郎要验看米质,如有不符,都由漕船负责,因此,他们在受兑时,验看米色,原是分所当为。但米色好坏,仅凭目视,并无标准,这样就可以挑剔了,一廒一廒看过去,不是说米色太杂,就是不够干燥,不肯受兑。 以一般的情况而言,开仓十日,所有的仓厥就都装满了,此时如不疏运上船,则后来的粮户,无仓可以贮米,势必停征。粮户也就要等待,一天两天还不要紧,老百姓无非发发牢sao而已,日子一久,废时失业,还要贴上盘缠,自然非吵不可,这叫做“闹潜”是件极严重的事,地方官往往会得到极严厉的处分。倘或是个刮地皮的贪官,这一闹漕就不定就会激起民变,更是件可以送命的大祸。 因此,钱谷师爷,便要指挥书办出来与“看米色”的旗丁讲斤头,倘或讲不下来,而督运的委员,怕误了限期,催令启程,那些帮丁就不问兑足不兑足,只管自己开船。这时的州县可就苦了,必须设法自运漕米,一路赶上去补足,称为“随帮交兑” 幸而取得妥协,漕米兑竣,应该出给名为“通关”的收据,这时尖丁出面了,先议“私费”就是他个人的“好处”私费议妥,再议“通帮公费”是全帮的好处。这些看米色所受的勒索,以及尖丁私费、通帮公费,自然羊毛出在羊身上,由浮收来支付。 这以后,就该帮丁受勒索了,首先是“过淮”投文过堂,照例有各种陋规,一帮船总要花到五六百两到一千两银子。这一关一过,沿路过闸过坝,处处要送红包,大概每一艘船要十几两银子。最后到了通州,花样更好,要投四个衙门的文,有人专门代办,每船十三两银子,十两铺排四个衙门,三两是代办者的酬劳。等漕米上岸入仓,伸手要钱的人数不清,总要花到三五十两。所以帮丁勒索州县,无非悖入悖出。 帮丁的苦楚犹不止此,一路还要受人的欺侮。在运河里,遇到运铜运铅的船,以及木排,千万要当心,那是在运河是蛮不讲理出了名的,撞沉了漕船,他们可以逃散,帮丁则非倾家荡产来赔不可,因为如此,帮丁便格外团结,以求自保“青帮”之起因如此,所以,他们的“海底”名为“通漕”并不是世俗所称的“通草” 一度行之有效,但以积习已深,惯于更张的南漕海运,终于咸丰元年旧事重提。这出于两个原因,第一个是人,第二个是地。 这个人是两江总督陆建瀛,湖北人,极能干,而且善于结交,所以公卿延誉,负一时物望。他颇有意步武陶澍,留一番政绩。陶澍改盐法,淮北行之大效,而淮南依旧,陆建瀛在淮南继陶未竟之功。漕运也是如此,他得到户部尚书孙瑞珍的支持,准备恢复海运。 适逢其会的是,运河出了问题,在徐州附近的丰县以北决口“全河北趋,由沛县之华山、戚山分注微山、昭阳等湖,挟清水外泛,运河闸、坝、纤堤,均已漫淹”朝廷一方面拨巨款抢救,一方面也加强了改用海运的决心。 海运之议,奉旨由两江总督陆建瀛、江苏巡抚杨文定、浙江巡抚常大淳,会同筹划。结果决定咸丰二年江苏的苏州,松江、常州、镇江、太仓等四府一州的溜米,改用海运。浙江则是试办,但其间又有反复,未成定议。 就在这段期间中,椿寿由湖南布政使调浙江。当朝命初下时,黄宗汉是掌理一省司法的浙江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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