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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打篮球的女孩 (第2/3页)
了。所以,我希望你们帮我回忆一下,她在这之前,有没有什么异常的举动呢?” “这个…”李姐问“大概要回忆到多久之前呢?” “这么说吧,我有半年多没去你家了。之前,我是没注意到什么,那么就想想这半年吧。” 又是一阵沉默过后“呃,我记得,她有一次在学校里和同学闹别扭,回家后闷闷不乐好几天,这算吗?” “没事,你说你的,我慢慢琢磨。” “嗯…今年他们高中文理分班,老师建议她去文科班,可她坚持要学理,说是以后要考医科专业…啊,还有,这学期期末考试的成绩也不太好,班里名次下滑到了第十位,她很不高兴,回家也不理我们,把自己闷在房间里待了两天,这算吗?” 这好像都不算吧。 诚然,也有人会为一些小事想不开,得了这个病那个病,或至少纠缠于一段时期。不过依我看,默涵的情况并非如此。 作为一个年轻女孩,默涵除了个子高之外,没什么明显的不同。 但在她小时候,可不是这个情况。她有些先天不足,又矮小又容易患病,甚至还有一点哮喘。她的父亲发了发狠心,毅然决然地把她送到自己的战友那里——这位战友,是篮球教练,专门培训“娃娃兵”说来也奇怪,身子弱小黑黝黝的默涵小丫头,看到篮球,不知道打哪儿冒出股子喜爱劲来。同期被送去的孩子有很多,教练笑笑,随手抛出个球:“你们谁能抢着这个球,谁就留下。” 有些孩子,放弃了;还有些孩子,一下子冲了上去。这不是篮球,更像是橄榄球——一堆孩子挤在一起,最下面的,用整个身体,紧紧护住球的,正是弱小却又倔强的默涵。 教练笑了:“呵呵,这小丫头不赖啊,行了,你留下吧。” 从那时开始了六年不顾严寒酷暑的不间断训练。这六年,也正是她的小学时光。十岁之后,默涵开始发育,她个子蹿得很快,大概到十五岁,就已经比我高了。就算她不穿高跟鞋,也比我高了两厘米。 篮球训练养成了她坚强的性格——这样的孩子,会为一点小事而抑郁吗?大概不会的。 默涵最让我赞叹的一点,还不是她的运动神经,而是她的头脑。 她在队里打得分后卫的位置,表现优异,原本是个值得培养的好苗子。可到了高一期末,她力排众议,忽然“弃武从文”她的文化课,也从没有落下,她是凭着体育特长生的身份,才能进了北京一所重点高中,这不假;可是她弃武从文之后,还能考进班里前十,凭的可是真功夫。 这样一个能文能武、性格坚韧的女孩,会因为学校里一点琐事,而产生严重的幻觉吗?可能性很低。 因此,我换了个话题:“李姐,您刚才说学校里有些不愉快。那么,和同学之间的矛盾,达到了什么程度?老师有联系过您吗?” “不,没有,”她毫不迟疑地摇摇头“默涵虽然不是班里最优秀的学生,但是老师很喜欢她,还经常拿她做榜样来表扬,没跟我们说过什么负面的消息。” 呃,我忽然发现自己的处境很无奈,家长们在与我谈论孩子的情况时,不是一个劲儿夸大孩子的问题,就是若有若无地忽视孩子的问题。这两种极端,哪个都对我的工作起不了什么作用。 我正想说点别的,裤兜里的手机震动起来。 说声抱歉,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是老威的来电,他那张大脸照片在手机屏幕上张牙舞爪。呃,现在老威是我的老板,按理说老板的电话员工不该不接,可眼下这种环境,算了吧,反正是周末,我没理他。 为了挖掘到有用的信息,我把话题又挑明了一些:“段哥、李姐,你们对辉辉这个人了解吗?” “辉辉?!”他俩不约而同地诧异地望着我。 “怎么了?默涵不是把我认成辉辉的爸爸吗?”我也反问。 我因此想到马克?吐温在《竞选州长》一文中写到的场景:白的、黑的、黄的,一大群五颜六色的不同肤色的孩子冲上主席台,抱着他的腿叫爸爸。 当然了,这是作者辛辣的讽刺,不过倒也证明,他至少是个名人。 可我呢?2008年的这个冬天,我还不到二十八岁,未婚,忽然就被人当成了某人的爸爸,撇去被动占了便宜的意思不谈,实在叫我有点不爽。 隔着卧室的房门,睡得迷迷糊糊的默涵,把我当做辉辉的爸爸,这大概还能说是听错了。而开门之后,直到我离开之前的几个小时,我和她面对面,她还是认错了人,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问题是:辉辉是谁? 我的问题也不算刁钻:“你们看,昨晚,她多次提到辉辉这个人,还把我当成辉辉的爸爸,那么,你们就从来没有听到过辉辉这名字吗?” “没有。”这一次是段哥开了口“平时会有我们夫妇俩的朋友来家串门,不过没有人或者谁的孩子叫这名字。” “默涵带同学回过家吗?” “没有,我们也希望女儿能多和朋友来往,不过她从来没往家带过人。”这是李姐在帮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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