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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四百一十七扩张和发展之辩 (第2/3页)
华夏共和国总统还是政务院总理,都只有行政权。如总统死亡或辞职,或丧失能力行使行政权,可暂由副总统代理行使,直至总统能力恢复或选出新总统。总统在任内接受薪金,但在任内不得降低或增加薪金。总统的薪金由国会确立。总统的任期由6年改为5年,只可连任一届。如遇战争等突发紧急情况,在国会批准的情况下,总统可再顺延一届。担任过总统后的华夏共和国公民不得在卸任后担当资政院议员、议政院议员,各省咨议局议员以及任何在华夏共和国政府有责任及有薪金或咨询之职。” 国会资政院议员邓玉贤在给大家宣读选举法的修改草案,其他的几位议员则屏息凝神的倾听着,神态显得极为郑重。 “选举人应公开被选人名单。选后要注明被选举人所得票数,并且所有选举人要签名,盖章做证明,并封印后送至国会。资政院、议政院院长应在两院全体代表面前开拆来件,唱票,计数。得票最多者,如超过全体选举人票半数即为总统,如同时有不止一人得票超过半数,且得同样票数者,由两院投票选出。若都未超过半数则由两院自得票者最多前五位中选出。只有在华夏共和国出生的公民,才可选为总统,凡年龄未满40岁,或在华夏共和国内居住总计未满15年者,或在选举这一年不在华夏共和国境内者,不得选为总统。” “国会由资政院,议政院组成。国会拥有立法权,两院议员任期七年,可连任一届,两院议长由两院议员选举选出,两院议员由各省议会选举选出。凡年龄未满25岁者,年龄过65岁者,或取得华夏共和国公民资格未满10年者,不得选为两院议员。凡两院议员各以三分之二以上者认为必要时,国会可就宪法提出修正。且需超过四分之三的省议会批准,修正法案才可实施。任何法案须经议政员议员提请,且需议政员议员投票表决,超过半数才可向资政院提请,经半数以上资政院议员同意后,由总统签署生效。” “除非法律规定,政府不得从国库中提出任何款项,一切款项收支,账目需经两种以上的途径向国民公开。国会由弹劾总统的权利,但须两院各三分之二以上议员同意。法院拥有立法权。法院包括最高法院和省级法院及县级法院。最高法院有司法复审权和声明国会法案违宪权。违宪的法律是无效的。各级法院独立,不对各级政府负责。最高法院院长和法官由国会选举得出。最高法院由一名院长和四名法官组成。省级、县级法院法官由各省级议会选举选出,被选者不可是本省居民。各省级,县级法官需在任期内在法院所在地居住。法院审理案件采取陪审团制,陪审团成员不可是本省人员,陪审团只判定是否有罪,量刑和适用法律由法官确定。所有案件二审终止,可提请检察院做申诉,只能申诉一次。检察院独立。地方政府拥有行政自治权,中央政府集中行政管辖权。地方政府拥有司法权,没有立法权。中央政府拥有立法权,但不司法,只保证和监管司法的公正性。” 在邓玉贤念完之后,几位议员都连连点头。 “再加上一点,总统在战争期间应该可以拥有临时立法权。”宋教仁听完了修改草案的大纲之后,补充了一句“我们的目的是限制总统的权力,防止**,但也不能过分束缚总统的手脚。” “还有一点,不但要实行公开选举,更重要的是进一步确立责任追究追查制度。象贪污,渎职,**,卖国等等罪行都必须得彻底追究追查,给民众一个交待。”另一位议员说道“而且罪行一旦确认,不能枪毙了就完事了,还要对其财产进行依法追缴。只有让这些人意识到他们这么做的风险,才能阻止贪腐行为的发生。” “还有旁听制度一定得立法定下来。还有,政府的每一项法律都得向社会公众解释,政府有向社会解释的义务。” “咱们在这里改得热火朝天,只是怕敬茗那里…”邓玉贤一边将大家的建议记下来,一边看了看宋教仁,说道“他不会认为咱们这是在撵他下台吧?” “不会的。”宋教仁摇了摇头,说道“我了解他,他不是汉武帝,也不想当乾隆,他自己已经觉察出了现在国家内部所面临的危险,我相信他是能做出正确的选择的。” “我们不可以过于乐观,钝初。站在权力巅峰上的人,很难让他们放弃手中的权力。”一位议员不无担忧的说道“如果咱们的提案被否掉,恐怕将会断送掉咱们华夏这么多年的民主化成果。” “这我知道,”宋教仁说道“但敬茗不是这样的人。从他安排孙晨钧元帅去俄国当亲王就可以知道,他本人不想建立‘家天下’。不然的话,哪怕就是咱们的选举法修正案通过了,他要想让他的儿子即总统之位,也是易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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