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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人命关天 (第2/5页)
辱负重,装聋扮哑,俟有朝一日翻身变天时再说。 人们就是这样子,混乱了那么多年,对时局时势,总有一套应对法子。 不管有多冤,陈剑谁、史流芳、温文、牛丽生、骆铃的处境都可谓恶劣极了。 三家血案一起,警方立即根据“线报”把陈剑谁等五人抓到了“巴打寮”(警察局) 的重案组调查科。 偏是这几宗案子又耸人听闻,令人侧目,警方当然要严办也速办这三起血案,陈剑谁、史流芳、牛丽生、骆铃等人“罪证确凿”而且又是“外国人”即给扣押起来,就难免陷于“关起门来打狗”之境了。 ——为了使罪犯招伙犯罪行为,只好让他们吃点“苦头” 这“苦头”可决不止一“点”:虽然这种“苦头”普通人只要吃一点,就已十分吃不消了。 这几人中,最吃不消的,还是温文。 因为了他是“本地人。” ——只要不是“外国人”就可无虞抵触国际人权法则,也可免除外交上的压力。警方的意思是:只要一个招认了,其他的自然就推委无从,便可检控;有了供词,哪怕罪犯所属的国家提出抗议,在这国度里犯了罪自然就要“依法办理。” 所以,得要先要一个“犯罪”认罪,转为“污点证人” 这个对象,最理想的自然就是“温文” 他是这个国家的公民。 ——谁教他犯了法(假设)? ——所以不惜屈打成招(结果)。——是以假设就成了结果。 警方负责调查这件案子的官员,第一步就是用迅雷不及掩耳的行动先把那几个嫌疑犯逮起来,然后用霹雳手段使这五人中唯一的本国人认罪,转为人证之后就正式提出起诉。此案便算“侦破”一方面显示警方破案的迅捷有力,一方面也可平息大众传播媒介对此事关注与压力。 所以他们集中侦讯的目标:温文。 这正是陈剑谁未给逮捕之前所最忧虑的一个环节。 2、打狗还需看主人 陈剑谁担心的正是这个。 他怕温文抵受不了这种“侦讯” 事实上,再有骨头的人,只怕也抵受不了rou体上和精神上的可怕折磨。 何况这是大案子。 何况温文是当地人。 ——警方自然会先找一个好吃的先行啃掉。 经过这等折腾,就算温文矢口不认。只怕也体无完肤,所剩无几了。 他也不希望警方集中力量向骆铃迫供。 她毕竟是个女孩子,而且一向有大小姐脾气,这样会很吃亏的。 他亦不希望史流芳吃苦头。 因为他知道:看来文质彬彬的史流芳。患有羊癫症和哮喘病,一旦给迫得太惨太累。发作起来,不可收拾。 他更不希望是牛丽生受苦。 因为牛丽生已在“文章”后期吃了大多的昔,而且,牛丽生的个性太硬,万一搞不好警方就可以给他罩上更大和更多的罪名。 昨晚的事一发生,他跟史流芳、温文、牛丽生、骆铃聚合后,发现张小愁仍在半痴半疯的状态,那时,张家已不成“家”他就立即赶到市区,放了几通电话,还没来报警,警方已找到了他们,马上逮回警局。 可是。他的那几个电话也生了效。 五位律师,先后赶到。 这使得他们的“处境”好多了,警务人员难免因而“投鼠忌器” 不过,其于人命关天,而且是杀人放火jianianyin拐掠,无所不为,律师提出要为当事人保释一事,全给拒绝。 这时他们五人已给分开来,就算有律师承担此事。各受折磨,已在所难免。 是以陈剑谁做了一件事。 他说了一句话—— “我是主谋人。一切都是我做的,他们都全不知情。我可以认罪。但找这件案子的最高负责人来,我只愿意对最高级的警官说明案情。” 他突然夺过扫地印度婆的扫把,啪的一声拍成两截,他把失利的一截对准自己咽喉,动作快得谁也来不及阻截。 他不是讨死。 而是坚持。 ——一种如果你们不答允想要强来,我就死在这里! ——这样,你们的案子破不了,而且,舆论上也说不过去。 这之后,不断有人来游说陈剑谁,先得放下他手上可以杀死自己的武器。 “你的要求,我们可以考虑,你先放下竹子再说。” 陈剑谁的回答是: “不,我只给你们十五分钟。” 然后,他不再多说一句话了。 这时,陈剑谁还没给押到拘留室,只在投案办理处,所以,墙上有一面大钟。 陈剑谁和当场的人谁都得见这口钟正指着五时十五分。 到五时二十分的时候,又有两个人来劝:“你先放下武器,你要见的人一时联络不上,反正他们一会儿就到,你放下那尖竹子再说。” 陈剑谁不发一言。 他双腕戴着手铐。 他把竹尖对准自己的喉咙,竹柄则板在椅背上的板夹里,只要他双肘一用力、或用脚掐一翘子、又或猝然低头,竹尖定必会穿过他的咽喉。 所以谁也不敢上来“抢救” 到了五点二十五分,又有一名警官过来说:“我们的上司答应你的要求,但你手上有伤人武器,他们不能这样见你,先把它交给我吧!” 陈剑谁看也不看他一眼,只说:“他们来了,我就立即粑竹子交出来。” 又到五点二十九分,有一军装一便装警官走了过来,一靠近就吆喝: “我们已经来了,先把竹子放下吧!” 除剑谁冷冷地说了一句:“你们不是我要见的人。记住,只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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