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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第02章-养父 (第3/3页)
“那不是我的过错。” “我不怪你。热罗姆说的话你全听见了?” “听见了。你不是我的mama,他不是我的爸爸。” 我是以不同的声调说这几句话的。我虽然痛苦地知道了她不是我的母亲,但我却高兴地、甚至自豪地得知他不是我的父亲。这种矛盾的感情在我说话的声音中都流露了出来。 巴伯兰mama似乎并不在意。 “我或许早该把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你,”她说,“可是,你是mama的心肝,我怎能无缘无故地对你说:‘我不是你的亲生母亲!’可怜的小宝贝,你已经听到了,你的母亲,我们和她素不相识。她还活着吗?或者已不在人间?我们一无所知。巴黎的一个清晨,热罗姆亚去上班,他走到一条名叫勃勒得依的大街上,那是一条宽阔的、两旁种着大树的林荫大道。他忽然听到一个婴儿的哭声,哭声似乎是从花园的墙门洞里传出来的。记得那是二月份,天刚蒙蒙亮。他走近门一看,发现一个婴儿躺在大门的门洞口。他看看四周,想喊人帮忙,只见一个男人从一棵大树背后钻出来溜走了。这人很可能躲在那里,是为了看看会不会有人发现他扔在门口的这个孩子。热罗姆十分尴尬,因为孩子在拼命哭喊,好象知道救他的人来了,不该再让这个人跑掉似的。正当热罗姆考虑怎么办才好的时候,又来了几个工人。大伙儿决定把孩子送到警察局长那里去。这孩子哭个不停,也许是冻坏了。警察局长的办公室里相当暖和,可是孩子还是哭个不停。于是人们想到他一定是饿了,便去找来一个女邻居,她很愿意给他喂奶。他果然饿坏了,便一头栽到了奶头上。然后在火炉前,有人把孩子脱光了。” “这个孩子长得很好看,有五、六个月,红红的脸蛋,又肥又胖,漂亮极了。裹着他的襁褓和他穿的内衣说明他的父母很有钱。这么说来,孩子是被人偷走后扔掉的。这至少是警察局长的解释。大家怎么办呢?警察局长把热罗姆报告的全部情况记下来之后,又把孩子的长相和没有标记的襁褓在记录上描述了一番,最后说,如果没有人愿意收养,他只好把孩子送到孤儿院去。还说这个孩子长得真俊,又结实健康,不难养大。他的父母一定会来寻找,照料他的人一定会得到重赏。说到这里,热罗姆走上前去,表示愿意收养,孩子就给了他。刚巧我那时也有一个和你同样大小的孩子,我奶养两个孩子在当时还算不了什么负担。这样,我就成了你的母亲。” “呀,mama!” “三个月后,我自己的孩子死了,我就更加疼爱你了。我甚至忘记了你不是我的亲生儿子。不幸的是,热罗姆并没有忘记。我们等待了三个年头,但是你父母没有来找你,至少他们没有找到你,热罗姆就有了想把你送到孤儿院去的念头。说到我为什么没有顺从他,这你自己都已经听见了。” “呀,不去孤儿院!”我抓住她的衣襟直喊,“巴伯兰mama,别让我去孤儿院,我求求你。” “不去,我的孩子,你不会去孤儿院,我有法子。热罗姆不是个坏人,你看吧,他是心境不好,家里又穷,才变成这个样子的。往后,我们干活,你也干活。” “行,什么都行,就是不要去孤儿院。” “不去啦,但有一个条件:你得马上去睡觉。他回来时,不能让他看见你还睁着两只大眼睛。” 她亲亲我,帮我翻了个身,让我脸朝墙壁。 我多么想睡啊!可是我过度激动,心里又七上八下,一时平静不下来,我无法入眠。 这么好、这么疼我的巴伯兰mama,竟然不是我的亲生母亲!那么,亲生母亲又该是什么模样呢?她会更好、更温柔吗?喔,不会的!不可能有更好的母亲了。 可是有一点我是懂得的,而且也领会到,那就是,假如我有一个自己的父亲的话,父亲的心肠不会象巴伯兰一样狠毒,父亲决不会举着木棍用冷酷的目光瞧我。 巴伯兰要打发我到孤儿院去,巴伯兰mama能阻拦得住吗? 村里有两个小孩,人们称他们为“孤儿院的孩子”。他们的脖子上挂着编有号码的铅牌,衣衫褴褛,龌龊得很,受尽人家的奚落和打骂。别的孩子常常追逐他们,就象人们为了取乐而追赶一条迷路的野狗一样。迷路的野狗是没有任何人保护的。 啊!我不愿做这样的孩子!我不愿在脖子上挂个号码,我不愿让别人追赶我,对着我喊“到孤儿院去!到孤儿院去!” 一想到这里,我浑身战栗,牙齿格格作响。 我怎么也睡不着。 巴伯兰快要回来了。 还算好,他没有回来得象他说的那样快。在他回来之前,我已经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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