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儿流浪记_第二部-第11章-巴伯兰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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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第11章-巴伯兰 (第2/5页)

饱,现在不想吃晚饭了,但是,当我既吃不上午饭又吃不上晚饭的时候,我的肚子会很不好受的,我不想再吃这个苦头。干吧,就当我们也要买头奶牛送给你父母好了。”

    主意倒是个谨慎、周到的主意,但我承认,要我再象为了巴伯兰mama的奶牛,或者为了丽丝的洋娃娃那样去一个苏一个苏地挣钱,那我是再也不干的了。

    “你要是富了,肯定是个懒鬼!”马西亚说。

    我们终于来到了科尔贝,从这里开始,我们又回到了六个月以前从巴黎到夏凡侬时所走的老路上。在抵达维尔茹伊夫之前,我们走进了当初我和马西亚举行第一次合作演奏的那个农庄,那次演奏是为了让人们在一个婚礼晚会上跳舞。我们被六个月以前的新郎、新娘认了出来,他们留我们吃晚饭,让我们住下,要求我们再演奏一次,好让大家再跳一次舞。

    第二天早晨,我们从这里出发,又回到了巴黎。我们离开巴黎已足足有六个月零十四天。

    但返回的这一天同离开的那一天大不一样,天气又阴又冷,天空没有阳光,大路两旁的人行道上没有花、没有任何青枝绿叶,夏天的太阳已完成了它的使命,秋季最初的雾天到来了。现在不再是紫罗兰的花瓣在从墙的高处掉到我们的头上来,而是黄色的枯叶在窸窸窣窣地从树枝上往下坠落。

    然而,阴晦的天气又算得了什么!我们内心深处早有着欢乐,还用得着不相干的东西从外界来诱发它吗?

    “我们”这个词用在此时此刻是不确切的,我说的是我自己,因为只有我一个人感到欢乐。

    而马西亚呢,随着我们走近巴黎,他变得越来越忧郁了。他常常一连走好几个钟头也不跟我说一句话。

    他一直没有跟我讲他忧郁的原因,我呢,以为他仅仅是害怕我们会分离。我不愿意对他重复我多次给他作过的解释:我的父母不可能想到要把我们分开。

    只是在我们到达城墙①前停下来吃午饭的时候,他才坐在一块石头上,一边吃着面包,一边对我说出了他深深忧虑的事情。

    ① 指巴黎旧城的城墙遗址。

    “你知道在进巴黎的时候,我想到谁了?”

    “谁呀?”

    “是呀,谁呢?我想到的是伽罗福里。他从监狱里出来了吗?当有人告诉我他进了监狱的时候,我没有想到该问们要关多久;他现在说不定已被放了出来,又回到了他在卢尔辛街的住所了。我们要在摩弗达街寻找巴伯兰,这正好就在伽罗福里住的那个区,而且就在他门口,万一叫他碰上了怎么办?他是我的师傅,又是我的叔叔,他可能重新把我带走,我是没有办法逃脱的。你害怕重新落到巴伯兰的手里,你想我是多么害怕重新落到伽罗福里的手里!啊,我那可怜的脑袋!不过,脑袋挨打同离别比较起来又算得上什么呢?我们会被他逼得不得不分开的,我们大概再也见不着了。由我的家庭造成的离别比由你的家庭所造成的要可怕得多。当然,伽罗福里肯定很想把你也抓到他的手里去,肯定也会用鞭子开导你象他开导别的学生一样,你也肯定是不会愿意来的,我也不愿意你来陪着我受苦,你还从来没有挨过打呢!”

    对幸福的渴望使我冲昏了头脑,我没有想到伽罗福里,可是。马西亚刚才对我说的一切是可能的,用不着更多的解释,我十分清楚我们面临的危险。

    “那你想怎么办呢?”我问他,“你不愿意进巴黎了吗?”

    “我想,只要我不去摩弗达街,也许就能避开这场灾难。”

    “那好,你不要去摩弗达街,我一个人去,我们今晚七点钟在一个地方碰头。”

    我和马西亚约定好在圣母院大教堂后墙的主教大桥桥头会面。事情这样定了之后,我们重新上路,只差一步就要进入巴黎了。

    到了意大利广场,我们就分手了,好象是一次永别,两个人都异常激动,马西亚和卡比朝着植物园的方向走去,我朝离广场不远的摩弗达街走去。

    六个月以来,我还是第一次成了孤零零的一个人,在这样一个偌大的巴黎,马西亚和卡比都不在身边,我心里有一阵不安和难受的感觉。

    但是,我不应该让这种感觉弄得抬不起头来,我不是快要找到巴伯兰并通过巴伯兰快要找到我的家了吗?

    我早已写下了一些小客栈老板的姓名和地址,我要去他们那里寻找巴伯兰。不过,这种提防忘记的措施是多余的,我既没有忘记他们的名字,也没有忘记他们的地址,什么帕若啦,巴拉博啦,还有肖比奈啦,根本用不着查看什么小纸条。

    我在摩弗达街上第一个碰到的就是帕若。我鼓足勇气走进一家小饭店,这小饭店开在一家带家具出租的旅馆的底层。我用颤抖的声音探问巴伯兰的下落。

    “巴伯兰是什么人?”

    “就是从夏凡侬来的巴伯兰。”

    我于是描绘了巴伯兰的相貌,也就是我看见过的他刚从巴黎回夏凡侬时的那副相貌:粗糙的面孔,冷酷的神情,头向右肩偏着。

    “我们这里没有这个人!不认识他!”

    我向他道过谢,又朝更远一点的巴拉博家走去,他是一个专门出租带家具房间的小客栈的老板,他还兼营水果店生意。

    我又一次提出了同样的问题。

    开始,人家顾不上听我的话,这一家的丈夫和妻子正忙得不可开交:一个在用薄刀切一种据他说是菠菜那样的东西,准备做一碗看上去很蹩脚的绿色浓汤;另一个正和一个少给了一个苏的顾客争吵得面红耳赤。最后我重复问了三遍,才算有了答复。

    “喔,是的,巴伯兰,……我们有过这样一个客人,至少也是在四年以前了。”

    “五年,”女的说,“他欠着我们一个星期的房租呢!这个混帐东西,现在他在哪儿?”

    我如果知道他的下落,还用得着来向他们打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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