狩猎美男_第二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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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第2/5页)

筋,其实我不介意的,再说这里就咱俩,你不说,我不说,谁知道啊?”

    我又泡了一会,看到小牛子终于到溪边来了。我心想,可算想通了,真不容易,又或者是脖子真扭到抽筋了,所以放弃了。

    脚终于不那么生疼了,我趴在溪边洗了把脸,又用手捧了水喝,立即觉得全身舒畅清凉。(作者:洗完脚又洗完脸才又想起喝水,这洗脚水和洗脸水就这么有功效啊,还喝得你浑身舒畅。)看到小牛子用手也捧着水喝,然后拿出水袋装满了水。(女猪朝作者大吼:看到没?小牛子比我狠,装了我的洗脚水,留着以后慢慢细细品味呢。作者:)

    我坐在溪边的草地上,小牛子递了个馍馍给我,觉得有点干,我边吃边拿着水袋喝我的洗脚水。小牛子却只干干的啃着馍馍,难道他也意识到这是我的洗脚水,让我自产自销?看不出来啊,你还猴精猴精地。(作者:人家小牛子才没这么想呢。)

    “你开始唱的歌是哪里的话?”咦,天下红雨了吗?小牛子竟然主动和我说话?我一时竟然呆住了。

    “咳…”他看到我看着他发呆,有点尴尬。

    “哦,那是古神语,远古时候神仙说的话,快失传了。”我意识清醒后,赶紧回答。(作者:==你可真能胡砍,都快失传了你还会?!女猪:反正这里也没人能拆穿我的谎话。总之,你别废话,等我忘了这外语了,就意味着这神语是彻底失传了。)

    “歌很好听。”咦?他对我会古神语竟然一点也不置疑?好象情理之中似的。

    说着他找了片树叶吹了起来,音质清脆悦耳,竟然把我刚唱的全都吹了一遍。对了,不是全部,除了“唱支山歌给党听”他没吹。党啊,我对不起您,我没把歌颂您的这首歌唱好,所以他竟然没记住,全是我的错,党您处分我吧,不过看在我这么勤于自我批评的态度上,您宽大处理下。后来转念一想,我唱的这首是唯一的一首中文歌,也许他懂得词中意思,所以反倒没上心去听。

    话又说回来,这个小牛子也不简单啊,拿片叶子就能把声音吹的这么嘹亮,从力学和声学的震动传播来说,他嘴上的力量可不一般啊,吐出的气也绝对有力度,肺活量看来不小。咦,那接吻起来一定不错,有力还持久。(作者:你个色女在想什么,如果你的教授知道你学物理就是为了分析亲吻效果,非让你退学不可。教授:我已经听说啦,耻辱耻辱,对了,她上个月已经出院(安定分部,也是物理总部)了,不用费劲再让她退学了。以后记得少危害些社会和人民,不要向别人提起是我的学生就行了。)

    小牛子的脸突然有些红晕,难道吹得气闷了?原来是被我盯着他嘴唇看的眼神看得不好意思了。那也不能怪我啊,谁让你长得唇红齿白引人犯罪的,再说啦,我刚才绝对是抱着科学探究的态度看你嘴唇的,不带任何色情味道。

    姑娘家这么赤裸裸的看着男人确实有点太唐突,我也有点不好意思了。(作者:你可算意识到这点了。我教育你这么多次你都没领悟,今天怎么开窍了?女猪:被古代人潜移默化影响了。)于是运用注意力转移大法:开始看自己脚底的血泡,他大概也注意到我的血泡,停了吹歌,不知道又从哪里弄出根银针,古代的衣服复杂也有复杂的好啊,正好藏东西。

    “得把血泡挑破上药。”

    说着想用手抬起我的脚,迟疑了一下,还是没下去手。我看着这个着急啊,我等看病呢,大哥,您别蘑菇啦,我急诊啊!索性自己直接把脚伸到他手里,他好象被我这举动着实吓了一跳,眼睛瞪的大大的,我懒得和他大眼瞪小眼,把眼盯在脚上躲避他震惊的眼神。他也恢复了常态,一手扶着我的脚,一手拿着银针给我挑血泡,扶着我脚的手能感到有些微小的颤抖。大哥,您别是庸医啊,用个这么小的针都颤啊颤的。(作者:你感情大条,理解不了小牛子现在的心情。)

    “嘶…,好疼。”

    他关切的抬头看我,温柔的说:“马上就好。”

    哇,都流血了,还马上好啊,我慌忙的从包袱里抄过刘伯的画,暂时的吸着血。

    挑破完,从衣服里拿出一个小白瓷瓶,轻轻的给我脚底上着药,让我有似被情人呵护的感觉,不觉的失神半秒。

    药上好了,又从衣服里变出一条丝质手帕,一撕两半,给我脚包扎好。这衣服真好,哪天我得好好研究一下,跟魔术帽似的,里边什么都有。此外就是,小牛子那屋家徒四壁,怎么看也不象买得起这么上好丝帕的人,别不会是人家姑娘送给他的定情之物被我给裹了脚?

    轻轻的把鞋给我穿上,人家一整套工作做完了,我还在地上坐着傻愣着没回神呢,直到小牛子又把水袋装满,拉我起身,我才神游回来。他看着我由于站立的痛苦皱着脸的样子,也不由的皱紧了眉头。

    “我背你继续走吧。”带着征求的口气问我。

    “好。”我巴不得呢。

    于是我们继续上路了。

    六牛郎星座

    背女朋友作为大学经典之谈恋爱情节绝对是有道理的,此刻我就深陷这种温馨而又有点暧昧的池沼中不能自拔。静静无语,听着他的心跳,全世界似乎只剩下这最动人的节奏。他宽宽的背散发着淡淡的体热,那种有所依靠的感觉却足以让我全身心的温暖。他走的很快但却很稳,就好象在背着易碎的宝物似的,很谨慎很悉心。这是我们之间第一次无语却毫不尴尬做作,自然得仿佛本来就应该这样般静静的走向路的尽头。慢慢的,我在暖意的围绕下甜甜的睡着了。

    不知道走了多少路,天渐渐黑了下来,直到他轻轻的唤我:

    “缘姑娘,我们到了。”他轻轻的放我下来。

    我从甜梦中醒来,睡眼迷蒙,嘴上还残留着梦里的笑容。

    “是不是该吃晚饭啦。”(作者:==这是正常人睡醒说的话嘛)

    咦?嘴角怎么湿湿的,立刻醒透,拉过他,查看他的后背,果然,领子以下湿乎乎的一片。我的脸此时就象一只煮虾,红透了。

    他一怔,随即明了,竟然忍不住的笑出了声。我这只虾米装作去捡柴火,游走。

    我们生起了火。围着火堆,我和他静静的吃着干粮,我习惯的吃完喝了口水,然后把水袋递给他,他又象上次似的犹豫了一下,但是却也喝了一口,喝完一抹红晕浮上了脸颊。又不是酒,红什么脸啊?

    灵光一闪,原来…间接接吻。古人啊古人,思想这么复杂,真是一点也不单纯。(不单纯的是你!)这时才明白先前他没有喝水的原因。哎,真是的,我都不介意你占我便宜了,你还这么拘谨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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