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卷四十三 (第3/5页)
曰:“下官少来未尝作诗,今日违恋,不觉文生于性。”王俭 闻之,曰:“江夏可谓善变素丝也。” 工书,爲当时蕃王所推。南郡王昭业亦称工,谓武帝曰: “臣书固应胜江夏王。”武帝答:“闍梨第一,法身第二。” 法身昭业小名,闍梨锋小名也。 隆昌元年,爲侍中,领骁骑将军,寻加秘书监。及明帝知 权,蕃邸危惧,江祏尝谓王晏曰:“江夏王有才行,亦善能匿 迹,以琴道授羊景之,景之着名,而江夏掩能于世,非唯七弦 而已,百氏亦复如之。”锋闻叹曰:“江祏遂复爲混沌画眉, 欲益反弊耳。寡人声酒是耽,狗马是好,岂复一豪于平生哉。” 当时以爲话言。常忽忽不乐,着修柏赋以见志,曰:“既殊 群而抗立,亦含贞而挺正。岂春日之自芳,在霜下而爲盛。冲 风不能摧其枝,积雪不能改其性。虽坎坛于当年,庶后凋之可 咏。” 时鼎业潜移,锋独慨然有匡复之意,逼之行事典签,故不 遂也。尝见明帝,言次及遥光才力可委之意,锋答曰:“遥光 之于殿下,犹殿下之于高皇,卫宗庙,安社稷,实有攸寄。” 明帝失色。 锋有武力,明帝杀诸王,锋与书诘责,左右不爲通。明帝 深惮之,不敢于第收之。锋出登车,兵人欲上车防勒,锋以手 击却数人,皆应时倒地,遂逼害之。江斅闻其死,流涕曰 : “芳兰当门,不得不锄,其修柏之赋乎。” 南平王锐字宣毅,高帝第十五子也。位左户尚书,朝直勤 谨,未尝属疾。永明十年,出爲南中郎将、湘州刺史。延兴元 年,明帝作辅,害诸王,遣裴叔业平寻阳,仍进湘州。锐防合 周伯玉大言于衆曰:“此非天子意,今斩叔业,举兵匡社稷, 谁敢不同!”锐典签叱左右斩之,锐见害,伯玉下狱诛。 宜都王铿字宣俨,高帝第十六子也。生三岁丧母。及有识, 问母所在,左右告以早亡,便思慕蔬食自悲。不识母,常祈请 幽冥,求一梦见。至六岁,遂梦见一女人,云是其母。铿悲泣 向旧左右说容貌衣服事,皆如平生,闻者莫不歔欷。 清悟有学行。永明十一年,爲南豫州刺史、都督二州军事。 虽未经庶务,而雅得人心。举动每爲签帅所制,立意多不得行。 州镇姑孰,于时人发桓温女冢,得金巾箱,织金篾爲严器, 又有金蚕银茧等物甚多。条以啓闻,郁林敕以物赐之。铿曰: “今取往物,后取今物,如此回圈,岂可不熟念。”使长史蔡 约自往修复,纤毫不犯。 年十岁时,与吉景曜商略先言往行。左右误排柟榴屏风, 倒压其背,顔色不异,言谈无辍,亦不顾视。弥善射,常以堋 的太阔,曰:“终日射侯,何难之有。”乃取甘蔗插地,百步 射之,十发十中。 永明中,制诸王年未三十,不得畜妾。及武帝晏驾后,有 劝取左右者,铿曰:“在内不无使役,既先朝遗旨,何忍而违。” 及延兴元年,明帝诛高、武、文惠诸子,铿闻之,冯左右 从容雅步,咏陆机吊魏武云:“昔以四海爲己任,死则以爱子 托人。”如此者三,左右皆泣。后果遣吕文显赉药往,夜进听 事,正逢八关斋。铿上高坐,谓文显曰:“高皇昔宠任君,何 事乃有今日之行?”答云:“出不获已。”于是仰药。时年十 八。身长七尺,铿状似兄嶷,咸以国器许之。及死,有识者莫 不痛惜。 初铿出合时,年七岁,陶弘景爲侍读,八九年中,甚相接 遇。后弘景隐山,忽梦铿来,惨然言别,云:“某日命过。身 无罪,后三年当生某家。”弘景访以幽中事,多秘不出。觉后, 即遣信出都参访,果与事符同,弘景因着梦记云。 晋熙王銶字宣攸,高帝第十八子也。隆昌元年,位郢州刺 史。延兴元年见害。 河东王铉字宣胤,高帝第十九子也。母张氏,有宠于高帝, 铉又最幼,尤所留心。高帝临崩,以属武帝,武帝甚加意焉, 爲纳柳世隆女爲妃。武帝与群臣看新妇,流涕不自胜,豫章王 嶷亦哽咽。及明帝诛高帝诸子,以铉高帝所爱,亦以才弱年幼, 故得全。 初铉年三四岁,高帝尝昼卧缠发,铉上高帝腹上弄绳,高 帝因以绳赐铉。及崩后,铉以宝函盛绳,岁时辄开视,流涕呜 咽。人才甚凡,而有此一至。 建武中,高、武子孙忧疑。铉朝见,常鞠躬俯偻,不敢正 行直视。寻迁侍中、卫将军。 铉年稍长。四年,诛王晏,以谋立铉爲名,铉免官,以王 还第,禁不得与外人交通。永泰元年,明帝疾暴甚,乃见害。 闻收至,欣然曰:“死生命也,终不斅建安乞爲奴而不得。” 仰药而卒。铉二子在孩抱,亦见杀。 论曰:豫章文献王珪璋之质,夙表天姿,行己所安,率由 忠敬。虽代宗之议早隆皇瞩,而天伦之爱无亏永明,故知“爲 仁由己”,不虚言也。自宋受晋终,马氏遂爲废姓,齐受宋禅, 刘宗尽见诛夷,梁武革齐,弗取前辙,子恪兄弟,并皆录用, 虽见梁武之弘裕,亦表文献之余庆。昔陈思表云:“权之所存, 虽疏必重,势之所去,虽亲必轻。”原夫此言,实存固本。然 就国之典,既随代革,卿士入朝,作贵蕃辅,皇王托体,同禀 尊极,仕无常资,秩有恒数,礼地兼隆,易生推拟。武帝顾命, 情深尊嫡,密图远算,意在求安。以明帝同起布衣,用存顾托, 遂韬末命于近戚,寄重任于疏亲。以爲子弟布列,外有强大之 固,支庶中立,可息觊觎之谋,表里相维,洊隆家国。曾不虑 机能运衡,权可制衆,宗族歼灭,一至于斯。曹植之言,远有 致矣。 部分译文 长沙威王萧晃字宣明,是高帝的第四个儿子。少年的时候就很有武力,被高帝所宠爱。升明二年(478),代替哥哥萧映为淮南、宣城二郡太守。萧晃熟悉弓箭和骑马,起初沈攸之事变发生,萧晃带着很多武人,在街道上耀武扬威,当时的人们说他是“焕焕萧四伞”当年,调任西中郎将、豫州刺史,监二州诸军事。 高帝登基,萧晃每次论说政事,都被典签所删减,萧晃就把他给杀了。皇上大怒,亲手写了诏书命令对他进行杖打。改任他为南徐州刺史,加官为都督。武帝做皇太子,去参拜武进陵,在曲阿后湖让军兵对打,使萧晃带领马军。皇上听说后,又不高兴。临死的时候,把萧晃交代给了武帝,嘱咐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