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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第5/6页)
卤素灯依然闪耀;刺目,将光束沉重地打入阴暗的sao乱之中。 雕像;山羊蹄天使。 你是白痴,黎斯特。 我走向它,站在它面前,冷冷地审视细节。可能不是十七世纪。可能是当代作品,手工雕刻的,没错,但它具有一种属于当代的圆熟,这张脸的确表现出威廉.贝克式的肃穆──邪恶,怒容满面,拥有贝克式圣徒与罪人之眼的山羊蹄生物,满怀圣洁一如满怀愤慨。 突然间我想要它,想拥有它,用某种方式把它弄到我纽奥良的房子里当纪念品,好让我以全然的畏惧跪伏于它脚边。它冰冷而庄严地矗立在我面前。接着我意识到,如果我不对这些古物做出处置,它们就会失落。当他的死被发现的同时,它们全部会被查封,这就是他向多拉强调的,他真正的财富,将落入陌生人之手。 而多拉转过身以细瘦的背脊向他并且哭泣,像个被伤痛、恐惧及最糟糕的挫折耗尽力气的孤儿,没办法安慰她最爱的人。 我朝下望。我站在他破碎的尸体前,他仍然显得血rou生鲜,残破不堪,为肮脏的鼠辈所杀。黑色的头发非常柔软、凌乱,眼睛半开。由我不经意的殴击和挤压所造成伤口渗出的微量血水,将他白色的衬衫染成了邪恶的粉红。他的躯干和腿形成骇人的角度。我扭断了他的脖子,也扭断了他的脊骨。 喔,我得把他弄出这里,把他处理掉,这样就会有很长一段时间没人晓得。没人会晓得他死了;调查员不会去烦多拉,不会令她的生活陷入愁云惨雾。然后我再来考虑这些古物,也许我会偷偷把它们运到多拉那里去。 我从他的口袋里取出证件。全是假的,没一样有他的真名。 他真正的名字是罗杰。 我从一开始就知道这个名字,但只有多拉叫过他罗杰。他和别人交易时都是使用异国风格的化名,具有怪异的中古式发音。护照上的名字是斐特烈.瓦金。这让我觉得好笑。斐特烈瓦金。 我收起所有的证件,放进自己口袋,打算等下全部毁掉。 我开始用刀作业。我切下他的双手,为它们的优雅和精心修饰过的指甲感到惊奇。他非常自恋,的确。至于他的头,我是用砍的,与其说运用了技巧,还不如说是透过蛮力硬把刀子压进肌腱和骨头里的。我懒得阖上他的眼睛。死者的凝视丝毫不具诱人之处,真的。它毫无生气。他的嘴柔软不带情绪,脸颊因为死亡而平缓。这是常见情形。我把这些──头,还有手──分别装进两个绿色袋子,接着我折迭他的躯干,勉勉强强塞进第三个袋子。 血在地毯上到处都是,我发觉只有一层染血,地板上铺了好几层地毯,全都是廉价商店的劣等货色。不过重点是,尸体马上就会上路。它腐败的臭味不会引来楼上和楼下的人类,没人会晓得他变成甚么样子这对多拉来说最好,当然,比看见一张我所制造景象的生动照片要来得好。 我向那个天使,或说恶魔,或者说带了一头乱发、美丽双唇和圆睁巨眼不管是甚么东西的不悦脸孔望了最后一眼。接着,我像圣诞老公公一样地扛起那三个袋子,出门去把罗杰一块又一块地料理掉。 那并不是甚么太大的问题。 我拖着脚步穿越冰封而空荡荡的黑暗街道和住宅区,我只有一小时的时间可以考虑,寻找那些荒凉杂乱的工地,垃圾堆,秽物污物堆积之处,不可能有人再去翻再去清里的地点。 在高速公路陆桥下方,我将他的手埋葬进一个巨大的垃圾堆,附近有几个人类游荡,他们带着毛毯和点燃于锡罐中的微弱灯火,完全没注意我在干什么。我将被塑料包裹住的手埋入渣屑极深处,没人会想到再去挖它们出来。我走向那些人类,他们几乎连头也没抬。我拿了几张钞票丢向灯火。风差点吹走这些钱。然后有一只手,当然,是活人的手,其中一个流狼汉的手迅速伸进火光中,抓住了那些钞票,将它们拉回寒风吹拂的黑暗之中。 “谢啦,兄弟。” “赞美主。”我说。 我到更远的地方以相同方式弃置他的头。后门的垃圾收集柜。一家餐厅的潮湿废弃物。恶臭熏人。我没有向那颗头望最后一眼。它令我羞窘。它不是战利品。我从来没将人头当成战利品一样保存过。这种想法似乎很可悲。我不喜欢它透过塑料所传来的冷硬感觉。如果乞丐发现了它,他们不会去报警。更何况,乞丐早已经在这里弄到过他们的蕃茄莴苣通心粉与法国面包皮。餐厅好几小时前就关门了。这些垃圾都结了冰;当我把他的头塞进污秽深处时它们发出嘎扎作响和铿锵碰撞的声音。 我返回市区,仍然走着,仍然在肩膀上扛着最后一个袋子,他惨不忍睹的胸膛手臂和腿。我沿着第五大道而行,经过沉睡的多拉所在的旅馆,经过圣帕特里克大教堂,走了又走,经过那些花俏商店。凡人匆匆穿行过雨篷底下的走廊;驾驶者在他们笨重而缓慢的轿车上忿怒地猛按喇叭。 我走了又走。我踢溅着泥泞而我痛恨自己。对于能够嗅到他的气味我也一样痛恨。但就某一方面来说,饮血是这么一件神圣的事,它就是需要这样的后续余波以及洗涤。 其它人──阿曼德,马瑞斯,我所有的不朽者同胞,爱人,朋友,敌人──总是诅咒我从不“处理残骸”好吧,这一次黎斯特做了好吸血鬼。他亲自做了清理工作。 我在几乎走到格林威治村时发现了另一个完美地点,一间巨大仓库,看来已被废弃,它的上方楼层布满漂亮闪耀的玻璃窗碎片。里面有各式各样破烂,聚集成一大堆。我可以闻到血rou腐败的味道。某个人好几星期前死在这里。是因为寒冷才没有让这个味道传进人类的鼻子。也或许是没人在意。 我向前更深入走进那洞xue般的房间──挥发性气体,金属,还有红砖的气味。房间正中央矗立着一座和金字塔陵墓一样庞大的垃圾山。一辆卡车停在它旁边,近得让人感到危险,引擎仍然是热的。但是这里并没有任何活人。 极重的血rou腐败味自庞大的垃圾堆中四溢透出,我由味道估计起码有三具死尸。说不定更多。这个味道令我极度作呕,所以我没花太多时间仔细审视情况。 “好啦,我的朋友,我总算把你全埋进坟墓了,”我说。我压挤袋子,将它深深塞进破瓶破罐烂水果皮,成堆成迭的卡纸木头及废物之间。我差点引起山崩。事实上是发生了一两次小震动,接着这座难看的金字塔又安静地自动恢复成形。唯一的声音是老鼠的声音。一个啤酒瓶滚到了地上,远离这座陵墓数呎远,微微闪光,沉默而孤独。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打量着那辆卡车;破旧,没有牌照,引擎温热,有人类不久前驾驶过的气味。我何必理会他们在这里干嘛?事实是他们由那扇金属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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