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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美食家姑母 (第2/5页)
再过一些时候。” 萨申卡对她的外祖母也报以同样的热烈的依恋之情。祖孙俩上慈下孝,相依为命。她甚至和外孙女儿商量女婿身后遗留的庄地的诉讼案件,而当别人对她指出萨申卡年纪小,还不懂事的时候,老太太总是把握十足地答道: “她怎么不懂事!您随便问她什么,她全能答得上来!开菜单子,安排园子里的活儿…我这孙孙全在行!” 总之,这是一个罕见的家庭,不论主仆都过得很舒坦。大家彼此相爱,而又特别珍爱萨申卡,认为她不仅是跟老太太平起平坐,而且恐怕还是高出老太太一头的女主人。日子过得愈久,生活变得愈有乐趣。窠儿终于营好,园子里的树长大了,结满了香甜的果实,母牛的产奶量比哪家都高,连得老太太为了讨外孙女的喜欢而饲养的四只绵羊,一年也产了两次羔,而且一胎不是产一只,而是产两只小羊羔。 “今天这一天又过去了:而且过得多么好——不知不觉就过去了!太太平平的!”老太太让外孙女儿去睡觉的时候。这样说。‘祈祷吧,萨申卡,求上帝保佑,明天的日子也象今天一样平安!” 她们要求的仅仅是这种日复一日的太平生活。 我上面说过,我们家和阿赫洛宾家的人几乎没有见过面。可是有一回,我从莫斯科(那时我刚在那里上学)口红果庄度假的时候,母亲想起六月二十八日是拉伊莎-波尔菲利耶夫娜的命名日。她自己没有工夫到P城去,因此决定派一个孩子去。真走运,挑中了我。 我单身一人,没带仆役,由车夫阿连皮陪伴,整整坐了两天半的马车。我们每走三十俄里,就在村舍里歇一会儿,这样,走完村道,上了大路,离P城便只剩下四十来里路了。我们终于在这个家庭节日的前两天到达了这次旅行的目的地。我们的马车穿过尘土飞扬的城市,停在阿赫洛宾家的台阶前,已经是下午六点多钟了,可是太阳还相当高。这是一幢带阁楼的平房,式样固定,是常见的地主庄园。差别仅仅在于别的地主的宅子大多没有油漆过,因年久失修而显得陈旧,可是这一幢房子,连外表也是一派鲜亮而洁净,好象刚刚修茸过似的。宅子的一旁是一溜条用建筑物;另一旁,一道漆过的木栅栏与花园相隔,花园四周种着菩提树,正是蓓蕾初放的时节。空气中弥漫着从花园里散发出来的夜幕降临时的凉意;菩提花的清香远远地飘荡开去。我的整个身心立刻充满了愉快和宁静的感觉,特别是在长途跋涉、刚才又经过尘埃扑面、臭气薰鼻的令人闷塞的闹市之后,分外觉得心旷神怡。 迎接我们的是一个年青女仆,她从来没有见过我,却似乎猜出了我是这里正在期待着的客人。 “请进!请进!”她用嘹亮的声音邀请说。“他们上浴室去了,马上回来,回来就吃茶点。您贵姓?” 我通报了姓名。 “啊,原来是札特拉别兹雷家的少爷!老太太猜对啦。前两天早上老太太还在说呢:‘你看吧,瓦西里-波尔菲雷奇弟弟会记得的!’请进!请进:他们马上就来!马上!” 她把我交给一位老仆人,一转身闪进里面去了。老仆人听说我是札特拉别兹雷家的少爷,不知为什么也很高兴,并且忙着招待我。 “请进!请进!”他说。“姑太太前两天好象就猜到了呢,她说:‘你着吧,瓦西里-波尔菲雷奇弟弟会记起我的命名日的!’” 他领着我穿过有四扇窗户的长厅,走进客房,然后进入一间不大的餐室,那里另有一个女仆在拾掇茶桌,她也高兴得很,还特别强调说,姑太太心里早已“猜到了” 不出十分钟,我已经站在姑母和表侄女面前了。 姑母是个身材不高的胖胖的老太婆,七十岁的人,精神还很健旺。她的圆脸儿长得非常饱满,老年人特有的红润的双颊上焕发着浴后的光彩;两眼胖得眯成一条线,但眼缝里闪射出活泼的光芒;润泽的淡红的嘴唇漾着微笑,下巴上的酒窝儿时隐时现,牙齿完整无缺。她头上戴着一顶老太太们常戴的包发帽,洗涤后还有些潮。肩头随便披着一件宽大的没有腰身的深色毛料长袍。她从前是否很美——这已经无法推测,但是不管怎么说,即便是现在,她的模样儿也很逗人喜爱。 萨申卡十二岁,是个十足的俄罗斯型的小美人。你尽可以说,她长得很象她的外祖母,不过最好还是说,她象一朵含苞欲放的玫瑰花(旁边的外祖母却是一朵日渐凋萎的玫瑰花)。白净的脸儿(略带点不易察觉的李子似的浅黄)、红润的面颊、鲜艳的樱唇、下巴当中的梨窝儿、大大的黑眼睛、浓密的黑头发——这一切预示着,不久的将来,她准能长成一个标准的美人。象外祖母一样,她头上也戴一顶包发帽,不过样式比较奇特,她身上也穿着同样的没有腰身的深色毛料长袍。 “你是尼卡萨①吗?”姑母凝神注视我,猜测道。 ①尼卡诺尔的爱称。 “是呀。” “啦,亲爱的!嗬,小亲亲!你长得多大了啊!”她惊叫着,用她粗短的手臂搂住我。“你身上穿着制服,准是在上学了吧!这是我的萨申卡。你瞧她那一身衣服,象个老太婆,这是因为她急着来迎接你,没来得及换…快亲吻吧,亲爱的孩子们!她是你的表侄女…你们一块儿玩吧,表叔带着表侄女,一道儿去跑跑吧。” 我们行了亲吻礼,我甚至觉得,萨申卡还行了个屈膝礼。 “啊,表叔,我早就很想见见您啦!”她说。“您这身制服多好看啊!”“当然啦!”姑母也称赞说。“我可不让他在姑妈家里穿着制服!回头你们到花园里去玩儿,在地上打滚,准会把制服弄得不成样儿!让我给你换一件旧褂子吧,你可以随便活动!等到命名日那天,只要你愿意,再穿上这身漂亮衣裳到教堂去做弥撒!” 我当时十一岁多。这正是童年时代最讨厌的年龄,正是男孩子开始把自己看做大人的时候。这样年龄的男孩对任何戏谚,即使是最无伤大雅的玩笑,都非常敏感;他竭力用低沉的嗓门讲话,喜欢夸耀自己,不乐意参加游戏。一本正经,神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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