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夜晚_第一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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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第2/4页)

大得惊人,一睡着就像死猪似的打呼噜。老李做梦也不会想到,自己竟然会比想象中的更恨他的前妻。他们在一起待的时间越长,这种发自于内心的反感就越强烈,越控制不住。他突然发现复婚对于他来说,简直就是一场大阴谋。前妻的目的太显而易见,她想复婚,和性欲和感情全无关系,说白了只不过是为了占据他的房子。她是一个入侵者,看中的只是房子,只是一套局里特批给老李的三室一厅的住房。她的用意太明显了,明显得让老李忍受不了。

    没有女人的老李,长期以来像小鸟一样的自由自在。作为警探,这样的自由自在十分必要。电影电视上的警探常常为处理不好家庭矛盾而烦恼,为了让妻子独守空房,为了不能在星期日陪儿女去公园,没完没了地怄气吵架。自从一个人以后,他似乎很少想到自己曾经结过婚,很少想到自己还有一个叫榕榕的女儿,眼见着便快退休了,老李不得不承认自己充满了重新钻入鸟笼子的愿望,正像一首流行歌曲唱的那样:

    我想有个家

    一个不需要太大的地方

    但是复婚的念头必须到此为止,已经结束的故事就应该彻底结束。如果老李还打算再一次结婚,打算重新钻入一个新的鸟笼子,那就干脆重砌炉灶,一切从头开始。一个人既然有选择的机会,他就应该充分利用这个机会。

    老李变得像一个对未来充满好奇心的小男孩一样激动不安,和一个对自己完全是陌生的女人一起安度晚年,使老李对即将来临的日子,充满了一种幸福的期待感和新鲜感。想入非非神魂颠倒,通过别人的热情介绍,他终于找到了一位从各方面来说,都算得上称心如意的对象。他结识了一个叫作杨群的女人,从第一眼起就喜欢上了她,真是天作之合,这个叫杨群的女人,多少年来,好像一直就在等着嫁给他。万事俱备,一切都特别的顺利,就等着结婚了,老李突然发现自己的前列腺发了炎。

    3

    最早发现尸骨的是在工地施工的农民工阿狗,在挖掘路基的过程中,阿狗捡到了那根早已发黄的大腿股骨,起先还以为是一个树棍子,很快发现不是,阿狗人来疯地拿在手上当棍棒似的舞了一阵,很招摇地举着那根白骨和一起干活的农民工哄闹。

    立刻围了许多人来看,阿狗受到了鼓舞,扔去手中的白骨,继续兴致勃勃往深处挖掘,不一会儿,又在同一地方,挖出了另一根大腿股骨。等到整具尸骨被挖出来,工地上已人山人海乱成一片,挤满了看热闹的观众。正是下班的高峰,许多人从这路过,人挤人,越挤人越多。

    不止一个人想到了这种事应该报警,然而很长时间内,并没有任何人这么做。处于高度兴奋中的阿狗像捧一个足球那样,小心翼翼捧起早已塞满泥土的骷髅,恶作剧地往人群中猛抛过去。顿时一片惊呼,人群像叮在垃圾堆上的苍蝇,轰地一下子散开,又很快地再次聚拢起来。

    骷髅落在了地上,仿佛足球一样滚了几下。一位推着自行车衣着时髦的女士,脸色恐怖忙不迭往后退,脚底一滑,连人带车一起摔倒在工地上,立刻引起了看热闹的人的一阵哄笑。她十分恼火地爬起来,一边连滚带爬地站起来,嘴里一边叽哩咕噜骂着阿狗:“神经病!”

    阿狗兴致勃勃赶过去追那个骷髅,赶到骷髅面前,又一次小心翼翼地捧起来,对四处不怀好意的张望,看看是否有更合适的地方可以扔过去。他故意做出要扔的架式,一会儿往东,一会儿往西,龇牙咧嘴地怪笑,看热闹的人身不由己直往后退,都怕他朝自己这边扔过来。

    一位又粗又壮的小伙子喝道:“狗日的你疯什么,究竟是什么鸟东西,让我们看看清楚。”

    阿狗把骷髅朝说话的小伙子的那个方向扔过去,又粗又壮的小伙子连忙低头,骷髅从他的头顶上飞了过去,正巧砸在一个老汉怀里,老汉在原地手忙脚乱地抖动,情不自禁地再将骷髅抛向空中,骷髅在半空中潇洒地翻着跟头,然后重重跌在地上,就好像一个熟透的西瓜,当场摔成了好几片。又粗又壮的小伙子暴跳起来,大声说:“狗日的,你找、找死是不是!”阿狗见真把人家给惹急了,也有些害怕,呵呵呵咧着嘴傻笑。工地上的人开始议论纷纷,有的神情严肃,有的嘻嘻哈哈,东一堆西一群地说着这事。

    “这事应该报告派出所。”

    “说不定就是桩谋杀案呢。”

    “是呀,这乡下人也是的,什么都不懂,这弄不好就是人命案子,这种地方怎么会有尸骨呢?”

    工地负责人这才意识到问题可能有些严重,不得不站出来说话。这负责人是一个包工头,穿着一身质地不怎么样的西服,手上戴着一枚黄灿灿的大金戒指,板着脸训了一通阿狗。阿狗神气活现的劲头顿时全没了,耷拉着脑袋,想笑,老是笑不出来的样子。看热闹的人渐渐散去,工地负责人让阿狗把骷髅依然搬到原来的地方。

    垂头丧气的阿狗再一次捧起已经四分五裂的骷髅,在众目睽睽之下,把骷髅往原先的那个坑里一扔,觉得非常晦气地对自己手上吐了一口唾沫。

    4

    想尿尿的感觉一路刺激着老李,以往和小张一起办案,驾驶摩托车的总是小张,好久不亲自驾驶,老李感到自己再也不像过去那样cao作自如。他老有一种裤子已经湿了一块的感觉,这种感觉让他感到有些分心。

    老李的前妻为复婚尽了最大的努力,她年轻时是一个既要面子,又十分好强的女人。她和老李是在一次联欢活动上认识的,认识不久,有人为他们做媒,两人都没推辞,事情就算订下来。在结婚以后的日子里,很长一段时间,老李不知道如何才能称她的心,她几乎是刚结婚就后悔了。她是一家省级机关的打字员,平时喜欢看小说,看十九世纪的法国小说,打字员是一个很空的差事,老李的前妻不仅在家看小说,上班也有足够的时间可以看。

    也许老李离十九世纪法国小说上的男主人公相去太远,还是在蜜月里,她就对自己的丈夫屡屡流露出了不满意的神色。她不喜欢老李从事的职业,一再声明当初嫁给他,只不过是一念之差。她眼里的老李只是个粗人,只是个体魄健壮性欲亢奋的男子汉,成天就知道办案缉拿凶犯,办案回来脑子里想的仍然还是案子,老李似乎对凶犯比对她更有兴趣。他们不过是住在一套房子里的两个毫不相干的人,有什么想法,谁都懒得和对方说,说了对方也不会感兴趣。

    他们在同一张床上睡了许多年,可是他们从来没有真正了解过。她总是用各种各样的借口逃避zuoai,每次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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