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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钦赐ldquo;盘龙恩怨江 (第3/5页)
棍却确有此物。 清帮的家法有二,一种名为“香板”又名“黄板”翁、钱、潘三祖所置。是块樟木板。尺寸都有讲究,长二尺四寸,按一年二十四节气;宽四寸,按一年四节;厚五分,按五方。板上一面写“护法”一面写“违犯家规,打死不论”这条香板,挂在家庙佛堂香案的右面。 左面就是“盘龙棍”是一条按三十六天罡,十二地支之数,做成三尺六寸,厚一寸二分,上扁下圆的枣木棍。扁的那部分,上书盘龙一条,龙口内有“钦赐”两个金字;上面又有五个金字:“护法盘龙棍”背面写的是“违犯帮规,打死不论”;并且注明。“上谕。时在乾隆三十年季春” “钦赐”字样,不得捏造;同时凡非钦赐,亦不得用盘龙的花样,所以这条盘龙棍出于乾隆皇帝所赐,大致无疑,粮帮总当家能够统带分布八省的一百二十八帮半,一万只粮船,就全靠这条奉旨“打死不论”的盘龙棍。 棍上所写的“帮规”就是“家法”一共十条。在翁、钱、潘三祖同主帮务时,虽有家法板,并无成文的家法;这十条家法的订立,起于一个帮中称为“石小祖”的台湾人。 石小祖名叫石士宝,是三房潘安堂三十六大弟子之一。原籍台湾,不知以何因缘,随他父亲迁居杭州。性情刚猛,好打不平;也练得一身好拳脚,有个很响亮的外号,叫做“铁骨金刚” 有一年石士室打不平杀了人,逃到江苏六合县,落草为寇。盗首叫做“半截宝塔”王怀志,为官兵所捕,死在狱中。小喽罗公推石士宝为头,订下公道约法三条:不劫残废孤独、妇女孺子;不劫小本客商、僧道尼姑;不劫忠臣义士及善人。同时不准在周围十里以内做案,犯者杀无赦。当然也有劫富济贫的举动,因而当地百姓对他都有好感,称之为公道大王。 但是“公道大王”行为实在离谱,为了替玉怀志报仇,邀集大房翁佑堂的弟子朱彼全,二房钱保堂的弟了黄象,以及本房同参弟兄刘玉诚到山,起事造反,杀官劫狱,闯出一场大祸。 当时正是清朝武功全盛时期,所以像石士宝那样的造反,是一定造不出名堂来的。不过也惊动了两江总督衙门,调发大军围剿;“公道大王”难讨公道,清退回山。 这座山据说叫做笆斗山,官兵并不因山深林密,放弃追剿;大军团团围住,一步一步往里逼,终于破了山寨。石士宝等四人下落不明,有的说死在乱军之中;有的说是突围逃往陕甘一带,不知所终。现在开香堂,门外左右设两炉香,右面一炉供“老官”就是船上的舵工;行船安危“老官”的关系极大,这一炉香,有崇功报德之意。另外一炉香,供的就是石、朱、黄。刘四人;帮中一辈,数典忘祖,只知道供的是“门外小爷”不知有此渊源。 有人说“门外小爷”是潘祖的书憧,那是误会。潘祖的书债,帮中称“姚小祖”单名一个发字,也是杭州人;生来聪明伶俐,事主忠诚,潘祖爱之如子,因而也收为徒弟,法号文铨,在潘安堂三十六大弟子,称为“守座弟子”——此人在帮中有特权;潘祖曾将编余的粮船一百六十四只半,赏给姚发,随帮贩运香末杂货,自此留下半帮的名目。半帮船又名“随运尾帮船”大多是粮帮中最“吃得开”的人假借势力,贩运京广杂货,北去运南货“口空”运京货;绍兴酒在京里称为“南酒”大部分就是半帮船运了去的。“小爷”为何在“门外”受香火?这就涉及清帮的家法了。当潘祖组织八省粮船之初;内求和衷共济,外以对抗旗人,全凭诚信二字,讲究用“孝顺父母、热心做事、尊敬长上、兄宽弟忍、夫妇和顺、和睦乡里、交友有信、正心修身、时行方便、济老怜贫”这“十要”来感化帮中弟兄;所以虽有家法,只存名目。但石士宝杀人犯法,不比帮内的纠纷,可以用言语来“摆平”;势必要牵涉到官府。 那时的浙江巡抚叫李卫,对于维持治安是一把好手,深得雍正的信任,特旨准他可以越境捕盗;因而可想而知,石士宝杀人一案,他本人虽已逃走,但必为帮中带来极大的麻烦。以后杀官造反,成为叛逆,连累帮中,更不待言——全帮一百二十八帮半,唯有“杭海一帮”失传,实际上成为一百二十七帮半;这失传的一帮,很可能就是石士宝“当家”的那一帮,被迫解散归并之故。 因此,潘祖订定家法十条,并以香板为刑杖,借以保障帮规。开香堂、请家法“执刑”已毕,念的四句词是:“祖传帮规十大条,越理反教法不饶!今天香堂遭警戒,若再犯法上铁锚”所谓“上铁锚”就是以家法处死;而十大条家法,第一条就是针对石士宝所犯的“叛逆”罪。然而,这条条文,与以下的九条,措词不同。第二条到第十条,都是一开头就写明罪名,如“初次忤逆双亲者”如何如何。大致“初次声斥”“重则请家法责打”;再犯时用“定香”在臂上或胸前烧出罪状,如“不孝”、“强夺”等等,斥革出帮。 唯有这第一条,写下的是:“初次犯了帮规,轻则声斥;重则得请家法处治。如再犯时,用定香在臂上烧‘犯规’二字,斥革。如犯叛逆罪者,捆在铁锚上烧死。” 叛逆是何等大罪?不立专条,而轻描淡写,只在第一条中,附带提一笔,似乎不妥。其实是煞费苦心,极有学问的做法;因为家法到底不比国法,何能开宗明义,就讲叛逆罪?果然如此,倒像是清帮中专出叛逆;所以首申告诫。 再说,叛逆是灭族的罪名,又何得用私刑处死?如列专条,根本不通。像这样写法,表示叛逆亦犯帮规;犯了其他帮规,轻则声斥,重则斥革,只因叛逆罪情节特重,所以捆在铁锚上烧死。 帮规跟家法一样,亦是十条,称为“十大帮规”第一条叫做“不准欺师灭祖”;所谓“灭祖”就是遇到有关系出入的当儿,因为某种顾虑,否认为帮中弟子、安清的说法是“准充不准赖”定此规矩,亦有深意,冒充安清,则必弄假成真,帮中势力,逐渐增加;如果准赖,那就越赖越少,总有一天赖得光光,全帮在无形中解体。所以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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