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4:群鸦的盛宴_第二十八章詹姆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二十八章詹姆 (第1/6页)

    第二十八章 詹姆

    “我还以为你会剪了这讨厌的胡子,知道吗?你看起来就像劳勃。”jiejie已换掉丧服,穿上一身浅绿裙装,袖子是银色的密尔蕾丝,脖子上的金项链镶有一颗鸽子蛋大小的祖母绿。

    “劳勃的胡子是黑的,我的是金色。”

    “金色?白的吧?”瑟曦从他下巴上扯了一根毛,举到面前。实际上,是灰的。“弟弟,你正在褪色,你成了过去那个你的幽灵,成了个苍白的残废,和这身白盔白甲倒是配套。”她抛开那根胡须,”我喜欢穿着绯红和金色服装的你。”

    我喜欢沐浴在阳光之下,任露水滋润肌肤的你。他想吻她,想把她抱回卧室,扔到床上…她和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甚至月童上床…“我要和你谈谈。收回成命,我的剃刀便任你驱使。”

    瑟曦嘴巴一抿,她喝了香料热酒,口中散发出豆蔻的味道。“你是来讨价还价的?需要我提醒吗,你发誓服从命令。”

    “我发誓保护国王。我应该留在他身边。”

    “你应该服从他调遣。”

    “托曼不过是在你递去的每一张纸上面盖章罢了。这是你的意思,而且愚蠢透顶。不信任达冯,又为何要任命他为西境守护?”

    她在窗边座椅坐下,窗外是首相塔焦黑的废墟。“你为何推诿,爵士?难道你的勇气也随着右手消失了吗?”

    “我对史塔克夫人发过誓,不会再拿起武器反对史塔克家族或徒利家族。”

    “那不过是喝醉了酒,并被利剑抵着喉咙发的誓。”

    “如果我不在托曼身边,又如何能护得他周全?”

    “打败他的敌人,就是保护他的最好方式。父亲不是常说,‘最好的盾牌是挥舞的宝剑吗’?——哦,对了,宝剑是要手来挥舞的。不管怎么说吧,相信残废的狮子余威仍存,我要奔流城,我也要布林登·徒利——无论死活。此外,赫伦堡作为中枢要道,需要得到整治,威里斯·曼德勒没死的话一定被关在那里,他是安抚北方人的关键之一,而我们向守军派出的乌鸦均未得到回应。”

    “他们是格雷果的人,”詹姆提醒jiejie“魔山的手下残酷而又愚蠢。他们多半把你的乌鸦全吃光喽。”

    “所以才派你去,我勇敢的弟弟,他们很可能也会拿你当晚餐,但我相信你会叫他们消化不良的,”瑟曦理理裙子。“你出征期间,将由奥斯蒙爵士暂代御林铁卫队长一职。”

    …她和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甚至月童上床…“这个不能由你说了算。若你实在要我走,我将指派洛拉斯爵士为代理人。”

    “开什么玩笑?你明知道我如何看待洛拉斯爵士。”

    “如果你没派巴隆·史文前往多恩——”

    “我需要他前去,多恩人不能信任。你忘了吗,红毒蛇做过提利昂的代理骑士?我可不放心把女儿就这样扔在阳戟城。还有,我重申,决不允许洛拉斯·提利尔掌管御林铁卫。”

    “洛拉斯爵士比奥斯蒙爵士男人多了。”

    “噢,看来你对男人的观念也变了,弟弟。”

    詹姆感觉怒气逐渐升起“没错,洛拉斯不会像奥斯蒙爵士那么色迷迷地盯着你的胸口,但我不认为——”

    “你这是什么话!?”瑟曦给了他一耳光。

    詹姆毫不躲闪“看来我的胡子还得多蓄一些,才能承受太后陛下的抚慰。”他好想撕开她的裙服,与她疯狂接吻…若是在以前,有两只手的时候,或许他已经这么做了。

    太后的双眼犹如幽绿的玄冰“你最好赶紧上路,爵士。”

    …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月童…

    “你手没了还是耳朵没了?!房门就在后面,爵士。”

    “如你所愿。”詹姆转身而去,离开了瑟曦。

    诸神啊,他们一定在窃笑。他知道瑟曦不喜被人顶撞,温柔的话语或能将她动摇,不过最近只要看见她,他就一肚子火,好话全说不出口。

    其实,他心中的一部分倒希望能离开君临。对于瑟曦身边那帮白痴和马屁精,詹姆实在受够了。据亚当·马尔布兰报告,跳蚤窝的贫民把当今御前会议称为“小人会议”他尤其不放心科本…此人虽说救过詹姆一命,但毕竟曾是血戏班的成员。“科本有许多秘密,谁都能闻出来。”他警告瑟曦,jiejie却只笑笑“弟弟多心了,我们彼此都有许多秘密。”

    …她和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甚至月童上床…

    第四十十名骑士和他们的侍从等在红堡的马厩外,其中一半是兰尼斯特家族直属的西境骑士,另一半则是新近投靠、不被信任的降将。为安抚军心,詹姆让雨林的德莫特爵士负责托曼的王旗,让红罗兰·克林顿负责御林铁卫队长的纯白旗帜,并收下一位培吉、一位派柏和一位派克顿担任自己的侍从。“把朋友留在身后,敌人留在身前,方能万无一失。”这是萨姆纳·克雷赫的劝诫,还是父亲的教诲?

    他的坐骑是匹血色母马,战马则是高大的灰公马。詹姆已有多年不曾为马取名字,他见过太多坐骑来来去去,想起来甚为痛心。不过,当派柏家的小子把这两匹马分别命名为“荣誉”与“光辉”时,他哈哈大笑,听之任之。光辉披上兰尼斯特的绯红鞍配,荣誉则罩上御林铁卫的纯白衣裳。乔斯敏·派克顿牵住缰绳,让詹姆爵士上马——这名侍从瘦得像根矛,手长脚长,油腻的鼠灰色头发,柔软的面颊上刚长出桃子似的绒毛。他身披兰尼斯特的绯红披风,但外套上有自己家族黄色底面上十只紫色胭脂鱼的纹章。“大人,”这小子询问“您要戴上新手吗?”

    “戴上它,詹姆,”凯切镇的肯洛斯爵士劝道“戴上它朝百姓挥手致意,往后他们会给儿孙传诵您的故事。”

    “算了,”詹姆不愿向群众撒谎——哪怕是个金光灿灿的慌。让他们看到断肢,让他们看到残废。“我准许你表演,肯洛斯爵士,就当为了我吧,双手双脚地挥舞都可以。”说罢,他用左手抓起缰绳,催马前进。

    “派恩,”当大家集合完毕后,詹姆下令“你骑在我旁边。”

    伊林·派恩爵士遵令上前。他看起来像个要饭的,一身老旧生锈的锁甲,套在褪色的煮沸皮革背心上,人和马都没有纹章,盾牌画得一塌糊涂,连颜色都看不清楚,再搭配憔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