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十九章计中有计 (第3/4页)
可问题是这百多个参赛者,分散住在京城各个不同的地方,要彻底清查这百多人有无异常,又或是否被人替代,就算有天视地听堂的协助都是一件大工程。 之前叶月早已经查过好一阵子,可结果一直无法令人满意,毕竟这些参赛者武功都有一定的水准以上,寻常的探子很难不被他们发现。幸好后来烈风致结识了卫海临,这个跺跺京城都会晃上两晃的角色。 有了卫海临大开方便之门,风致帮的人查起来就方便许多。澎海彬、叶月等几个探马堂的干部,不眠不休,花了好些功夫才将所有的人过滤了一遍。 “此次参加五轮大会之人,包括二位帮主共有一百一十二位,比起以往来说少了将近两成的人,这是很少见的情形。” “哦,为什么少见?”烈风致大略地翻看着手上所有参加者的名战,问道:“另外,澎堂主知道那些人是为了什么原因不能参加吗?” “禀帮主,若五轮大会的比赛者无法如期参赛,除非有特殊原因,否则他以后将无法继续参加五轮大会,而且他所代表的那个城的官员将会受到连带的处置。” “等等!”麦和人突然打断他的话道:“那澎海彬你怎么能够连续夺到三次斗南城冠军,却又缺席不参加总决赛。” “回少爷的话。”澎海彬露出一个得意的笑容道:“因为属下每次都将参赛的权力让给了其他人,每次都是由重义门的人代替属下参赛。” “你这个狡诈的家伙。”原来如此,难怪重义门的人虽然讨厌澎海彬却没有直接发生过冲突,原来还有这一层原因在。 “澎堂主请继续说吧,还有其他什么可疑之处。”烈风致开口拉回正题。 “一百一十二名参赛者,扣去两位帮主尚有一百一十人,而这些人之中有将近六十多人皆是前两年才出道的武林新人。只有不到五十个人曾经参加过五轮大会。一次出现这么多新人得到地方冠军,比起以前足足多了一倍有余,这事以往从未发生过。 历年来的五轮大会,占了七成都是时常参赛的老面孔,新人只有两成,而且能打到京城决赛的新人更是稀少。然而此次却有超过六成的新人打入决赛,这着实在让人感到奇特。 属下曾与叶月等六宿用了各种方式暗中测试这些人的武功,他们的武功程度不差,但是说要达到参加决赛的水准却还有一段小差距。小部份人还说的过去,可是这些新人却有八成左右的人,武功差不多是目前老猴儿齐天那一级数。” “这事果然透着古怪。”烈风致了解道:“那么,澎堂主有继续调查吗?结果呢。” “是的,属下的确有往下调查,可是结果却出乎意料…” “莫非澎堂主发现了什么可疑之处?”烈风致急忙问道。 “没有…”澎海彬苦笑着摇了摇头道:“无论属下如何反覆调查,再加上二爷及天视地听堂所提供的资料,可是依然还是查不出任何奇怪的地方。” “没有可疑才是最可疑的地方。”麦和人大叫道:“澎海彬你有仔细对照过这些人的身份吗?我认为那些刺客可能便是混在这些个新人里头,用的是李代桃僵的这一招。” “这一点属下亦有想过。”澎海彬仍是摇头道:“但经过重覆各府天视地听堂人员送来的画像比对,这些人确实没有可疑之处。” “怎会如此?”澎海彬的答案出乎众人的意料。麦和人连忙问道:“那澎海彬,你有调查其他的人吗?” “有。”澎海彬肯定地点头道:“虽未如调查这些新人那般仔细,但亦是没有发现可疑的异状。” “看来目前只余剑公子剑风华这一条线索了。”烈风致思索了一下又问道:“叶月,监视剑风华的人有没有什么消息传回来?” “回帮主,没有任何异状。其实没有异状也是正常的…”叶月叹口气解释道:“卫二爷派了大批手下人数超过百人,天罗地网般地监视着竹林会馆,将它围的是水泄不通,就算剑风华真与拜月赤孤有关,也不敢在此时和他们联络。” “卫海临打的是什么主意?”麦和人奇怪地道:“跟踪可不是打架呀,派那么多人干啥?围城吗?” 叶月也是说不出答案来:“这事我与澎堂主讨论过了,属下实在猜不出卫海临的想法。” 麦和人挑眉地问道:“他总不会不想查出真相吧?” “应该不至于吧…”烈风致感到有些纳闷,心里头有个念头翻动,但整理不出个头绪来。 “致哥哥对于大批武威营手下监视竹林会馆一事,妾身有些看法想提出。”一旁默默坐在烈风致身旁的昭昭突然开口道。 昭昭是风致帮唯一有资格列座在此的女性,是烈风致千请万求才让昭昭答应来当风致帮的军师。 “夫人请说。” 昭昭微向众人点头,便接着道:“妾身虽不了解卫侯爷此人,但由诸位的口里可以得知,侯爷是一位深思熟虑,慎谋能断且重情重义之人。以他的智谋断不可能作出如此不智之举,自然有其他的原因。 所以妾身认为,侯爷派出大批人手的用意是在于阻止剑公子继续犯错,而不是要抓拿他犯罪的证据。” “嗯…有道理。”在场众人皆是聪明绝顶之人,只须一个提醒就能够联想出其他的道理来。 确实,剑风华所犯的罪可说是诛杀九族的灭门大罪。以剑云莱和卫海临的交情,自然是不会眼睁睁地看着多年老友死于非命,但也不会放任剑风华继续深陷下去。唯一可行的方式便以大批人手包围竹林会馆的赫阻他,希望剑风华能知难而返,这自然比等事情发生之后再来进行补救措施来得好。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