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韵事_2.十三忠臣一孝子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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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十三忠臣一孝子2 (第3/3页)

主张复立废太子,与他心里的想法,形成冲突,所以马齐想借刀杀人,提出好些不准轻言立储的口论作根据,将王定了死罪。

    复奏送入乾清宫,王在乾清门外待罪,不敢进宫,皇帝却谅解了他,对另一个大学士李光地说:“王的话,原不能算错。不过,他不应该授意言官同奏,言官不能本诸良心、独立行事,成群结党、遇事要挟,是明朝最坏的习惯。你们把王的处分,拟得太重了,叫他进来,我有话开导他。”

    于是王奉召入宫,皇帝招手命他跪在御榻前面,说了好久好久的话,声音极低,定罪一事,亦就宽免。连陈嘉猷等八人,亦无任何罪过——猜想皇帝已将继承大位的皇子,必须年纪较轻,体格壮健这两个条件,告知了王。

    及至皇十四子胤祯封为郡王,受命为抚远大将军,特准使用正黄旗纛,等于代替御驾亲征。满朝文武,皆知大命有归。如今安藏一事,已经收功。恰又欣逢登极六十年,意料中将会诏告天下,立皇十四子为皇太子,谁知一无动静,而且众臣上表,三月十八日万寿,请准朝贺,皇帝亦复不评,心境这样之坏,是为了什么?王认为是皇帝对皇十四子深感失望,仍旧想立“二阿哥”而苦于无法自我转困,因而再度上奏,请释放二阿哥,话说得相当激切。接着又有广西道御史陶彝,纠合同官十一人,包括陈嘉猷在内一起上奏,与王所作的请求,完全相同。

    这一下,激起皇帝的震怒。前后两次,事出一辙!头一次可以原谅他本心无他;第二次明知故犯,绝非偶然。在皇帝看,是王有意不让他过几天舒服日子,存心捣乱。其情可恶,其心可诛。再也饶不得他了!

    于是皇帝在乾清门召集王公大臣,痛责王,植党希荣,而且提到他祖父王锡爵的罪过,他说:“王锡爵在明神宗时,力奏建储。泰昌在位未及数月,天启庸儒,天下大乱,至崇祯而不能守。明朝之亡,锡爵不能辞其咎。”

    对王锡爵的指责,大致是不错的。明末的史实,在当时信而有证,神宗万历十年八月皇长子生;十四年正月皇三子生,他的生母郑氏立刻进封为皇贵妃。皇长子之母恭妃王氏,诞育元子,而未进封,显然无宠。从来帝王之家,母以子贵,而子亦以母贵,皇之子之母既然得宠,便很可能以幼夺长,被立为太子,所以宰相申时行等,上疏请立元子为东宫。皇帝拒绝,他的理由是皇后年纪还轻,尚未有子,倘如现在立了东宫,将来皇后生了嫡子,又将如何?

    以后数年,便常有请求建储的争议,到得万历二十一年,王锡爵从家乡省亲回朝,便全力推动此事。皇帝支吾其词,想出各种办法来拖延,最后计穷力竭,迫不得已在万历二十五年立皇长子为太子。此时共有五个皇子,除皇子封为福王以外,其余三子封为瑞王、惠王、桂王。

    万历四十九年七月,皇帝宾天,即为神宗。皇长子于八月初一即位,改明年为泰昌元年。哪知这个皇帝资质下愚,在热孝之中,荒yin无度,以致即位十天,便得了病。有个鸿护寺丞李可灼,私下进了一服丸药,自称是“仙丹”其实是由妇人经水中提炼出来的红铅,乃是一种壮阳的春药。皇帝服了一丸,觉得暖润滋畅,胃口大开,非常舒服。哪知再进一丸,到了五鼓天明,呜呼哀哉!这天是九月初一,在位刚好一个月。

    这就是当初宫闱“三案”中的“红丸”一案。这个庙号光宗的皇帝既崩,皇长子即位,是为熹宗,宠信魏忠贤与乳媪客氏,搞得宫闱秽乱,丑不可闻,确是明朝亡天下的一个大关键。

    康熙皇帝的意思是,倘非王锡爵极力主张立太子,则神宗虽然偏爱福王,但废长立幼,亦知臣下必然反对,不致贸然行事。这样到了临终之前,择贤而立,明朝的气运又当别论了。

    “王莫非以为我是明神宗,没有主张,可以听任大臣摆布的昏君吗?”皇帝疾言厉色地“我本来没有杀大臣的意思,哪知大臣自取其死,我也就无可如何了?你们传旨给王,叫他明白回奏!”

    皇帝很少有这样震怒过,也很少以处死来威胁大臣,因而举朝失色,甚至没有人敢拿笔砚给王,仿佛这样一做,就会被误认为王的同党,牵连获罪。

    王就在宫门待罪。听侍卫传旨,要他回奏,却连纸笔都没有。思量面奏,又惮于天威,怕言语失误,反为不妙,迫不得已只好老实说了。

    “无纸无笔,无从回奏,可否赐我方便?”

    那侍卫于心不忍,替他找来一张纸,一枝笔,一锭墨。王便伏在阶石上,用些唾沫将墨濡湿了,拿笔蘸了一蘸,写了一篇简单的奏疏。

    他说:“臣伏见宋仁宗为一代贤君,而晚年立储犹豫。其时名臣为范镇、包拯等,皆交章切谏,须发为白。臣愚,信书太笃,妄思效法古人,实未尝妄嗾台臣,共为此奏。”

    写完,由侍卫捧着呈上御前。皇帝看他自己承认是个书呆子,心里的气消了些,不过,最后一点,却还须细查——唐朝设御使台,所以御史称为台臣。王自辩,不曾嗾使陶彝等十二御史奏请建储,这话是真是假,当然要查。

    查明王的话不假,同时建议同一事,只是巧合。其时王大臣议奏:王及陶彝等十二人,应革职,从重议罪。皇帝考虑下来,作了一个情理法兼顾的决定。

    “王跟陶彝等人的奏折,都说是为国为君,如今青海、西藏一带,正在用兵,如果是忠君,就应该有灭此朝食的决心。这十三个人,可以暂缓议罚,照八旗满洲文官的例子,一律改委为额外章京,发往军前,交抚远大将军差遣,效力赎罪。”

    在文官来说,这等于变相的充军。十二御史,尚在中年,王年将七旬,鬓眉苍苍,一旦到了大漠荒寒之地,必死无疑。因此,皇帝又作了一个权宜的处置,命王的长子,正在当翰林的王奕清,代父从军。王家兄弟很友爱,老二奕鸿正在澎南做粮道,得到这个不幸的消息,认为老父获罪,长兄出塞,自己何能恬然居官。所以变卖了自己的产业,与奕清同行,成了一段佳话,号称“十三忠臣一孝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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