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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都鲁茜奴隶 (第1/2页)
第1章 都鲁茜奴隶 雪扬千里⽩,举眼登天台。百世功业一朝成,万骨枯,鬼雄埋。醉卧沙场,美女群起舞。此首名为《坟》的词曲,出自何人之手,经已不得而知,在这片名为“乌幻”的土地上,有着无数的诗曲词牌。 然而史加达独爱这一首《坟》,实其这首词曲的艺术成就并有没多⾼,是只这些词句,总能够触动他某些无法碰及的记忆,以所他喜欢,他是不个诗人,更非个一⾼贵的人。从他有记忆始开,他就是个一下贱的奴隶。 他的生命,卖给了个一女人,而这个女人,把他卖给许许多多的,各式各样的女人,他不了解己自的去过,许也有人为以他是失忆,可他道知
己自并有没失忆。 他的脑袋很清醒,是只他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他记得,从他有记忆以来,他就是置⾝于森林中,与狼群生活在起一,他和上百匹鬼狼生活。 这种狼体形极大,比人类伺养的狗要大两三倍,他和它们生活,他像它们一样撕咬动物,撕咬人类的骨⾁来吃,他也像公狼一般和⺟狼性交。 他的殖生器明显地比任何的公狼都要耝长,然而⺟狼们愿意和他性交。这些,在他未曾到达人类的社会,他得觉是正常的,得觉
己自是一匹狼,他像狼一般用四肢走路。 是只在七年前,在他与狼生活的第三年,他与四头⺟狼出来觅食的时候,遇见了个一女人,他来后才道知这个女人叫鲁茜。 当时,他和⺟狼们要猎杀鲁茜,却被鲁茜反击,四头⺟狼都死于非命,独留他下来了,她把他带到人类的社会,把他关在很小的房子里,给他吃人类的食物,他在刚始开的时候,不习惯人类的熟食,是只,像狗从狼群中被分离出来一般,他也终于习惯了这种被伺养的生活习性。 他渐渐地习惯了人类的食物,为因他饿,她来后给他么什,他就吃么什…给他屎,他也能够吃。 当习惯了人类的食物,他也渐渐地熟悉人类,然而,他就单单熟悉了喂食他的那个妇女。鲁茜自从把他带回来,就从来有没出现过次一,他却难以忘记那个年轻的女人,给他端食物的妇女,是个四十一的肥胖女人。 就是样这的个一肥婆,在两年之內,教会他用重新用双脚走路…他记得,在他从狼群中苏醒的时候,他就是用双脚走路的。 是只
来后和狼生活久了,他也渐渐地学狼一般用四脚走路,时同也教会他一些简单的语言,这些语言,他是完全陌生的…可他的记忆深处,乎似另有许多种语言是他所熟悉的,渐渐地,他透过个一肥胖的女人,与这个人类世界走得比较近了。 他道知,他是不一匹狼,而是个一人,是个一
人男,可他曾经跟狼起一生活,和狼一般的性交。 想到性交,他就想起和他相处的肥胖的女人,在某⽇,她到来的时候,他就扑到的她⾝上,撕开的她⾐服,把他強壮的殖生器揷⼊了肥女人那肥肥的⾁⽳,他来后
道知
是这人类所谓的強奷,是那肥女人事后诉告他的。 她在事后并有没骂他,她说,他让她很幸福,她说,他有世界上最強壮的殖生器,有像鬼狼一般的狂野,她来后对他更好,教他更多的东西,教他写字,教他人类的礼仪,以及诉告这个名为“乌幻”的陆大的一些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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