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栽赃 (第2/2页)
我拿起遗书放进口袋,在尸体边跪下来,搜他的口袋,掏出皮夹,取出钞票,里面共计有五张二十元,一张十元,三张五元,两张一元。我把钱放在桌子上,用手绢小心地擦擦皮夹,塞到尸体下面。 我拉开抽屉,把书桌前的椅子翻倒,从死者手上取下手枪,擦拭干净,放在死者的手边。 然后我走出房间,顺手关上门。 我来到劳勃的房间,擦掉每一个我可能留下的指纹,再把钱塞进一只茶色的破鞋里,然后把手绢放回口袋。 把一切都弄好之后,我走出公寓,在街头漫步,心里把这事重新估量一次,看看是否有漏洞。 手枪上没有指纹,警方不能以自杀案办理。 公寓里没有其他人,他们会把焦点落在我和劳勃身上。 我循规蹈矩,从不侵犯他人,银行还有不少存款,而且,我从不请假怠工,从不喝酒,生活呆板,有规律,没人会怀疑我能做出这种事。 而劳勃,警方会查出他是个退学的学生,经常流连酒吧和赌场,个性粗野,一文不名。 自杀是不可能,尸体上的钱夹值得怀疑,当他们在我们住所搜查我们的房间时,会找到劳勃旧鞋里的钞票。 劳勃会说,他七点以前就离开公寓,乘出租车到丽莎家和她过夜。她也会支持他的说词。 至于死亡时间呢?大约七点十五分,医生能够说出时间,但不会精确到几分几秒。 而我知道劳勃的时间表。他会在床上躺到下午,然后到处游荡。丽莎七点才下班,所以,他不是到餐厅接她,就是直接到她公寓。在那之后是否有人看见都无所谓。他们会推测说,他在离开我们的住所之前,到楼上老人的房间看看有什么可偷,发现老人在家,两人大打出手,结果老人不敌被杀害,并被抢劫。 我取出那位老人的遗书,一边走一边把遗书撕碎,再让纸屑从指缝中溜掉,随风四散。 我走进一家电影院,看了场粗俗的电影。这是为警方留下不在场证明做的。 我徒步走回家。房东的汽车停在屋前,她已经下班回来。 读法律学校的那个学生也回来了,他楼上的灯亮着。 我回到我的房间。 劳勃还没有回家,他正躺在丽莎的臂弯里,整夜都不会回来。 第二天早上,我上班时劳勃还没有回来,他可能直接从丽莎那儿去上班。 我五点下班,直接回家,心想这时候他们该发现尸体了。 公寓附近停着一辆警车,门里走出来两位彪形大汉,他们必定是从房东的窗户看见我回来了。 房东站在门口。我笑着向她点头。她古怪、惊慌地看着我。 两位大汉表情严厉,其中一位说:“我们想和你谈谈。” 我领他们进屋。我立刻看出房间的东西被翻过,劳勃的房门半开着,枕头和杂志扔得到处都是。 我说:“你们已经搜过这儿啦?” “是的,你们的房东让我们进来的。我们在那个房间的一只鞋子里找到一卷钞票。” “那不是我的房间,这间才是我的。” “我们知道,房东告诉过我们了。劳勃生前你很不喜欢他,我们知道他抢了你的女朋友,是不是因此你才要陷害他?” “陷害他?你在说什么?”这时“生前”两字突然闪进我的脑中“劳勃生前,你是什么意思?” “劳勃死了。” 我目瞪口呆“死了?” “被枪杀了,在一幢公寓里,死在你以前那位女朋友的床上,丽莎也死了。” “丽莎也死了?”事情发生得突然,我简直不能相信。 “丽莎的另一个男友去找她,发现他俩在床上,就把俩人都打死了。” 他们站在那儿看着我,十分冷静,面无表情。 “为什么你们要搜这个地方?你们在找什么?” “我们来这儿想找找着是不是有亲戚可以通知,但我们来到这儿的时候,发现女房东刚刚报警,因为她发现楼上有个死人。” “一个死人?这儿?” “是的,他的皮夹在他的身子下面,钱被偷光,我们认为可能是你杀害了他。” “我?” “是的,你想让他看上去是自杀,但手枪上没有指纹。” 我的两腿发抖,脸部肌rou僵硬,我说:“那是劳勃杀的!他杀了人再到丽莎那里。” “那说不通。” “为什么,他什么时候遇害?” “今天凌晨,大约两点钟。” “可是这儿的人命案比那更早!” “是吗?你怎么知道?那你告诉我们,这个命案何时发生?” 我大声吼:“我不知道!我没有杀任何人!假如这里出了人命,钱又放在劳勃的鞋里,那么,那是劳勃的事!” “昨晚七点钟的时候,有人在酒吧见到他。七点三十分左右,有人看见他在敲女孩子的门。他不可能在这个公寓里。” 我没有说话。他们中的一位说:“走吧!”然后,向我朗读我的权利。 他们推我出门。我说:“那不是我!那是自杀,真正是自杀!我听见枪声,跑上楼去,桌上有一份遗书!” “桌子上没有遗书。”房东站在门口对我说。 警官看着我问:“遗书在哪儿?” 母亲是对的。我记得有一次她对我说:“一个下贱的女人会毁掉一个优秀年轻人的大好前途。” 她是一位了不起的女人,有先见之明。我的母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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