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史纲_第三十一章第十八世纪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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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章第十八世纪 (第8/12页)

它们的遥远,而喜悦它们的恭顺,所以对于两国几乎是有求必应,最得实惠的还是他们的那些使节,赏赐他们也特别丰富,每次从中国回去,都满载而归。

    第三级是缅甸、尼泊尔。这两个国家有时候跟中国靠得很近,有时候又比较疏远。中国对他们当然也不肯付出像对朝鲜、越南那样的热烈感情,只求这两个邻国不再在边界制造麻烦,就很高兴了。

    除了上述的六个藩属国外,中国还拥有数不清的贸易性质的进贡国。“进贡”的意义,在藩属国来看是定期地向宗主国的一种呈献,在中国来看是一种荣誉——这跟欧洲那种勒索或剥削性的进贡,完全不同。藩属国最大的要件之一,就是定期的向宗主国进贡。但仅只进贡,并不一定是藩属,中国是当时亚洲唯一的庞然大物,矗立在万邦之中,四周相邻的一些小国家小部落,面积人口都处于绝对的劣势,文化物产也都显然落后,免不了对中国巴结奉承,向中国政府呈献该国的一些特产,诸如珠宝奇珍、奇异的动物植物,以及美女株儒,表示他们的崇拜和友谊,希望用以钓出更大的利益。中国从纪元前十二世纪周王朝起,就习惯于这种奉承,认为是一种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事。为了表示天朝大国的气度,对进贡国的那些使节团,一向有完善的照顾。我们回溯八世纪时,那些到了中国就不肯离开的使节,累积下来竟达四千余名之多,以致宰相李泌不得不下令驱逐,就可了解他们所受的待遇优渥到什么程度。有些品格恶劣的使节,甚至还利用这种优待,进入中国国境后,就像强盗一样,沿途横暴,为非作歹。中国政府总念及他们来自遥远的蛮夷之邦,缺少教养,倍加原谅。所以外国进贡的使节,有时候竟成为交通要道上的一大祸害。在进贡了之后,中国政府一定用丰富的赏赐作为回报,价值往往超过贡物的数倍。朝鲜就不断地对中国赏赐的绸缎过多而发出抱怨,因为它促使朝鲜的纺织业破产,严重地打击他们的农村经济。除了丰富的赏赐,使节团在进贡的同时,必然顺便(事实上却是主要的)携带大批货物,乘机做一次大买卖。所以若干国家不惜采取战争的压力,以要求增加进贡的次数。

    在这种情形下,向中国进贡的非藩属国和大小部落,多不胜数,而以第七第八第九,三个世纪为最多,当时唐政府对所有进贡的国家或部落,一律封他们的国王或可汗为某州都督。这种州,称为羁縻州,唐政府既不一定知道州在什么地方,被封为都督的那些国王可汗,对中国文字也不认识,只不过仅是中国史学家在纸上记下的一笔而已。本世纪(十八)时,这种情形依旧,如哈萨克王国、布鲁特汗国(塔吉克)、布哈尔汗国(乌孜别克布哈拉)、浩罕王国(乌孜别克浩罕)、阿富汗王国、不丹王国、哲盂雄王国(锡金)、巴克达山汗国(阿富汗东北部)、柬埔寨王国,都是进贡国家。

    举一个例子就可以说明他们进贡的性质,位于今克什米尔吉尔吉特市东北,有一个小小的坎巨提王国,它每三年向中国进贡一次,每次进贡砂金一两五钱(它的价值相当于一个人两星期的伙食费用),并不送到北京(那太远了),而由新疆地方政府代表接受,回报他们的是绸缎、银币,和茶叶。假使世界上有一种一本万利的交易,那就莫过于向中国进贡了。这并不是中国呆如木瓜,而是一种荣誉心和类似父母或长兄、长姊,那种天下共主责任感的综合反应,即永不愿使依靠中国的友邦失望。

    ——外国人不会了解这种恢宏的心胸。下世纪(十九),中国为朝鲜、为越南而跟新兴的帝国主义者作战,以致受到严重的挫折,割地赔偿。外国人便嘲笑中国人莫名其妙,竟为了一个宗主国的虚名,而接受实质的灾难。但这正是中国文化中反抗强权、扶危济困的主要精神。

    十华侨

    除了疆土的开拓,和藩属国进贡的增多,中国人也大量向海外移民。

    中国人移殖朝鲜,以及经过朝鲜进入日本,早在纪元前就开始了。但大规模移向东南亚——包括菲律宾群岛、印尼群岛、中南半岛、马来半岛,可能迟至第七世纪才开始。到十五世纪郑和下西洋时,才迅速增加。然而,中国人向外发展,不但不能像欧洲人那样,受到政府的支持保护,恰恰相反的,反而受到严厉的禁止。儒家思想是保守而尊祖的,对于为了追求财富而抛弃祖先坟墓,离开父母之国,远赴蛮夷番邦的人,十分痛恨。因而称他们是海贼jianian民,用法律和监狱取缔他们,在这种情形下,华侨在海外遂成为被遗弃的可怜孤儿。可是中国沿海一带,人口稠密而土地贫瘠,东南亚却地广人稀,而且属于热带气候,谋生比较容易。沿海人民遂用逃避或贿赂的方法,躲过官员们的干涉,大批向海外涌出,这些贫苦无依的亡命之徒,以做小生意开始,不久就在蛮荒的各地,建立家园,跟上著人民,相处得十分亲密。

    十六世纪之后,欧洲人向东侵略。西班牙最先占领菲律宾(一五四二)。十七世纪时,荷兰继又占领爪哇(一六一九)。这批帝国主义者以主人自居,对中国人采取压迫政策。华侨不能忍受时,起而反抗,因为没有国家力量作后盾的缘故——不但不作后盾,明、清王朝政府,还希望外国人早一点把中国逃到那里的海贼jianian民铲除。所以华侨每一次反抗,都受到惨重地打击。像西班牙,曾在菲律宾对中国人作过三次充满了原始兽性的大屠杀,每次都使用灭绝种族的手段:

    一、十七世纪一六○三年(明王朝酒rou皇帝朱翊钧在位,正行断头政治),菲律宾华侨二万余人,被西班牙屠杀。

    二、十七世纪一六三九年(清军攻明王朝,第五次入塞),菲律宾自第一次屠杀后,三十余年间,中华移民陆续增加到三万二千人。西班牙又作第二次屠杀,死二万余人,仅一万余人得以幸存,但被列为贱民阶级,每人要缴纳负担不起的六元的人头税,而且必须改信他们所信奉的天主教(信教一项难不任甲国人,甲国人的宗教观念淡薄,信什么教什么神都不在乎,这一点使西班牙人大惑不解)。

    三、十七世纪一六六二年(明王朝灭亡的次年),郑成功占领台湾,驱逐荷兰人,胜利消息使菲律宾首府马尼拉的中国人大为振奋。于是引起西班牙第三次大屠杀,中国人武装自卫,至死不屈,但无法抵抗西班牙正规军的炮火攻击。结果全体中国人,包括所有的妇女和儿童,被西班牙人屠杀罄尽。

    帝国主义者的心肠都是凶恶的,西班牙如此,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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