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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讲:准 (第3/5页)
定义:勉力追求精准。我所谈的主要是他以批评家与散文作家的身分写下的作品,在这些作品中精准的美学可以一路从马拉美(Mallarme)上溯到波特莱尔(Baudelaire),从波特莱尔上溯到艾德格·爱伦·坡(EdgarAllanPoe)。 在坡——承袭自波特莱尔和马拉美的坡身上——梵乐希看到了“清晰之魔,分析之天才,最新奇事物的发明者,逻辑与想象、神秘论与精密计算最诱人的结合;非比寻常的心理学家;研究并利用一切艺术资源的文字工程师。”梵乐希是在《波特莱尔的情境》(SituationdeBaudelaire)一文中提到这些,该论文在我看来具有诗学宣言的价值,它的另一篇讨论坡及宇宙起源论的文章也提到《我找到了》(Eureka)。 在讨论坡的《我找到了》的文章中,梵乐希自问:宇宙起源是否应作为一种文类而非一种纯科学理论?是否漂亮地驳斥了“宇宙”(universe)这个概念?因为概念也同样再度肯定了“宇宙”的每一个意象自身携带着神秘力量。在这里,正如在里欧帕第那里一样,我们发现对“无限”既深感着迷又觉得厌恶排斥。同样的,在我们也发现宇宙起源论的推测被视为一种文类,就是里欧帕第在一些“伪经典”的散文著作中拿来消遣的:《兰萨库斯的史德拉托伪经拾遗》(“ApocryphalFragmentofStratoofLampsacus”)一文指出,在地球开始成形,尤其是行将毁灭之际,地球变成扁平并掏空一切,就像撒旦的指环[*],逐渐消散,直到在阳光中燃烧殆尽;或者在他翻译的《大野公鸡之歌》(“SongoftheGreatWildRooster”)这篇伪塔尔木迪克经文(apocryphalTalmudictext)中,整个宇宙泯灭,消失:一种赤裸裸的沉默和最深沉的寂静将填满广延的空间。因此,宇宙存在这个神奇而又骇人的奥秘,在被宣告或了解以前,将消失无踪。我们在这里看出,令人畏惧而且无法想象的并非无限的虚空,而是存在—— 今天的讲话一直在拒绝被导入我原先设定的方向。我开始时谈精准,而不是无限和宇宙。我想告诉你们我喜爱几何形式、对称、数目比例;我想以我对极限、尺度等概念的忠贞程度来解释我所写下来的东西…然而,也许正是这形式概念唤起了无穷尽的概念:所有的数字系列,欧几里得直线等…与其和你们谈我所写过的东西,也许更有趣的是告诉你们我尚未解决的问题,我不知如何解决的问题,以及这些问题将促使我写下什么:有时候我尝试将注意力集中在我想要写的故事上,却发现我所感兴趣的竟完全是其它的事情,或者更正确地说,并不是任何特定的事情,而是与我该写的格格不入的东西——某一特定的论辩与它所有可能的变化和替代之间的关系,一切可能在时间和空间中发生的事情。这是一种吞咽性而且具毁灭力的着魔,足以使得写作变成不可能。为了对抗这种妄念,我试着为我必须讲的东西界定范围,将之区分为更小的范围,再将这些范围作更细的区分,如此一直细分下去。然后另一种晕眩感便围绕着我,那是细节的细节的细节所造成的晕眩感,而我便陷入细微、无限小之中,就像我先前淹没在无限巨大里一样。 “善良的神在细微的事物中。”我要借用布鲁诺的哲学观来解释福楼拜(Flaubert)的这个陈述。布鲁诺是一位洞察力敏锐的伟大宇宙起源者,他认为宇宙是无限的,是由无数个世界所构成,但他不能称它为“完全无限”因为这些世界各个都是有限的。另一方面,神则是全然无限:“整体的他就在整个世界中,无穷尽而且完全地存在于它的每一部分中。” 最近这几年来的意大利书籍当中,我最经常阅读,反复在读并思索的就是杰里尼(PaoloZellini)的《无限简史》(ShortHistoryoftheInfinite,1980)。书的开头是波赫士在《龟的化身》(“AvatarsoftheTortoise”)中那著名的对无限的攻击——无限这观念是一个误导,并且困惑着所有其它的人,继而重新审视了所有关于这个议题的论点,结果,原来的观点逐渐消失,并把无限之延伸倒转为细微之密集。 我想,选择文学写作的形式与探求宇宙起源的模式(或者说探求一个通用的方法架构),两者之间的关联甚至出现在那些没有明白作此宣示的作家。这种对几何形式的喜好可以在从马拉美以降的世界文学史中找到,它根据的是当代科学最根本的那种秩序与无秩序的对照。宇宙崩解为一团热气,无可避免地陷入一个熵的漩涡里,但在这个无法逆转的过程中,可能会有一些有秩序的区域,一些存在部分倾向于形成一形体,以及若干我们似乎可以在其中察觉到某种构图或看法的特别据点。文学作品是这类极小部分中的一个,存在事物在其中结晶成一种形体,获得一个意义——并非固定、明确、硬化成矿石般不动,而是像有机体一样活生生的。诗乃偶发性之大敌,虽然它同时也源自偶然,而且明白到头来偶发性将赢得这场争战的胜利。“掷骰子永远无法消除偶发性” 我们应该从这脉络来重新评估在本世纪第一个十年及随后盛行于造形美术以及后来文学中的逻辑、几何,与形上学程序。水晶象征可以用来凸显诗人和作家全体,虽然他们彼此的差异甚大,如法国的梵乐希、美国的史蒂文生(WallaceStevens)、德国的班思(GottfriedBenn)、葡萄牙的贝索亚(FernandoPessoa)、西班牙的谢纳(Ra摸nGomezdelaSerna)、意大利的彭丹培利(Massi摸Bontempelli)、阿根廷的波赫士。 水晶的刻面精确,得以折射光线,是完美的模形,我一向珍惜有加,当做象征,因为我们知道水晶的生成与成长的某些特质类似最原始生物的某些特性,形成矿物界和生物之间的一道桥梁,这种对水晶的偏好也就变得更有意义。 我埋首科学书籍中寻找想象力的刺激,最近碰巧读到生命体形成过程的模式:“一方面从水晶(特定结构不变),另一方面从火焰(在内部激荡不已的情况下仍能维持稳定的外部形体)最清楚呈现出来。”这段文字摘录自皮亚德利-帕马里尼(Piattelli-Palmarini)为《语言与学习》(LanguageandLear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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