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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quo;帝国银行事件rd (第5/10页)
押送到东京来。 十一 看来“帝国银行事件”的侦查工作在最初阶段是朝着正确路线进行的。侦查纲要中反复强调“帝国银行事件”的真正凶手有很大可能是医生或是医疗界的人,是在陆军里担任过卫生职务的复员军人。为了侦查这一案件,全国警察对约莫五千名有嫌疑的人做过调查,这些都是侦查纲要上所说韵与药品有关的人。 但是平泽贞通在职业上偏偏与医疗、药品没有丝毫瓜葛。他不过是个画家。不可能设想他对毒药的知识丰富到能够在帝国银行做那么细致的计算和调配。 侦查工作为什么不按照初期的方向始终针对与旧陆军有关的人进行呢?侦查班是凭着松井的名片和相貌这两个线索来逮捕平泽的。但是如上面所说,松井名片是不足为凭的。相貌呢,侦查纲要上反复提醒侦查班注意:“凶犯的特征单凭目击者的证词是靠不住的,不应拘泥于这一点。”这一注意事项提得很有道理,应该说是正确的。 但是实际上,居木井警部补正是凭着平泽长得很像侦查总部发下来的剪辑相片(根据目击者所说的特征拼凑而成的照片。——译者注)这一点来逮捕他的。 平泽被押解到东京之后,银行的人们鉴定了他的相貌。证词分为两种:一种说像,一种说不大像。这里就不详细谈了。总之,单凭rou眼的印象是不可靠的。侦查纲要本身也曾提醒道:“过于倚赖凶犯的特征作为决定性数据的倾向依然存在,已经再三提请注意,这只是一两个人的话,不足凭信。”(刑事侦查壹第一五四之八)但是实际上的做法却与这个指示恰恰相反,平泽被逮捕了 除了毒药之外,本案没有任何直接证据。签在支票背面的字、被告无法证实自己当时不在现场,以及名片——这些因素都太没有价值了,不足以视为证据。比方说、名片不一定是跟松井交换过的那个人用的,也许是交到第三者手里后被拿去犯罪用了。说句极端的话,签在支票背面的字究竟是不是在帝国银行毒死人的那个凶犯的笔迹,也没有直接的证明。也就是说,帝国银行案件的凶犯和在支票背后写下“板桥三之三六六一”这个住址的或许并不是同一个人。如果有个共谋犯,也许单单在提取现款的时候凶犯委托了另外一个人。这个假设也是可能的。正如侦查纲要的注意事项所指出的,尽管说那两个人的面貌相似,但是也不足为凭。 侦查总部认定此案没有共谋犯,但那也只是说没有人看到共谋犯而已。共谋犯不一定非和主犯一起到银行来。他也许隐匿在人们所看不到的地方。 十二 在直接证据中,凶器和本人的指纹是铁证。可是就本案而论,指纹是检查不出来的。审判时当局武断地判断行凶的毒药是“氰化钾”但是甚至连平泽是怎样把它弄到手的也查不清。据平泽最初的供词,那是约在昭和十九年十月他住在淀桥区柏木时向药剂师野坂某要来的,差不多有十六克,说是绘画时预备掺在底色里用的。但是这位姓野坂的药剂师已经死了,无从证明是真是假。况且在“帝国银行事件”中所使用的毒药究竟是不是氰化钾,也没有绝对确凿的证据。检察官最初说是“氰化钾化合物”半路上却变成不折不扣的“氰化钾”了。 据平泽的笔记,高木检察官也曾为毒药问题大伤脑筋。有一天他说:“喂,平泽,就算是氰化钾得了,就算是你向人家讨来的,成吧?”这样就断定为氰化钾了。不管是不是事实,反正审判记录上一律简单地写成了“氰化钾”但是在“帝国银行事件”中丝毫也没有可以断定为“氤化钾”的根据和证明。 凶犯使用毒药时曾用过玻璃吸管,侦查纲要已确定那是“主要在细菌研究所或是与旧革部有关的各研究所使用的那种驹込型的”但是无从证明平泽有过这样的玻璃吸管。检察官没有办法,只得断定他用的是自来水笔的胶皮管。这跟起初那种完全客观的侦察纲要迥然不同了。平泽说毒药是用“装盐酸的瓶子”装的。检察官问他用过以后把那瓶子弄到哪儿去了,他说:“我走出银行后,把它扔到银行前边长崎神社院内树丛中好像是垃圾堆的地方了。”(第三十五次审讯记录) 侦查当局根据这一口供将长崎神社的垃圾堆搜查了一遍,从地下四尺处挖出了个类似的旧瓶子,但是那当然不能成为物证。他们只是从垃圾堆里拾了个不知是什么人丢的东西而已。公审庭上毕竟也没能把它当成物证。 检察官们说毒药是氰化钾。喝下氰化钾的人一般在十五六秒钟之后就在胃里引起中毒症状而断气。然而在“帝国银行事件”中,喝下第一种药的人相隔一分钟又喝了第二种药,似乎又过了三四分钟才倒下。毒效发作很迟缓,绝对不可能设想是氰化钾。侦查当局关于这一点的推断,前面已谈过了。至于凶犯也喝了同样的药却没有中毒的原因,侦查当局作了四种假定: “A。假装喝了,实际上并没有喝。B。确实喝了,但事先喝过中和剂或解毒剂之类的东西,从而使毒药失效。C。量第一种药之前,预先在玻璃吸管里放上无害的液体或中和剂,先滴入自己的杯子里喝给人看。D。药液加过工,分成有害和无害的部分,先吸取无害的部分滴入自己的杯子里喝给人看。” 结果推测出凶犯所使用的是第四种手段。 十三 这种办法是在药液里放上甲苯或油类。这样一来,由于比重关系,药液就沉到下边,油类浮到上边,能够截然分清。凶犯只消吸取上层无害的部分,滴入自己的杯子,让大家喝下层的毒药就成。事实上,在“帝国银行事件”中,据说第一种药上层是澄清的,下层混浊发白,略带汽油味。由此可以推测出凶犯使用的是这种办法。并且据说旧军部方面保存氰酸化合物溶液时,由于它一接触空气就与二氧化碳化合,从表层起逐渐变成无害的碳酸钾,所以一向加入油类,以防止它与空气接触。 既然追查得这么正确,为什么不针对旧军部方面进行侦查呢?既然认为“帝国银行事件”的真正凶犯与陆军卫生部门的人有直接关系,那末为什么还非要把矛头转向丝毫没有医学知识的平泽不可呢?一方面说凶犯下毒药时始终很沉着,使人产生的印象是他有过大举屠杀的经验,为什么还偏偏要断定这是对毒杀毫无经验的平泽干的呢? 事实上侦查工作本来是针对旧军部进行的。前面所提到的六月二十五日发出的侦查纲要上曾说:“此次完成了大力收缩侦查网的工作,已将一部分侦查方针酶移到新的方向。”就在同一天,国家警察(战后日本警察分两种,一种叫国家地方警察,其中在中失的叫国家警察(简称国警),在地方的叫地方警察(简称地警),均受国家公安委员会统辖,另一种叫自治体警察(简称自治警),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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