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淡如散文集_写在沙滩上的名字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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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在沙滩上的名字 (第1/5页)

    写在沙滩上的名字

    我喜欢到海岛上旅行,因为海狼的声音。

    搜集灵感啊?自以为知情的人总是这样问我。还是寻找写作题材?

    是啊,我的微笑似乎这样回应着。其实不是的,只是,有时说不,就要解释很多。解释之后,你可能会看见“勉强同意”的眼神“不能理解”的笑容,或“强作解人”的诠释,或者一连串的问题:你喜欢哪个国家,为什么?

    国家及国界对我的旅行并无太大意义。岛屿和旅馆是旅行中唯一有生命意义的疆界。而喜欢就是喜欢“为什么”不能理直气壮,为什么要问为什么?

    至于我的出走,只是想忘记,不是为了寻找。忘记“曾经”的我,也许,并不能忘记。

    我喜欢坐在沙滩上看狼花袭来,退去的潮水在我身边织出鱼鳞状的波纹与光影,我如同沙滩上那些静静的贝壳,什么也不想,尽量不让脑袋转动,只是无声的笑着,等待下一次狼花来袭。

    有时太开心,我就像个疯子一样咯咯笑了起来。十公尺方圆内,通常没有人,一千公尺范围内,大概也没有跟我说同一国话的人,谁也听不到我的笑声。沙滩温柔的吸收了我微弱的声音,如同它们几亿年来做的一样。

    如果你愿意把眼睛从“有价范围”移开一下,你就会发现,珍贵珠宝的定义不只是世上稀何的矿石,沙滩上的水花晶莹璀璨,不只这些!抓起一把沙子,我看见沙中隐藏着无可数计的贝壳珠子——它们可能来自几千万个不同的贝壳。死去的贝壳把身体贡献给沙滩,千万年来琢唇出直径比一厘米还小的贝壳珠。

    在有价的眼光看来,数大并不是美,不能贩售就不值钱。还好不值钱,所以它们留在海边,继续倾听海的声音。

    除了脚印,什么也不该留下;除了记忆,什么也不该带走。我信仰这么素朴的旅行观。我花了许多天,坐在海边,住在海边,尽量享受无事可干的感觉。我不搜集也不寻找,太阳太大时则回房写稿——我并不想这么努力,只是习惯,在旅行时,写稿变成一种坏习惯。一个从“曾经”的世界带去的包袱。

    这次在峇里岛,我忍痛租了一间有史以来我住过最贵的地方饭店,非常大而光亮的房间(在台北大概会被隔成四房二厅),只因有十五公愤长的大阳台,坐在可以看见海的书桌前写稿,时时可以听见海狼的声音,入夜时还有另一边的田野迢递过来的虫叫蛙鸣。

    啪啦啪啦,母性的海狼声音,有时我昏昏然睡着了,醒来,喝几口冰凉的啤酒,我觉得自己身处于最靠近天堂的地方。

    这几天,我做了一些非常值得纪念的事情,比如:

    在沙滩上来回行走时发现一“驮”东西被冲上岸,走进一看,是只死掉的有刺河豚。它足有五十公分长,大概是寿终正寝吧。我蹲下来看它,几个当地人不久也凑过来看,说了些我不懂的话,探头走开了——可能是看我太有兴趣的样子,怕我把它吃掉,告诫我不能吃吧!

    在大清早和渔民出去看野生的瓶鼻海豚,海豚迎着刚刚升起的太阳向东方游泳,有只“人来疯”的还兴奋的表演了空中旋跳。

    某一天早上有只受伤的伪虎鲸(它长得太像鲨鱼)游上岸来,企图搁浅等死,好心的当地人拼命把它送进海里,几番奋战,它终于游进海中。下午那人告诉我,伪虎鲸没有活下来,伤得太重。看他们知其不可而为了,我的眼泪感激得掉下来,唉,在台湾,大家早已拿刀来割rou了,不是吗?地方新闻曾这么说。

    浮潜,看小丑鱼和鹦鹉鱼在珊瑚礁群中穿梭,喝进几口海水,咸得可以把我腌成鱼干。

    游泳,皮肤已经晒成小麦色。

    在沙滩上看两只很会享受的狗在弄潮并添来添去。

    向滩贩买了一只烤玉米,在落日时边走在沙滩上边吃。

    在吧台边喝很呛的爱尔兰威土忌,一边看着潜水摄影家DavidDoubilet的“海洋之光”图片,对海中的怪东西们啧啧称奇,发誓将来一定要去大溪地,然后帛琉群岛、新几内亚和埃及的海边。

    对照我平常密集的“工作狂”日志来看,这大概叫做“混吃等死”

    我独自玩得开心。

    我想到日子正当少女时曾经做的“傻”事:喜欢一个人,于是骑了两个钟头的脚踏车到海边,把他的名字写在沙滩上。

    保守的小镇不许在读书时谈恋爱。多嘴的手帕交会泄漏我的秘密,于是我只好把名字写在沙滩上,让海狼冲去,不留一点痕迹。“重大”的秘密说了,死无对证。

    写了哪一个名字?当初的重大秘密,我如今并不记得,是A是B还是C,还是ABC都有?

    写在沙滩上的名字是谁,并不重要,就好像沙中的贝壳珠属于哪一种贝壳,名字,都不代表什么。那一刻和大海的声音心灵相通的感动,仍然非常美妙。

    我们的名字,再怎么特殊,再怎么辉煌光灿,都只是写在沙滩上的名字。最后会被潮水磨平,没有一点痕迹。对于蓝天碧海,我们不如一个贝壳。

    当我每次听到久违的海狼声音时,它也这般提醒我。

    当我每次坐在沙滩上微笑或大笑,我也提醒自己,只有当下的开心与欢喜,是真正属于我的东西。

    上天自有打算

    这些日子,我在种花。

    提起种花嘛,很多古人喜欢用“莳花植卉”这种文绉绉的话,接下来那一句就是以“冶情养性”说明其功能。

    我种花,不是为了怡情养性,那么说,就太假死了。人的性情大抵已经固定,自己若不愿洗心革面,借茶啊花啊念佛啊打坐啊,改的不过是一些皮相。刚开始是误打误撞,抱着学习的精神,主持一个有线电台的花卉节目,我告诉自己:虽然我算是半个花痴(花的白痴),但学些常识也好,况且,不必交补习费,还有主持费。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事:你补习,还有人给你钱,啊,太棒了!

    我的脑袋说简单很简单。就是:事情还没开始时一定乐观得不得了。

    …反省一下,过去每次谈恋爱时也一样,刚开始时,对方都是我认为打着灯笼没处找的天作之合,我总是感觉自己无比的幸运。有一次我不小心发现多年前的一本随身札记,愕然发现我曾写过如下的句子:

    感谢上帝!像我这样一个溺水的人,其实是会抓住任何一根稻草的,现在我只祈求有个舢船漂过来,而他竟送给我一艘豪华邮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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