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刀万里行_第一章追寻郑愿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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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追寻郑愿 (第1/4页)

    第一章 追寻郑愿

    有些人就算是拚了命为自己树碑立传,让别人为自己吹捧宣扬,也不会留在世人的记忆中,更不会被后人提起。

    就因为他们本就是无足轻重的人、平凡的人、庸俗的人。

    他们是鱼目,是砂粒。

    也有些人,拚命想躲避尘世的喧哗,希望人们忘记他们,但他们的事迹却广为流传,永远不会被人遗忘。

    就因为他们本就是高尚伟大的人、智慧的人、有作为的人。

    他们是明珠,是纯金。

    在江湖上、武林中,更是如此。

    江湖重的是英雄,武林重的是武功。

    秦中来就是江湖人心目中真正的英雄,他也身负着足以傲睨武林群豪的武功。

    他是一颗璀璨的明珠。就算他想不发光,别人都不会同意。”除暴安良”和“知恩图报”本就是血性男儿最重要的美德,而这两种美德在秦中来身上,得到了最完美的体现。

    他不惜性命,血战天香园,和为恶江湖多年的天香园主人、身兼血鸳鸯令令主和离魂门门主、以及天下刺客组织首脑三种身分的绝代枭雄荆劫后进行过殊死搏斗,浑身浴血,最终以“天劫指”神功重创荆劫后,为荆劫后的彻底灭亡立下了汗马功劳。

    他同样也感恩知报。

    野王旗在最危急关头消灭了荆劫后的数十悍勇杀手,拯救了七大武林世家数百人的性命,也从死神那里将秦中来的性命抢了回来。于是秦中来就甘心舍弃自己的家业,加入野王旗,为野王旗拚命。

    这样的人,怎么会不被人爱戴呢?

    “八方君子”秦中来是野王旗主人南小仙的左膀右臂,是她最敬重的人,是她视为“畏友”的人。

    难怪,当卫士禀报秦君子求见时,南小仙立即站直了,一面说“快请”一面亲自迎了出去。

    今日的南小仙已不同往昔,她已是天下武林中权势最大、威望最重的人,是武林第一人。她已深谙权谋,更深知“满招损、谦受益”这句话有多么正确。

    她虽然驻颜有术,魅力无穷,但已深知该是她显示一种稳重、成熟、落落大方的“王者风度”的时候了。

    所以她出迎的时候,神态特别安详、特别谦恭。

    一身黑袍、黑须飘拂、面色苍白的秦中来一步一步迈上台阶,神情冷漠,目不斜视。

    他好像总在思索着什么,又似乎什么都没放在他心上。

    南小仙柔声道:“秦先生一路上辛苦了。”

    秦中来垂目拱手道:“幸不辱命。南疆各派,如七圣教、百药教、点沧派、大理段氏后裔等各门各派均已宣誓效忠本旗。”

    南小仙盈盈一福,道:“这都是秦先生的功劳,贱妾五内铭感。厅内略备小酌,待贱妾亲自把盏,为秦先生洗尘。请。”

    秦中来淡然道:“这是秦某分内之事,何言功劳?

    夫人赐宴,本不敢辞,但适才路遇二三旧友,秦某已答应他们相晤一叙,还讫夫人见谅。”

    南小仙也没有强留。她知道这位秦君子是个言出必践的志诚君子,已经讲定的事,他是无论如何也不会违约的。

    她既然要用这位左右手,就必须首先尊重他自己的意愿。必须“礼贤下士”

    秦中来并没有马上走,他又作了一揖,道:“秦某回到中原,沿途听到不少有关本旗及夫人的传闻,不知确不确,敢请夫人明示。”

    南小仙道:“秦先生但说不妨。”

    秦中来顿了顿,沉声道:“听说夫人仍在密令本旗中人暗中查访郑愿的下落,不知此事可真。”

    南小仙轻轻一叹,幽幽道:“不错。”

    秦中来沉默良久,才缓缓道:“不知夫人意欲何为。”

    南小仙默然道:“秦兄,难道你以为我是想赶尽杀绝吗?”

    秦中来不说话。

    南小仙眼中已闪出了薄薄的泪光,她的声音也在微微颤抖:

    “秦兄,你或许还不知道,野王旗本来就是应该由郑愿执掌的。家父已将野王旗传给了他。当初郑郎…

    郑愿误会了我的意思,以为我是权欲熏心的女人,这才弃旗出走。我不避嫌疑,不惧流言,代掌野王旗,目的只不过是想为江湖做点有益的事,我希望江湖上能少一些血腥的屠杀、武林中能少一些无谓的争斗。…我并不贪恋旗主的位子,只要我的郑郎回来,我立即让贤。

    南小仙耿耿此心,可对天日,若有欺心,天诛地灭!”

    秦中来还是不说话。

    南小仙已泪流满面:“家父已风烛残年,他渴望能再见郑愿一面,若若婆婆更是牵肠挂肚,每天以泪洗面。

    …、我…我不应该去找他吗?不应该吗?”

    秦中来沉默。

    她为什么总有许多冠冕堂皇的大道理呢?

    飘了一夜的大雪,到天明时还纷纷扬扬。小院里的一树红梅花开了,开得艳丽夺目,开得让人心醉神恰。

    吕倾城靠在栏杆上,痴痴地凝视着红梅,苍白憔悻的脸上隐隐泛出了晕红的光泽,惺忪的眼睛也变得明亮了。

    他已许久未曾被什么东西打动过了,他醉倒的时间比清醒的时间要多许多倍,而且在他清醒的时候,讨厌的头痛病又时常折磨着他。

    他已厌倦了生活。

    世上已没有什么可以吸引他,就连酒也不能。

    他喝酒只不过是为了醉倒,仅此而已。至于是名贵的贡酒,还是劣质地瓜酒,他都无所谓。

    可现在,在这个清晨,在刺骨的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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